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共1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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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陕西省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项目内容与标准一级二级三级(一)基本要求1、物业服务企业应具有三级(不含暂定三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2、按规定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3、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4、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人均服务建筑面积,多层项目在3000平方米以下、高层项目在2000平方米以下。5、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承接手续齐全。6、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

2、7、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8、从事物业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与其岗位要求相一致的资格证书。9、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公示 24 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投诉。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98%以上。10、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80%以上。11、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按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1、按规定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

3、,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3、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人均服务建筑面积,多层项目在3500平方米以下、高层项目在2500平方米以下。4、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承接手续齐全。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6、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统一着装,佩戴标牌,行为规范,服务主动、热情。7、从事物业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与其岗位相一致的资格证书。8、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公示 16 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投诉。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95%以上。9、每年至少

4、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5%以上。10、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按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1、按规定签定“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或“物业服务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公示服务标准、收费标准。2、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档案管理等制度,承接项目有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方案。3、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人均服务建筑面积,多层项目在4000平方米以下、高层项目在3000平方米以下。4、承接项目时,按规定履行查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职责,承接手续齐全。5、房屋及其共用设施设备档案和住户资料档案齐全,分类成册,管理有序,查阅方便。6、物业服务企业所有员工佩戴标牌,行为

5、规范,服务主动、热情。7、从事物业服务的专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与其岗位相一致的资格证书。8、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服务接待中心,公示 8小时服务电话,受理业主、物业使用人报修、投诉。建立回访制度,有回访记录,年回访率90%以上。9、每年至少1次征询业主对物业服务的意见,满意率70%以上。10、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按合同约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二)房屋管理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巡检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或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定和

6、国家相关规定,组织维修。3、每日巡查1次物业管理区域楼宇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护。4、依据合同约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及房屋使用说明书等的要求,指导业主/物业使用人正确使用房屋,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及房屋外观的完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及时劝告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5、按照房屋装饰装修和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及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将室内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每日巡查1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对施工进行及时监督。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影响房屋外观、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

7、时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6、物业管理区域设有平面示意图、路标、楼宇标识标牌、共用设施和场地标识的,做到维护及时、标识明显。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巡检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或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国家相关规定,组织维修。3、每周2次物业管理区域楼宇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它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做好巡查记录,并及时维护。4、依据合同约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及房屋使用说明书等的要求,指导业主/物业使用人正确使用房屋,共同维护

8、房屋共用部位及房屋外观的完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及时劝告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5、按照房屋装饰装修和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及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将室内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每2日巡查1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对施工进行有效监督。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影响房屋外观、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6、物业管理区域设有平面示意图、路标、楼宇标识标牌、共用设施和场地标识的,做到维护及时、标识明显。1、对房屋共用部位进行日常管理和维护,巡检记录和保养记录齐全。2、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定期检查

9、房屋共用部位的使用状况,及时编制维修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或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国家相关规定,组织维修。3、每周巡查1次物业管理区域楼宇单元门、楼梯通道以及其他共用部位的门窗、玻璃等,定期维护。4、依据合同约定、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及房屋使用说明书等的要求,指导业主/物业使用人正确使用房屋,共同维护房屋共用部位及房屋外观的完好。对违反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行为,及时劝告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5、按照房屋装饰装修和安全使用的有关规定及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要求,将室内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每3日巡

10、查1次装饰装修施工现场,对施工进行监督。对危及房屋结构安全、影响房屋外观、拆改共用管线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6、物业管理区域设有平面示意图、路标、楼宇标识标牌、共用设施和场地标识的,做到维护及时、标识明显。(三)共用设施设备维护1、按合同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年度、月度养护及维修计划,保养和维修记录齐全。2、有完善的设备安全运行、维修养护、设备巡查和设备用房卫生清洁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明示。设施设备标识齐全、规范,责任人明确。有设备台帐、运行记录和巡查记录。3、设备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记录。4

11、、设备用房应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5、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6、每日至少2次对一般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巡检记录规范齐全。特种设备的巡检按相关标准执行。7、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或者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或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国家相关规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8、实行24小时值班报修制度。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12小时之内或在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9、共用照明设施完好率95%以上,并按规定时间开关。10、物业管理区域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地面车位、地下车库交通标

12、识齐全、规范。11、载人电梯24小时运行。12、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水景、水系的,应及时维护、定期换水、定时开放。13、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设有明显警示标识和防范措施。14、对雨、污水管道每月检查一次,每年对公共雨、污水管道全面疏通一次,确保排水通畅。15、对化粪池每月检查一次,每年清掏12次。1、按合同约定,制订物业管理区域共用设施设备年度养护及维修计划,保养和维修记录齐全。2、设施设备运行良好,有运行记录;有保养、检修制度,并在工作场所明示;设施设备及责任人均应挂牌标识。3、设备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记录。4、设备用房应保持整

13、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5、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6、每日至少1次一般对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巡检记录规范齐全。特种设备的巡检按相关标准执行。7、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或者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或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国家相关规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8、实行24小时值班报修制度。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24小时之内或在双方约定时间到达现场。9、共用照明设施完好率90%以上,并按规定时间开关。10、物业管理区域道路平整,主要道路及停车场交通标识齐全。11、载人电梯24小时

14、运行。12、物业管理区域设有水景、水系的,应及时维护、定时开放。13、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设有明显警示标识和防范措施。14、对雨、污水管道每二个月检查一次,每年对公共雨、污水管道全面疏通一次,确保排水通畅。15、对化粪池每三个月检查一次,每年清掏12次。1、按合同约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各类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保养和维修记录齐全。2、有设备运行、维修养护和卫生清洁制度。3、设备运行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无重大管理责任事故,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记录。4、设备用房应保持整洁、通风,无跑、冒、滴、漏和鼠害现象。5、定期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可随时启用;消防通道畅通。6

15、、每2日一次对一般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巡检,并有巡检记录。特种设备的巡检按相关标准执行。7、共用设施设备需要维修或者更新改造的,及时编制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使用计划,向业主或业主大会提出报告与建议,根据业主或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国家相关规定,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8、设立24小时值班报修电话,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维修48小时之内或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到达现场9、共用照明设施完好率80%以上。10、物业管理区域道路平整,不影响车辆、行人通行。11、载人电梯24小时运行。12、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场所,设有明显警示标识和防范措施。13、对雨、污水管道至少每三个月检查一次,每

16、年对公共雨、污水管道全面疏通一次,确保排水通畅。14、对化粪池每三个月检查一次,每年清掏12次。(四)公共秩序维护1、物业管理区域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12小时立岗,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每小时巡查一次,并有巡查记录。2、设有安防监控报警系统的,应24小时值守,摄录像资料按约定期限保留。3、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实行登记管理,引导车辆出入,有序停放。4、对进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装修施工人员、服务人员实行临时出入证管理。5、引导业主遵守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的约定,禁止饲养家禽、家畜,饲养宠物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对违反者及时劝止、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处理。6、对火灾、治安、公共卫生等突发事件有应急处理预案,事发时及时报告业主委员会和政府有关部门,并协助采取相应措施。1、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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