关于规范环境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的规定5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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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规范环境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的规定5篇材料 法律文书主要文书规定格式和内容要素 一、呈请立案报告书 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标题和编号。 2.正文。写明。 ()立案的事实依据。即已经掌握的有关案件情况,包括案件来源和报案人员简况、案件和侦查对象的情况。 (2)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即通过案情分析,阐明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以说明立案侦查的正确性、必要性,并为制作侦查计划打下基础。 (3)侦查计划。侦查的方向和侦查的范围以及主要任务;查明案情应当采取的措施、方法和步骤;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侦查的时间要求等等。 3.尾部。写明结束语

2、及文书制作单位名称、文书制作日期,并加盖公章。 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标题和编号。 2.正文。写明。 (1)立案的事实依据。即已经掌握的有关案件情况,包括案件来源和报案人员简况、案件和侦查对象的情况。 (2)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即通过案情分析,阐明立案的理由和法律依据,以说明立案侦查的正确性、必要性,并为制作侦查计划打下基础。 ()侦查计划。侦查的方向和侦查的范围以及主要任务;查明案情应当采取的措施、方法和步骤;侦查力量的组织和分工;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侦查的时间要求等等。 尾部。写明结束语及文书制作单位名称、文书制作日期,并加盖公章。 二、通缉令为

3、两联填空式文书,分正页和存根两部分。主要的写作内容在正页上。 正页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标题(通缉令)、编号(发文公安机关简称、文书简称、年度和顺序号)和发布范围(收文单位的名称)。 .正文。写明。简要案情;被通缉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码、体貌特征和携带物品;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联系人、联系电话;附项(被通缉人照片、指纹及社会关系)等。 .尾部。写明发文的年月日、加盖发文单位公章,并注明通缉令抄送部门名称。 三、呈请拘留报告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文书上方有一“领导批示”栏,是供领导人签署意见用的): 1.首部。写明标题(呈请拘留报告书)、编号(公刑拘字

4、第号)和被拘留人的基本情况(依次写明被拘留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户口所在地、现住址)及其简历。 2.正文。写明拘留的理由(被拘留人涉嫌犯罪的事实及触犯的刑法条款)、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及结束语(当否,请批示)。 3.尾部。写明承办单位和承办人,注明年月日。 四、提请批准逮捕书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1.首部。写明标题、编号(公刑捕字第号)、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单位及职业、户籍所在地、现住址等)及其简历、过渡性文字(经我局侦查,犯罪嫌疑人有下列犯罪事实)。 2.正文。写明符合法定逮捕条件的犯罪事实及逮捕的法律依

5、据(上述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第款,涉嫌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六十六条之规定,特提请批准逮捕)。 3尾部。写明致送机关名称(人民检察院)、发文日期,由公安局长盖章,并在年月日上加 盖公安局公章。文末写明附项(“附案卷材料册页”)。 五、起诉意见书 公安局 起诉意见书 字(200)号 犯罪嫌疑人,男/女,年月日生,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单位及职业,住址。 违法犯罪经历: 经我局侦查终结,证实犯罪嫌疑人有下列犯罪事实。综上所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第款,涉嫌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特将本案移送

6、审查,依法起诉。 此致人民检察院 局长(印) (公安局印) 年月日 六、起诉书 公安局 起诉书 检刑诉(200)号 (一)被告人基本情况,包括被告人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出生地、身份证号码、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务)、住址、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拘留、逮捕的年月日、在押被告人的羁押处所。 (如果是单位犯罪,应写明犯罪单位的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代表的姓名、职务。如果还有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按上述被告人基本情况内容叙写) (二)辩护人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单位、通信地址

7、(三)案由何案件来源: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是本院侦查终结的案件,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一案,由本院依法侦查终结”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或者“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四)案件事实,包括犯罪时间、地点、经过、手段、目的、动机、危害后果等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要素,可写为: “

