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参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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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参考文本 前 言为加快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和江苏省企业民主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我们拟定了镇江市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参考文本,供借鉴。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是规范企业和劳动者双方行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资关系的需要,是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实现多赢、共赢、全赢的保证。全市各类企业要清楚地认识到,建立健全劳动规章制度,对规范劳动用工,提高自身综合管理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制订过程中,要结合实际,突出自身特点,切忌照抄照搬;企业工会组织要主动跟进、全程参与,充分发扬民主,提交职代会讨论,广泛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

2、,与企业行政方平等协商,并采取公示等有效方式告知全体职工,使规章制度更加合法、合情、合理;执行中对职工反响较大的条款,要通过协商方式,及时提出修正意见,不断完善规章制度;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做到有章必依,规范操作,通过发挥规章制度“过滤”作用,真正使劳资矛盾从源头上得到有效遏制和解决,以促进企业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镇江市总工会目 录第一章 总 则1第二章 对员工的基本要求1第三章 招聘录用2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3第五章 工作时间6第六章 休息休假7第七章 劳动报酬9第八章 劳动安全卫生11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12第十章 培训管理规定13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与竞业

3、限制14第十二章 女职工及未成年工保护15第十三章 奖励与惩戒16第十四章 劳动争议24第十五章 附 则2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管理和员工行为,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和全体员工。第三条 员工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等义务,同时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福利保障等权利。第四条 企业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提供劳动安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

4、务,享有生产经营决策、劳动用工、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等权利。第二章 对员工的基本要求第五条 行为准则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热爱企业,乐于奉献,恪守职责,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时刻维护企业的利益,树立企业的良好形象;3、勤奋工作,扎实履职,雷厉风行,精益求精;4、团结同事,互相帮助,同心协力,共同完成企业的各项生产工作任务;5、努力学习,爱岗敬业,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第六条 员工职责1、明确自身工作岗位职责,具备岗位基本文化与技能要求。2、牢固树立“质量就是生命”(或“顾客就是上帝”)的理念,严格贯彻执行产品质量体系(或商业职业道德),做到“负责

5、任地做产品”,并落实到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促进产品(或服务)质量稳步提高;3、严格遵守产品工艺规程,保守企业生产经营信息、产品工艺与技术研发等商业秘密;4、爱护企业公共设施,节约使用水、电、气和办公用品,养成节能减耗为荣、奢侈浪费为耻的良好风尚;5、自觉接受安全卫生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卫生意识,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错误指挥,每个员工有权予以抵制;6、每个员工要保持个人良好仪表仪容,保持生产、经营、服务、办公等工作场所整洁,营造优美工作环境;第三章 招聘录用第七条 招录工作由企业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企业根据岗位需求,确定招录员工的具体条件、数量等,通

6、过人力资源市场、招聘洽谈会等途径,以书面形式向社会公布,全面考核,择优录用。第八条 企业在招录员工时,对应聘员工实行平等的原则,不因民族、种族、地域、性别、年龄、宗教信仰、身体状况、婚姻等状况不同而受歧视。凡被招用的应聘者必须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第九条 应聘者必须符合法定就业年龄和就业条件,具备履行劳动合同的能力。应聘时应持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就业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第十条 企业对应聘者如实填写的表格等信息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经笔试和面试后,从符合招录条件的对象中择优录用,并及时通知应聘者。第四章 劳动合同管理第十一条 人力资源部门为新招用的员工建立个人档案时(含按规定提取的档案材料)

7、,员工必须如实填写员工登记表, 日内出具以下相关证明的原件并提交复印件:身份证和近期免冠 寸照片 张;家庭住址和电话号码;学历证书;就业登记证;健康体检表;职业资格证书;发生意外或疾病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企业一经发现员工提交资料严重失实,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二条 企业招用的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与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并签字盖章,在30天内办理录用登记手续,并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员工本人一份。员工不愿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不得录用。对录用的员工,企业按规定建立员工名册,并及时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第十三条 企业自用工之日起与员工建立劳动关系,对新招用员工一律实行试用期制度

8、。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超过30天;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超过60天;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超过六个月;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计为本企业的工作年限。第十四条 试用期内企业对新招员工的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工作能力、身体健康等情况进行进一步考核;考核工作在试用期届满前组织实施,对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第十五条 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包括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仅限于服务期约定和竞争限制约定)等。变更劳动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签字确认。变更后的劳动合

9、同各执一份。第十六条 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时,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期满企业需要续签劳动合同时,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在合同期满后30天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企业书面提前30天通知员工。第十八条 员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天通知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员工本人原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企业有权解除劳动合同,且不

10、支付经济补偿:严重违反企业劳动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企业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本企业提出,拒不改正的;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二十条 企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时,应事先与工会协商确定,工会认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的,要求纠正的,企业应研究工会意见,并及时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第二十一条 企业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在员工办理完毕证件、资料及公用物品等移交手续之日起15天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手续,出具终止(解除)劳动

11、关系通知单。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第二十二条 企业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手续后一次性支付。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企业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六个月的,发给半个月的工资。月工资标准按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确定,最低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超过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第五章 工作时间第二十三条 企业实行标准工时制度,每周5天,每天8小时工作制,每周不超过40小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制,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经并

12、镇江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第二十四条 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确需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前提下,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不超过3小时,但每月不超过36小时。第二十五条 加班加点采取协商的原则,企业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加班加点前,由部门主管汇总加班加点申请表,并于当日下班前 小时交上级部门主管审批。未经报备核准,员工自行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第二十六条 人力资源部门将加班申请表原件存档并进行工时统计,随时稽查核实部门加班情况,对超时加班情况加强监控,及时报告并备案。第二十七条 企业建立劳动考勤制度,记载员工出

13、勤情况,每月 日与员工核对并签字确认,且保存二年。第二十八条 员工因公外出,无法考勤时,需由部门主管补签证明,并交人力资源部门备案及修正考勤记录。第二十九条 员工必须在企业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在工作时间内,未经批准不得会见亲友或擅离工作岗位。第六章 休息休假第三十条 企业确保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第三十一条 假期规定1、法定假(共11天)元旦春节清明节五一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薪资1天3天1天1天1天1天3天有薪2、部分职工法定假日。 “三八”妇女节女职工放假半天; “五四”青年节28周岁以下的青年放假半天。企业群团组织可开展公益等活动;若企业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不能安排休息时

14、,按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如遇公休日不另补假。3、带薪年假。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的可申请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期限为:工龄满1年不满10年满10年不满20年20年以上天数5天10天15天4、婚假。项目标准条件备注一般3天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晚婚10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结婚一方符合,一方享受;双方晚婚,双方享受。薪资有薪5、丧假。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死亡时,有薪假1-3天。6、产假。项目标准简要内容薪资产假一般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有薪难产105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90+15天每多生产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有薪流产假3个月内20-30天流产假应有医院证明3-7个月42天7个月以上90天晚育假女方产假增加30天女方年满二十四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二十三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护理假10天对晚育的,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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