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定期工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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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3年定期工作管理制度 书目 第1篇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管理规定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管理规定 1 目的 规范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管理工作,为该标准的时效性供应保证,以便员工日常定期工作以此为标准,确保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有效执行,确保该标准的内容随系统、设备异动而不断更新和修订,确保该标准的定期审查。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国华电力公司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编制、执行和修订管理。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3.1 引用标准 3.1 .1 火力发电企业设备点检定修管理导则(dl/z 870 -2023) 3.2 关联的子系统 3.2.1 风险管理子系

2、统(ghfd-02) 3.2.2 运行管理子系统(ghfd-04) 3.2.3 检修管理子系统(ghfd-05) 4 专用术语定义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编制:依据设备制造厂家的图纸、资料、国家的法律、法规等,由公司委派国华电力技术探讨中心完成文件,能够指导员工现场操作。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执行:正确的根据标准的内容对现场的设备进行日常的定期工作,保证设备健康牢靠的运行或有效的备用。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修订:对标准的一项或者多项条文进行修改、更正,使其能正确指导员工现场实际操作。 5 执行程序 5.1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编制: 5.1.1 资料的收集: 5.

3、1.1.1 收集与本设备有关的国家、行业的标准和规定。 5.1.1.2 收集设备制造厂家的设计规范、技术说明书、安装工艺说明、运行操作说明、图纸及其它相关资料。 5.1.1.3 收集出厂试验报告,调试方案及调试报告。 5.1.1.4 收集已投入运行的同类设备的运行规程、检修规程、技术及质量标准,设备运行阅历等材料。 5.2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编审: 5.2.1 由国华电力技术探讨中心负责编制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标准内容应包含(依据专业特点进行删减): 5.2.1.1 600mw机组设备定期试验项目。 5.2.1.2 600mw机组设备定期测试项目。 5.2.1.3 600mw

4、机组设备定期检验(包括校验)项目。 5.2.1.4 600mw机组设备定期保养规定。 5.2.1.5 600mw机组设备定修标准。 5.2.1.6 600mw机组设备定期轮换规定。 5.2.1.7 600mw机组设备定期给油脂。 5.2.2 标准初审:由国华电力技术探讨中心组织相关专家进行初审。 5.2.3 标准复审:由国华发电运行部复审。 5.2.4 标准审定:由国华电力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审定。 5.2.5 标准批准:由国华电力总经理批准。 5.3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发布: 5.3.1 批准后的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列为国华电力公司的企业标准并刚好发布实施。 5.3.2 600

5、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应发放到国华电力公司所属及控股的600mw机组的发电公司的生产领导、设备管理人员、运行人员及检修维护人员,并做好登记。 5.3.3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发布后应在企业档案中心留有存档。 5.3.4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仅限本企业内部运用,外单位借阅需办理需可手续,严禁个人私自外借。 5.3.5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全部权和说明权归国华发电运行部和国华电力技术探讨中心。 5.4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执行: 5.4.1 设备管理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应加强对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培训,严格依照该标准执行日常定期工作。 5.4.2 在600mw

6、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执行过程中做好日常工作记录。 5.5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修订: 5.5.1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首次发布一年后进行完善和修订,以后每两年进行一次完善和修订,对于设备改造和新增设备后相关的发电公司应刚好通知国华发电运行部和国华电力技术探讨中心,并针对原标准提出详细补充和完善措施,报国华发电运行部,并以文字形式上交国华电力技术探讨中心。 5.5.2 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的修订由现场技术人员提出,专业主管审核,通过企业正式渠道报国华发电运行部和国华电力技术探讨中心。 5.5.3 若有变更应刚好通知标准的持有人,保证标准持有人所持标准是最新和最有效的。 6 职责

7、 6.1 标准编写人 由国华电力公司发电运行部技术委派国华电力技术探讨中心进行标准的编写、修订,并保证标准的有效性,国华电力探讨中心有权要求相应的发电企业供应编写、修订该标准的技术资料。 6.2 制度执行人 由各分/子公司设备主管部门负责人担当,负责本制度的执行,收集本制度的反馈看法,并定期提出修改看法,有义务向国华电力技术探讨中心供应所驾驭的相关技术资料。 6.3 分/子公司总工程师 6.3.1 对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运用、修订、反馈工作总负责。 6.4 分/子公司设备管理责任单位专业主管 6.4.1 负责组织并参加本专业规程的修订、反馈工作。 6.4.2 负责对本专业所辖系统的变更提

8、出修编的建议和申请。 6.4.3 负责监视本专业标准的有效性。 6.4.4 负责本专业标准的发放和管理。 6.4.5 负责监督新标准的实施状况。 6.4.6 对新标准的内容进行培训。 6.4.7 负责新电厂的标准实施 。 6.5 设备管理部门经理 6.5.1 审核新修订、修改的标准 6.5.2 对标准草稿提出问题和要求 6.5.3 负责组织落实标准的修订工作 6.6 设备维护人员 6.6.1 严格根据标准进行日常定期工作。 6.6.2 仔细学习新下发的标准。 6.6.3 向设备管理部门专业主管、经理、总工报告执行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中出现的问题。 6.6.4 标准的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的执行和有效性状况,提出实施和完善本制度的建议,并上报设备专业主管。 7 检查与评价 检查与评价由国华发电运行部负责组织,每年检查一次,责成专业人士落实600mw机组定期工作标准执行状况,检查结果应以电子文本形式反馈至国华发电运行部,国华电力公司总工程师负责进行评定。检查记录妥当保管,保存期为3年。 8 反馈 检查完善修订后,经国华电力公司总经理批准下发,国华电力公司所属及控股的600mw机组企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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