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前期配套

上传人:大米 文档编号:509087238 上传时间:2023-09-18 格式:DOC 页数:12 大小:9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天津前期配套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天津前期配套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天津前期配套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天津前期配套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天津前期配套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天津前期配套》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天津前期配套(1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五证两书的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一、办理部门:天津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二、办理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河东区顺驰桥旁。电话:。三、所需材料:1、天津市变更土地登记申请书;2、企业营业执照(受让方)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土地出让(或转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5、土地出让金(或转让费)购房款交清证明;四、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五、办事须知: 1、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到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2、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方式(不含商品房销售)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办理部门:天津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二、办理

2、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河东区顺驰桥旁。电话:。三、所需材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2、选址意见书;3、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2份;4、经批准的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或总平面布置图;5、土地使用权人同意放弃土地使用权的,应提供放弃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件和安置补偿协议;6、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同意的,应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7、未取得土地使用权人、房屋所有权人和使用人同意的,应出具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安置补偿的书面承诺;8、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9、法律、

3、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四、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附:选址意见书的取得。选址意见书一、办理部门:天津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二、办理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河东区顺驰桥旁。电话:。三、所需材料:1、选址意见书申报表;2、属于政府资金的,提交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文件;属于非政府资金的,提交项目申请报告;3、标明拟建项目用地范围的1/500、1/2000或1/10000现势地形图2份;4、使用自有土地或土地权属单位同意的,应提供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等权属证明文件;5、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材料;6、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

4、交授权委托书;7、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环保、文物、水利、防震、气象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一项或多项内容,按照有关法规提供文件;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四、办理时限:30个工作日。听证时间不计算在此期限内,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办理部门:天津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二、办理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河东区顺驰桥旁。电话:。三、所需材料: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报表;2、具有相应资质单位设计的施工图(建筑部分),一式3份及电子文本;3、标明用地范围的1/500或1/2000的现势地形图1份;4、建筑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中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5、消防、人防、

5、地名和配套部门的批准文件;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7、土地权属证书或者证明文件;8、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9、属政府资金项目,提交经批准的投资计划文件;属非政府资金项目,提交已核准文件;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四、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局长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附:建筑设计方案的取得。建筑设计方案一、办理部门:天津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局。二、办理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河东区顺驰桥旁。电话:。三、所需材料:1、建筑设计方案申报表;2、1/500现势地形图1份;3

6、、属于出让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属于其他供地方式的建设项目,提交选址意见书;4、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或总平面方案的,提交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或总平面方案;5、有相应资质设计单位设计的建筑设计方案3份(含建筑效果、总平面、各层平面、立面、剖面图等),重要项目需提交模型;6、申报单位(人)委托代理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四、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施工许可证一、办理部门:天津市建设管理委员会。二、办理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河东区顺驰桥旁。电话:。三、所需材料: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2、拆迁情况报告书;3、建

7、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4、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报告书;5、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及经过签证的施工承包合同(副本);6、建设资金证明(银行存款证明),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复印件);7、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8、安全施工措施备案(复印件)。需提供复印件的应连同原件一并提供,经核对无误后留存复印件,原件退回。四、办理时限: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注: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天津市建筑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报告书、拆迁情况报告书等表格可以从网上下载。)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一、办理部门: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二、办理地点:房地产大厦(勘查、上网报号)。河西区围堤道55号。天津

8、市行政许可中心。河东区顺驰桥旁。电话:。三、所需材料:1、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等级证书;2、取得合法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经批准的商品房建设投资计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4、已按照规定交纳基础设施配套费用的证明;5、已备案的物业管理方案或已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6、商品房项目基础工程形象部位的证明及图像资料;7、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8、商品房销售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销售进度、销售手段、营销策划方案,以及面积计算成果表和加盖公章的项目总平面图。其中项目总平面图用红笔圈出拟售房屋的位置)。9、商品房网上销售数据录入合格

