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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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家管理办法发行版本:A专家管理办法修改次数:0文件编号:QG/SDXS 472-20121 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专家管理的有关内容及要求。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全资单位,控参股公司专家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本办法适用于基层库站。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办法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中,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文件。2.1 中油人劳字2007249号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管理专家管理办法3 术语和定义本办法采用以下定义:3

2、.1 管理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由公司聘任的拔尖管理人才。3.2 专业线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入选公司专家库的人员。3.3 外聘专家:是指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推荐、评选,入选公司外聘专家库的人员。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公司2012-12-01修订2013-01-01实施4 重要风险4.1 未履行审批程序聘任管理专家。4.2 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程序评选专业线专家、外聘专家。5 职责5.1 人事处是公司专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5.1.1 负责建立健全专家管理体系。5.1.2 负责制修订专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5.1.3 负责建立健全专家基础信息和档案。5.1

3、.4 负责管理专家选拔、聘用、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负责专业线专家、外聘专家的评选和确认。5.1.5 负责组织管理专家在公司层面开展工作、发挥作用。5.2 专业线处室负责本专业线专家人选的拟定;负责指导本专业线专家开展工作;负责本专业线外聘专家需求计划的制定及人选的推荐。5.3 所属单位人事部门是本单位专家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本单位专家推荐工作,协助管理本单位的管理专家、专业线专家,建立健全本单位的专家库并完善基础信息和档案。6 管理内容和要求6.1 总则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一支掌握先进管理理论和管理方法、具有丰富管理实践经验与研究能力的专业化管理人才队伍,提升公司经营管理的科学化水

4、平,实现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6.2 管理原则6.2.1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6.2.2 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6.3 专家队伍组成及专业领域6.3.1 公司专家由管理专家、专业线专家、外聘专家三个层次构成:6.3.1.1 管理专家由公司管理。6.3.1.2 专业线专家由公司各专业线处室和人事处共同负责管理。6.3.1.3 外聘专家由公司各专业线处室和人事处共同负责管理。6.3.2 专家专业领域包括:成品油物流、投资管理、工程管理、工程造价、成品油营销、加油站管理、油库管理、非油品业务管理、财务价税管理、信息化管理、安全计质量(设备)管理、企业(法律)管理、行政

5、管理、人事管理、培训与鉴定、审计、党群工作。6.4 管理专家6.4.1 管理专家的岗位职责6.4.1.1 负责本专业线物资与服务采购、招标评审、供应商评价、项目评价、技术论证等工作。6.4.1.2 负责承担公司和所在单位经营管理的前瞻性重点课题和难点问题研究。6.4.1.3 负责为公司和所在单位提供管理咨询。6.4.1.4 负责推广应用先进管理理论与经验。6.4.1.5 负责培养本管理专业后备人才。6.4.1.6 负责完成公司领导班子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布置的临时性课题研究。6.4.2 管理专家的选聘6.4.2.1 管理专家的选聘对象为两级公司的工作人员。6.4.2.2 管理专家分专业领域进行

6、选聘。每个专业领域选聘1名管理专家。6.4.2.3 入选销售公司销售业务研究团队人员直接选聘为公司管理专家,其余管理专家应按选聘程序产生。6.4.2.4 申报管理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6.4.2.4.1 工作作风朴实严谨,具有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6.4.2.4.2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6.4.2.4.3 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6.4.2.4.4 具有本专业领域8年以上工作经历。6.4.2.4.5 具有丰富实践经验、深厚专业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强,业绩贡献突出。6.4.2.4.6 专业领域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应具有规定的职业资格。6.4.2.5

7、 管理专家选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6.4.2.5.1 推荐候选人。组织提名与个人申报相结合,由各单位组成选拔推荐组织,根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评选标准选拔推荐人选,并将推荐报告及候选人材料报人事处。6.4.2.5.2 资格审查。人事处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会同有关部门对成果资料、获奖证书等进行审核确认,合格者即确定为有效候选人。6.4.2.5.3 评选6.4.2.5.3.1 公司按照专业领域成立评议组,评议组由公司领导班子副职、专业线处室正副职及根据专业需要选取的5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如是有效候选人的应当回避。6.4.2.5.3.2 评议组评审。召开评议组会议,

8、由有效候选人向评议组进行个人述职(述职的主要内容为从事本管理领域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效益,以及个人业务水平、能力评价等);评议组成员结合候选人所从事的管理、研究工作及述职情况向候选人提问,由候选人进行答辩。6.4.2.5.3.3 评议组成员结合述职答辩情况,对候选人的业务水平、管理与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评价,并按照评审标准量化打分。根据平均得分高低依次取得与本专业设置名额相等的人员数量,进行无记名投票。赞成票数超过评议组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确定为选聘候选人。赞成票数未超过评议组人数三分之二的候选人为无效候选人,未达到确定名额的不再补选。6.4.2.5.4 审批。人事处汇总各评议组评选结果上报公司总经

