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XX年修订版

上传人:hs****ma 文档编号:509195541 上传时间:2023-08-23 格式:DOCX 页数:49 大小:82.2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XX年修订版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XX年修订版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XX年修订版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XX年修订版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XX年修订版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XX年修订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XXXX年修订版(49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QF200514合同编号:青岛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包方: 承包方: 制定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21修订版第一局部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原那么,发、承包人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达成协议如下: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及结构特征: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人应完成以下工程内容: 1、土石方工程:土石方 基坑支护: ; 2、地基与根底工程 ; 3、主体工程: ; 4、电气工程: ; 5、给

2、排水工程: ; 6、采暖供热工程: ; 7、通风空调工程: ; 8、楼地面工程: ; 9、内墙抹灰工程: ;10、外墙工程: ; 11、防水工程: ; 12、门窗工程: ;13、消防工程: ;14、室外管网工程: ;15、室外环境工程: ;16、玻璃幕墙工程: ;17、网架工程: ;18、装饰装修工程: ;19、设备安装工程: ;20、建设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21、市政工程 道路工程 桥涵工程 隧道工程 给水工程 排水工程 燃气与集中供热工程 路灯工程 ;22、园林绿化工程: ;23、修缮工程: ;24、其它: ; 以上未选择项中第 项工程内容由发包人另行发包。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3、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五、合同价款 币种: 合同总价大写: 小写¥: 元综合单价或费率:详见承包人的投标报价书招标工程 详见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非招标工程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本钱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2、中标通知书适用招投标工程;3、投标文件适用招投标工程;4、经确认的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适用非招投标工程;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条款; 7、标准、标准及有关技术文件;8、图纸;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0、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记录和文件;11、发包人或工程师有关指令、通知及工程会议纪要;12、工程实施过

4、程中的有关信件、数据电文电报、电传、 、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七、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局部?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他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承诺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及工程师的指令进行施工、竣工,在缺陷责任期内承当工程质量缺陷保修责任,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九、发包人承诺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并履行本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订立地点: 发包人和承包人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由发包人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5、 人:公章住 所: 住 所: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电 话: 电 话:传 真: 传 真: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 号: 账 号:第二局部 通用条款一、词语定义1词语定义以下词语除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1.1 通用条款:是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建设工程施工的需要订立,通用于建设工程施工的条款。1.2 专用条款:是发包与承包人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具体工程实际,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条款,是对通用条款的具体化、补充或修订。招投标工程的专用条款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1.3 发包人:指本合同指明的执行本工程投资方案的当

6、事人,或其他指定负责管理本工程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承包人同意外。1.4 承包人:指在协议书中约定,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但不指其任何受让人除经发包人同意外。1.5 工程师:指本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本合同的代表,其具体身份和职权由发包人承包人在专用条款中约定。1.6 分包人:指承接本工程局部工程施工,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建资质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7 工程经理:指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中委派的并取得相应等级执业资格或岗位职务的工程管理人员,在本合同专用条款中指定,代表承包人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1.8 设计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承当本工程设计并取得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1.9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 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1.10 监理单位:指发包人委托的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负责本工程监理的单位。1.11 永久工程:指根据本合同约定应实施的永久性工程,包括1.14款所指的设备。1.12 临时工程:指实施和完本钱工程及其缺陷的修复过程中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但不包括1.15款所指的承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施工组织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