9、证明。10、经济适用房应提供市物价局价格批复。11、地名办的证明。以上第1、2、3、4项要件需核对原件后留存复印件,经核对内容无误后,在留存的复印件空白处加盖专用章。四、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新建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一、办理部门: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二、办理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河东区顺驰桥旁。电话:。三、所需材料:1、项目竣工验收报告;2、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3、非经营性公建配套证明;4、供水、供电、供气、供热、排水等配套证明;5、土地使用权证书;6、地名管理部门批准的地名文件;7、小区竣工资料。第1、2项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审核原件存复印件),第3、4项提供

10、原件(审核原件存原件),第5、6项为附件材料,附件材料全部采用复印件,并按照与提供材料清单完全对应的顺序装订成册。四、办理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住宅质量保证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核验的质量等级;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3、正常使用情况下各部位、部件保修内容与保修期;屋面防水3年;墙面、厨房和卫生间地面、地下室、管道渗漏1年;墙面、顶棚抹灰层脱落1年;地面空鼓开裂、大面积起砂1年;门窗翘裂、五金件损坏1年;管道堵塞2个月;供热、供冷系统和设备1个采暖期或供冷期;卫生洁具1年;灯具、电器开关6个月;其他部位、部件的

11、保修期限,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用户自行约定。4、用户报修的单位,答复和处理的时限;商品房使用说明书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印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委托监理的应注明监理单位;2、结构类型;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4、上水、下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7、配电负荷;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各种配套的办理水(临时用水)一、办理部门: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二、办理地点:和平区建设路54号。电话:。三、所需材料:1、填

12、写申请。2、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投资计划、使用计划(备案、登记表)。4、总平面图。5、保证书。四、所需费用:约3万元一块表。五、办理时限:水(正式用水)一、办理部门:天津市公用设施配套办公室。二、办理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河东区顺驰桥旁。电话:。三、所需材料:1、填写申请。2、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3、投资计划、使用计划(备案、登记表)。4、大配套证明。5、消防申请意见书。6、1/500带坐标和方格网的地形图和总平面图、软盘。7、首层给排水平面图。8、给水系统图。9、高层泵房图。10、消防专篇。11、保证书。12、临时水水费收据(上月收据复印件)。四、所需费用:25元/m

13、。(高层二次供水另收费)五、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排水一、办理部门:天津市城建集团市政工程配套办。二、办理地点:南开区鞍山西道260号424室。电话:。三、所需材料:1、投资计划文。2、1/500的总平面图。上述材料是前期备案时所需。后期若让其施工则还需一些其他资料。四、所需费用:29元/m(可以有浮动空间,也可以自己找工程队施工)。五、办理时限:先备案,后期进行土建施工,审查合格后开具合格证明(办理新建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时需要)。电一、办理部门:天津市电力公司电力配套客户服务中心。二、办理地点:河西区广东路与利民道交口。电话:。三、所需材料:四、所需费用:1、多层住宅(含底商)按设计容量5

14、0w/m计算,收费标准为83元/m;用户提出需多路电源供电的多层住宅,收费标准为92元/m。2、高层住宅项目(含底商)按设计容量50 w/m计算,收费标准为92元/m。上述收费标准均不含施工路由及赔偿费用。市内六区及新四区、塘沽区、汉沽区、大港区新建和在建的住宅小区及公建项目其规划红线内、外的电力工程建设收费均执行上述收费标准。开发区、保税区,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县、宁河县、蓟县住宅小区及公建电力工程建设费收费标准,由所在区、县物价局会同当地电力部门研究提出意见,报市物价局批准执行。五、办理时限:天然气、煤气一、办理部门:天津市公用设施配套办公室。 二、办理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河东区顺驰桥旁。电话:。三、所需材料:1、2、3、四、所需费用:1、普通住宅:28元/m2、高档住宅:40元/m以上报价均不含一户一表。五、办理时限:暖气一、办理部门:二、办理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中心。河东区顺驰桥旁。电话:。三、所需材料:1、新建房屋规划方案报审阶段供热证明。(1)建设单位用热申请报告。(2)1/2000现状平面图,图中应注明拟开发小区位置与主要道路、建筑物之间的关系。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2、新建房屋规划许可证阶段供热证明。(1)建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教学/培训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