9、理办公会审定批准。6.4.2.5.5 聘任。对批准为管理专家的人选,以公司文件行文聘任,签订管理专家任期目标责任书和管理专家年度工作任务书,由人事处备案。6.4.3 管理与使用6.4.3.1 管理专家聘期为2年,实行动态管理。聘期届满重新选聘。6.4.3.2 管理专家应在公司层面积极开展各项工作。6.4.3.2.1 应发挥管理专家研究作用。对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前瞻性问题,以及企业生产、安全、销售、经营等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与攻关。6.4.3.2.2 应发挥管理专家论证作用。对公司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涉及广大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政策和制度等草案,有关业务部门应当组织相应专业领域的管理专家进行

10、论证,管理专家应提出建议意见。6.4.3.2.3 应发挥管理专家巡视与咨询作用。管理专家应深入基层单位,开展相关业务工作的巡视和检查,进行咨询与督导。6.4.3.2.4 应发挥管理专家领军和培养人才作用。管理专家应制定培养后备管理人才计划;可通过举办专题讲座,或结合培训项目实施,传授新知识、新理论,交流研究方法和成长经验。6.4.4 履职情况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期届满考核。考核由人事处负责协调组织,考核依据为签订的年度工作任务书和任期目标责任书。6.4.5 建立完善管理专家考绩档案和信息库,及时记录其学识提高、业绩成果及思想政治表现等情况。6.4.6 管理专家聘期届满其聘约自行解除。管理专家

11、聘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解除管理专家聘约:6.4.6.1 因个人原因,给国家或企业造成重大损失。6.4.6.2 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剽窃他人成果。6.4.6.3 因身体原因,不能履行管理专家岗位职责。6.4.6.4 其他原因不适合继续留在管理专家岗位。6.4.7 培养与发展:各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管理专家参与学术研讨、交流考察活动,使专家开拓视野、增长才干,掌握国内外先进科学的管理理论和方法。6.4.8 待遇6.4.8.1 实行管理专家津贴制度。管理专家每月享受1000元管理专家津贴,从聘任次月起享受。6.4.8.2 管理专家辞聘或被解聘,从辞聘、解聘当月起,停止发放管理专家津贴等相关待遇。

12、6.5 专业线专家6.5.1 专业线专家的岗位职责6.5.1.1 负责本专业线物资与服务采购、招标评审、供应商评价、项目评价、技术论证等工作。6.5.1.2 负责为公司及所属单位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6.5.1.3 负责为公司遇到的技术、管理问题提供专家意见。6.5.2 专业线专家的评选6.5.2.1 专业线专家的评选对象为两级公司的工作人员。6.5.2.2 专业线专家分专业领域进评选。每个专业领域评选78名左右的专业线专家。6.5.2.3 选聘为公司管理专家人员直接进入该专业领域专家库。相关处室正副职自动进入该专业领域专家库,其余专业线专家应在公司及所属单位中按照各占50%的比例产生。6

13、.5.2.4 申报专业线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6.5.2.4.1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6.5.2.4.2 原则上应当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6.5.2.4.3 具有本专业领域5年以上工作经历。6.5.2.4.4 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职业素养,理论和实践并重,具备现代信息化条件下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分析研究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6.5.2.4.5 专业领域有职业资格要求的应具有相应资格。6.5.2.4.6 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6.5.2.5 专业线专家评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6.5.2.5.1 推荐候选人。专业线处室推荐与个人报名相结合。根

14、据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标准推荐候选人,经所在单位审核后将候选人材料报人事处。6.5.2.5.2 资格审查。人事处对各单位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6.5.2.5.3 评选。人事处会同专业线处室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评选专业线专家,名单由人事处、专业线处室共同掌握,并进入公司专家库备案。6.5.3 管理与使用6.5.3.1 专业线专家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近期工作安排开展情况及实际需要,专业线处室可以提出本专业线专家名单调整方案,经人事处资格审查后,进行名单调整并备案。6.5.3.2 专业线专家重点在专业线处室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解决本专业线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与难点,并参与本专业线的招标评审、培训师选拔、

15、培训教材审定等实际业务。6.5.4 培养与发展:专业线处室应当给予专业线专家提供更多的参加培训的机会,提升管理和业务水平。6.6 外聘专家6.6.1 外聘专家的岗位职责:6.6.1.1 负责相关专业线物资与服务采购、招标评审、供应商评价、项目评价、技术论证等工作。6.6.1.2 负责处理超出公司管理专家、专业线专家科研水平并亟待解决的问题。6.6.1.3 负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难题进行专题调研,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课题攻关。6.6.1.4 定期或不定期的开展讲座或专题报告,传递最新管理技术信息,开拓公司员工视野。6.6.1.5 提供技术、管理、政策等方面的咨询服务,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6.6.1.6 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临时任务。6.6.2 外聘专家的确认6.6.2.1 外聘专家的确认对象为公司外部具备较高技术水平或管理水平并且愿意以外聘专家身份参与公司工作的人员。6.6.2.2 外聘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6.6.2.2.1 具有较高水平的业务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6.6.2.2.2 在专业领域具有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6.6.2.2.3 具有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6.6.2.3 外聘专家确认按照以下程序进行:6.6.2.3.1 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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