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站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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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站安全生产责任制物业站是公司生活福利、后勤服务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专业知识。一、安全职责第1条应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工作,在生活福利、后勤服务、医疗卫生中,认真执行有关规程、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第2条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器材供应,抓好伤员的救护、护理工作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第3条监督有关科室、区队做好员工的生活福利工作,负责职业健康职责范围内的的工作。第4条加强对相关科室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积极支持采掘一线和职能科室的工作。第5条定期组织后勤服务系统安全大检查,监督落实整改措施,为员工创造良好

2、的安全生活环境。第6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做好员工住宿、饮食的安全管理工作。第7条负责公司的基本建设。二、责任追究第8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造成严重后果,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9条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0条因自身

3、原因,不能保证分管范围内正常安全生产投入的,负直接责任。第11条对重大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器材供应不及时的,负直接责任。第12条因生活福利、后勤服务工作未做到位造成事故的,负直接责任。第13条分管的科室、人员不能协调工作,影响安全生产的,负主要责任。第14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负直接责任。第14条基建工程未按行业要求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或员工生活的,负主要责任。第15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物业站安全生产责任制(二)物业站是公司生活福利、后勤服务系统安全工作的主要负责单位,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专业知识。一、安全职责第1条应在分工范围内开展工作,在生活福利、后勤服务、医疗卫生中,认真执行有关规程、标准、技术规范等规定。第2条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器材供应,抓好伤员的救护、护理工作及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第3条监督有关科室、区队做好员工的生活福利工作,负责职业健康职责范围内的的工作。第4条加强对相关科室的领导,协调好相关的工作,积极支持采掘一线和职能科室的工作。第5条定期组织后勤服务系统安全大检查,监督落实整改措施,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活环境。第6条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做好员工住宿、饮食的安全管理工作。第7条负责公司的基本建设。二、

5、责任追究第8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造成严重后果,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章指挥工人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二)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四)拒不执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煤矿安全监察人员的安全监察指令的;第9条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的;(二)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第10条因自身原因,不能保证分管范围内正常安全生产投入的,负直接责任。第11条对重大伤亡事故的抢救和器材供应不及时的,负直接责任。第12条因生活福利、后勤服务工作未做到位造成事故的,负直接责任。第13条分管的科室、人员不能协调工作,影响安全生产的,负主要责任。第14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受伤害或损失的,负直接责任。第14条基建工程未按行业要求施工或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安全生产或员工生活的,负主要责任。第15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领导责任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第3页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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