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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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后勤管理规章制度【篇一:后勤物资管理规章制度】后勤物资管理规章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后勤物资的申购、采购、入库、领用、归还等环节的管理,并结合支教各方面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二、物资申购与采购1、经项目组成员制定好预算表后,各模块负责人填写申购表,在支教负责人、财务主管审批签名后报后勤部,方可购买,未遵守以上采购审批流程则不允许购买。2、采购过程中,严格把质量关和价格关,由后勤部负责人直接根据预算表上物品进行采购,并由支教负责人指定专人陪同监督,一切物品的采购,必须提供正式发票。三、物资验收1、采购物资到达后,后勤主管需同时联系支教负责人进行验收,验收时如有任何一方未派人参加,验收行为视为无效。2、

2、验收时,后勤主管应当认真清点是否有物资遗失或损坏情况,及时填制损坏登记表3、入库完成时应同时完成入库清单等签收凭据。四、库存管理1、必须定期盘点库存,前期物资入库时清点一次,中期第一批同学走后清点一次。2、仓库钥匙只能由后勤负责保管。五、物资领用1、前期物资发放时由后勤主管填制领用表,同时签收人也需要做好签收准备。2、后期物资领用时,领用人员应先填制申领单,由后勤主管、领用人双方签字后方可到仓库领用。3、后勤主管凭申领单同时填制领用表,方便统计领用情况六、物资归还1、临时使用的物品,应在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后勤部入库。2、如有丢失或损坏,及时填写损坏登记表。3、根据损坏登记表及时填制申购单,经

3、支教负责人、财务主管审批签字后方可领出资金进行购买。4、请提前告知小朋友们好好爱惜教学器材,损坏之后会根据下发资金来重新购置,如果开支不够则不会再进行添置。【篇二:总务后勤管理制度】总务后勤管理制度不管是学校的后勤工作还是公司的后勤工作,为规范总务后勤管理根据单位或学校的后勤工作特点,都要制定后勤管理制度,以下整理了详细的总务后勤管理制度的范本,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的总务后勤管理,结合总务后勤工作的特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基本原则,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总务工作为教书育人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原则;要有实事求是,因校制定的思想原则;要有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

4、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第三条主要任务:加强财务管理和财产管理,加强校园建设和管理加强校舍管理和设备管理。根据财力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事业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和设备管理,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对学校经济财务活动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第二章总务管理体制第四条学校总务后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的体制。坚持后勤工作服务于教学一线的原则,在校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统一管理。第五条总务人员的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严格按照会计法和有关部门规定执行。第三章各种管理制度第六条(一)财务管理制度第七条(二)固定资产(财产)管理制度第八条(三

5、)办公用品管理制度第九条(四)水、电管理制度第十条(五)总务后勤人员岗位责任制第十一条(六)财务稽核和票证管理制度第十二条(七)财务内部牵制制度第十三条(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第十四条(九)财产登记制度第十五条(十)财产损坏、损失处理和赔偿制度第四章附则第十六条学校范围内的各部门、全体教职员工均执行本制度。第十七条总务后勤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如没有严格执行本制度,校长可根据会计法和有关规定进行调整该部门管理人员的岗位工作,并按照有关制度追查该人员的责任和经济损失。第十八条本制度由总务处负责监督执行和解释。第十九条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执行。(一)财务管理制度一、严格执行会计法和财政部、国家教

6、委颁发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二、每学期初,做好财务收、支预算,报校长批准后方可严格执行三、收入管理1、学校收入主要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勤工俭学收入,其它收入。2、收费时,要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财政专户管理。3、学校的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算。4、学校的各部门,各班主任除按学校统一要求的收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它任何费用。四、支出管理1、工资性质的支出,财务人员必须按上级批准文件执行。2、公务费中的水电费、邮电费财会人员要严格按照实际发生额进行支出。3、办公用品支出,必须按照总务主任审定后的计划采购,并交保管入库签章后,出纳方可记日记帐。

7、4、大中小型维修和设备购置统一报校长审批。5、差旅费和公务接待费原则上要严格把关,必须发生时,由总务主任审核后,报校长审批。五、资产管理1、流动资金(现金、银行存款、应收及暂付款、材料),做到日清月结。保证帐实相符。2、固定资产按分类管理。做到帐、卡、实物相符。六、负债管理1、学校的负债主要指借入款项、应付及暂存款、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2、按不同性质的负债分别管理。按规定办理结算。七、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1、学校的财务报表的财务分析,按主管局的规定和要求按时上报八、财务监督1、财会人员必须接受国家有关部门的财务监督,设立严密的内部监督制度。2、财会人员有权按会计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行使财务监督权。

8、对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有权提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部门反映。3、学校内的一切经济合同,必须由总务处实行全面监督和签订。(二)固定资产(财产)管理制度一、教室财产1、开学时一次性将教室所有财产交给各班主任,并签订合同书。2、放学时一次性将教室所有财产按合同书进行验收。如有损坏,根据情况进行赔偿。二、各办公室财产1、各办公室财产由本室负责人签订合同书,并负责管理。2、本室和财产不能占为己有。3、调整办公室时,由总务管理人员进行统一调整,不得私自搬动和调换,室内设备、门锁钥匙移交给本室负责人。若财产损坏,根据情况进行赔偿。三、各保管室的财产各保管室的财产按总务后勤人员管理责任制执行。四、学

