溪麦中心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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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溪麦中心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溪麦中心小学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发201323号)和z市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丹办发201540号)的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岗位设置科学、运行管理规范、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改革方向,建立适合本单位各类人员特点的岗位管理制度,逐步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调动各类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麦

2、小教育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二、岗位设置管理原则坚持规范设岗、按需设岗的原则;坚持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三、岗位设置的对象经z市机构编制部门审批核准的在编在册正式教职工。四、现有情况根据市编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方案(丹编2003第9号),我单位主要职责和任务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单位规格是股级单位,单位类别是教育部门,经费形式是财政全额拨款。核定编制数为69人,领导职数1人,无内设机构。现有在编在职人数69人,其中:1单位领导3人:领导正职1人,副职2人,享受科员级待遇1人。其中执行管理岗位工资0人,执行职称工资3人。2其他人员66人:执行管理岗位工资0人;执行职称工资66人。五、岗位设

3、置根据镇江市人社局核准比例,本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为70个。其中,管理岗位1个,专业技术岗位69个,工勤技能岗位0个。本单位是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因此我校教师全是专业技术岗位。设专业技术岗位69个岗位、管理岗位1个,分别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为98.6%、1.4%。(一)管理岗位的设置共设管理岗位1个,现有拟定岗人员1名,最高层级为科员级。具体设置如下:1科员级管理岗位1个,即主任岗位1名。(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共设专业技术岗位69个,拟设置副高级岗位7个、中级岗位54个、初级岗位8个,全为教师专业,最高层级为副高级。具体设置如下:1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7个(其中试聘2人,教育助理1人)

4、,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其中五级1人,六级1人,七级4人。(教育助理除外)2中级专业技术岗位54个,名称为小学高级教师,其中八级13人,九级18人,十级23人(其中试聘7人)。3初级专业技术岗位8个,名称为小学一级教师,其中十一级8人。4.按上级文件精神要求,在2011年7月4日之后新晋升职称的,本次岗位设置可先按新职称试聘,上报后待教育局视岗位余额情况再行确认。六、岗位聘用条件三类岗位的任职基本条件,严格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苏办发200823号)、z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丹办发201140号)和行业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1)管理岗位一般应具

5、备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四级以上管理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三级、五级岗位须分别在四级、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两年以上;四级、六级岗位须分别在五级、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三年以上。(3)原为专业技术人员因学校工作需要转到管理岗位的,可直接聘任为科员。各级管理岗位聘用条件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制定。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按照行业指导意见的要求和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有关规定,聘任时间的长短,结合工作需要,岗位责任、工作量、知识技术含量、承担的风险以及准入条件等因素,制定任职的具体标

6、准如下:(1)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2)各等级教师岗位的基本年限要求正高级教师三级岗位须受聘四级岗位4年以上;(小学暂不考虑)副高级教师五级岗位须受聘六级岗位3年以上(首次聘用时,须在副高岗位任职6年以上),六级岗位须受聘七级岗位3年以上;中级教师八级岗位须受聘九级岗位2年以上(首次聘用时,须在中级岗位任职4年以上),九级岗位须受聘十级岗位2年以上;初级教师十一级岗位须受聘十二级岗位2年以上。(3)教师正高级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教育主管部门制定

7、,副高级五级岗位的任职条件由省辖市教育主管部门制定。四、七、十、十二级岗位的任职条件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和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有关条件、规定执行。其他高级、中级、初级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任职条件,在教育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和业绩贡献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1)一级、二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2)三级、四级技术工勤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3)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和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七、岗位聘用程序1、确定岗位类别。按照管理岗位职数、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工勤岗位职数确定岗位类别,公布定岗名单。2、组织评聘。聘用工作在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按照岗位分类实施岗位聘用工作。3、公示。各类人员确定岗位后实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教职工如对岗位确定有异议的,可向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提出书面申诉,由单位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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