8、经依法审查查明, (概括叙写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的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应当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围绕刑法规定的该罪构成要件,特别是犯罪特征,简明扼要叙写) (如果被告人犯有数罪或实施多次犯罪的,应当逐一列举各项具体犯罪事实。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要逐一写明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 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五)起诉的根据和理由,包括被告人触犯的刑法条款,犯罪性质,从轻、减轻或者从重、加重处罚的情 节,共同犯罪各被告人应负的罪责等。 本院认为(概括论述被告人行为危害程度、行为性质、轻重情节),被告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引用罪状、法定刑条款和从重、从轻处罚

9、的量刑条款)构成罪,依法应当从重(从轻)处罚。为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的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惩处(或严惩)。 此致人民法院 检察院 年月日 (院印)附注。包括被告人现在处所,所附证据目录、证人名单、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清单。 不起诉决定书 人民检察院 不起诉决定书 检不诉(19)号 (一)被不起诉人基本情况: 包括被不起诉人姓名、性别、年龄及出生年月、出生地、民族、文化程度、职业或工作单位及职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应当写明犯罪期间在何单位任何职),还要写明住址、身份证号码、是否受过刑事处罚、采取强制措施的种类、时间、决定机关。 (二)辩护人基本情况,

10、包括姓名、单位和通信地址。 (三)案由和案件来源: 如果是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应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如果是上级人民检察院移交起诉的或者因审判管辖变更由同级法院移送审查起诉的,写明姓名、案由、案件来源,如“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经人民检察院交由本院审查起诉”或者“被告人盗窃一案,由公安局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人民法院转至本院审查起诉。” (四)案件事实情况。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和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作出的三种不起诉,分别写明: 1、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决定不起诉的,简要写

11、明案件事实及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 2、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决定不起诉的,简要写明经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理由。 、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不起诉的,应当简要写明案件事实和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法”的根据。 (五)不起诉理由、法律根据和决定事项。 本院认为,(以下用准确精炼语言概述行为性质、情节、危害结果、法律责任,如果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起诉的,要写明触犯的刑法条款,(如: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条的规定),并写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

12、刑法或者免除处罚”的情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决定对不起诉。) (六)告知事项 对于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不起诉的,被不起诉人如果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本院申诉。 被害人如果不服不起诉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 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检察员 年月日 (院印) 刑事抗诉书 人民检察院 刑事抗诉书 检抗号 原审被告人(依次写明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单位及职务、住址、被采取强制措施或服刑情况。数名被告人的应依次从重至轻顺序分别列出)。 原审

13、被告人一案(写明姓名、案由),由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本院年月日提起公诉(对自侦案件,相应改写为“本院侦查终结并提起公诉”;对自诉案件,相应改写为“自诉人年月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以号刑事判决书(裁定书)作出判决(裁定):(判决、裁定结果)。经依法审查(如果是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而请求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的,应当写明这一程序。如果是按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的,应当写明生效的一审判决或二审判决情况、有关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程序。然后再写“经依法审查,本案的事实如下”): 概括叙写检察机关认定的事实、情节。应当根据具体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围绕刑法规定该

14、罪构成要件特别是争议问题,简明扼要叙写案件事实、情节。一般应当具备时间、地点、动机、目的、关键行为、情节、数额、危害结果、作案后表现等有关定罪量刑的事实、情节要素。一案有数罪、各罪有数次作案的,应依由重至轻或时间顺序叙写。但是,文字应当简明扼要。 原审被告人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以下写明对判决(裁定)的审查意见和抗诉理由。层次是: 1.“本院认为”之后,先概括指出被告人行为危害程度、情节轻重程度,依法应当如何判决; 2.再明确指出再审判决(裁定)错误的核心之处,写明抗诉焦点,如“认定事实有误”、“适用法律不当”、“量刑畸轻”等; 3.集中阐述抗诉理由,具体分析原审判决(裁定)错误所在,论证检察机关正确意见。抗诉理由可以另行分段、分项详细分析论证。】 综上所述,为严肃国法,准确惩治犯罪(或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条(按审判监督程序抗诉的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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