9、校财产按配备数额使用,租借学校财物,必须征得学校领导及主管理人员同意后再履行借用手续。(三)办公用品管理制度一、凡购回物品必须先办理入库手续,并在发票上签章。二、各办公室领物品时,必须由负责人(派人)领取,并按要求填写“领物登记簿”。(四)水、电管理制度一、各教室按需要开关电灯,节约用电。二、各办公室要做到节约用电,随出关灯。三、各用户用电,按电表度数全额收费,并在发工资时收回。四、从进入学校总电表后,引出的电路,一律不准校外接用。不准偷接用电。(五)总务后勤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总务主任岗位责任制1、主持全校的总务后勤工作。2、按照国家财政制度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财务计划和核算,并严格执行。3、

10、安排检查和监督总务后勤人员的各自岗位工作。4、拟定、修改总务后勤各项管理制度。二、会计岗位责任制1、按照国家财政制度的规定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遵守各项收入制度、费用开支标准,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算帐、报帐、做到手续完整、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3、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分析财务计划,预算的执行情况,及时向总务主任提出建议。4、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妥善保管财务档案材料。5、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做斗争。三、出纳岗位责任制1、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计划、预算、按照各项收入制度,

11、费用标准和开支范围,弄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记帐,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结。3、按照银行制度的规定,加强现金管理,做好结算工作。4、遵守、宣传、维护国家的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四、保管(实物)岗位责任制1、按照国家财务制度的规定,认真管理好实物,保证财产不受损失2、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认真登记实物的入库和出库,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定期公布。4、遵守、宣传、维护国家财政制度和财经纪律。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五、管理员(仪器室、电教室、体育保管室、图书室)岗位责任制。1、严格执行学校管理制度

12、并建入、出库帐。2、本室财产不属于教学所需一律不准借用。3、教学借用必须先登记,然后借用限定借用期限。4、因教学损坏、损失、先落实责任,再根据情节处理。5、未经校长或主管领导同意擅自借出财物要追究保管员的责任,若损坏、损失、由保管员照价赔偿或加倍赔偿。6、保管员不负责任损坏、损失时,由保管员按价或加倍赔偿。(六)校园环境管理制度一、教学楼、办公楼、舞台内外不允许个人私自堆放与教学无关的杂物,一经发现,学校按无主物者统一处理。二、操场上不允许随便堆放煤、碳和杂物,特殊情况,经学校总务处批准后方可临时堆放,但必须限制时间,如超过期限学校将另行处理。三、校门口和校园内不允许私自摆摊设点,违者学校没收

13、并罚款50200元。四、校园内不允许任何人随便搭设厨房、碳池、杂物棚。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批准方可施工,否则,令其拆除或学校没收。五、校园内一律不准喂养家畜家禽,若发现,由爱委会处以罚款50150元。六、校门要严格管理,总务处主任工作职责一、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管理学校总务工作。教育管理总务人员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全心全意为教育、教学服务,经常巡视校园及时处理偶发事件。了解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主动配合,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创造条件。二、按照勤俭办学的原则,掌握和编制全校每学期的收支预算。【篇三:XX镇后勤管理工作制度】xx镇后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后勤管理工作,明确职责,更好的提升服

14、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干部职工人人参与后勤,人人重视后勤。第一章食堂管理第三条办好镇政府食堂,并保证其正常运转,切实解决职工的生活就餐问题。第四条承办好各种会议伙食。第五条经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同意和交待,承办好检查、视察和指导工作的各级领导就餐。第六条负责厨师的履职情况、教育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第七条负责总务性采购,采购时必须由收款人出具发票,水菜采购必须由收款人签字认可。第八条明确采购人员和复称人员,不得由一个人履行采、复工作,必须由两个人完成。第九条管理好采购物品的入库清收和领用登记工作。第十条各种伙食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办理。第十一条及时清收伙食费,必须按照财经纪律的要求做好财务管理并

15、进行财务公开,次月5日前公布上月的财务情况。第十二条负责物品的清扫和规范堆放工作。第十三条保持厨房、食堂大厅、食堂外部场地、煤柴房等卫生、安全工作。认真抓好食堂卫生工作,必须保持环境卫生,及时刷洗刀板、碗筷等炊具,做到无苍蝇、无老鼠。必须采购新鲜蔬菜,坚持生熟食品分别存放,确保饮食卫生,不出任何危及就餐人员身体健康的事故。第十四条食堂厨师必须保持自己的个人卫生和衣着整洁、严格坚持上下班制度。第十五条管理好食堂的就餐劵工作,监督就餐人员凭就餐劵就餐,不得赊账就餐。第十六条基本就餐生活费:5.50元/人餐。接待副科级以下(不包括副科级)会议伙食统一标准:10.00元/人餐。接待正、副科级会议伙食标准:20.00元/人餐。接待副处级会议伙食标准:25.00元/人餐。第十七条代表会、年终总结会或大型会议可请一定临时人员帮忙,其余一概不准请,谁请谁负责。第十八条凡涉及食堂的管理人员每人每月交纳个人就餐包干伙食费50.00元。第十九条食堂工作人员不得邀请与工作无关人员进行私自集餐,如违反按伙食用餐的费用收取。第二章电教室和工会活动室管理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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