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转让合同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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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转让合同四篇 项目转让合同 篇1 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现双方就新郑市黄水河景观绿化工程转让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一、工程情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承包范围:4、已由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建设协议书。5、甲方已向原建设单位交纳了工程履约保证金。二、双方责任1、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将 项目整体转包给乙方进行施工,乙方负责履行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承担合同中约定的建设施工任务;甲方仍旧以原来施工承包方的身份,负责配合乙方履行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中的责任与义务。2、甲方支付给原建设单位 元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在转让协

2、议签订前由乙方交于甲方。工程转让费按工程最终决算价的结算,在每次工程款到账时扣除。甲方不负责税务问题。3、乙方接受该项目后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及转让合同的约定和国家有关工程的法律法规进行施工,承担质量、安全及其他施工中存在的一切风险责任,严格履行原施工合同。4、甲方在工程转让后,继续以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的施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的相关事务(如:结算、验收、工程款手续以及施工中存在的其他事务)。5、基于交易完成日以前(含交易完成日)的事实而产生的与在建工程及其所属土地有关的争议、诉讼或仲裁由甲方承担,由此所发生的费用及乙方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即使该争议、诉讼或仲裁产生于交易完成日

3、以后。6、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转由乙方向业主履行,乙方在经营活动中,若出项安全事故等重大意外,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一切责任,特此提出免责声明。7、本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不得把本项目转让给第三方,如单方违规,则向对方赔偿工程总造价的作为违约金。8、双方对本协议的签订与履行须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的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因泄密而造成对方损失的,需承担因涉密而遭受的一切经济损失。三、 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如乙方作出有损甲方信誉和形象之行为,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2、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后,负责向乙方提供工程相关资料。3、对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尽可能

4、提供良好的服务。4、甲方对本协议书上述各条款具有解释权。四、 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1、经营上实行内部独立核算,自负盈亏。2、一切正常利润归乙方所有,不受干涉。3、在经营活动中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规章制度。4、负责解决经营事件,相关经营条件及施工设备自主解决。5、认真负责进行施工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对发生的质量问题和事故乙方负完全责任。6、若乙方无正当理由单方终止本协议,其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7、维护甲方的信誉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诈、侵权、损誉的事情,若发生此类事件,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要求进行相关经济赔偿和处罚。8、乙方实施的过程项目,其合同、保险、税务、财务、银行、

5、统计等事项由乙方自主办理。五、转让事宜1、甲方承诺并保证,无第三方对转让项目提出任何权利要求。2、乙方承诺并保证,按甲方与原建设单位签订的合作开发协议约定的内容履行合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负责施工至上述施工项目完成工程验收交接并竣工结算后,即告终止。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签字: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乙方盖章: 项目转让合同 篇2 甲方:住所:代表人:乙方:住所:代表人:鉴于:其中一期工程项目已获得区计委同总并正向北京市计委申报立项,为了保障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改善农村居民的居住条件,本着优势互补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6、以资共同遵行。备案文件第一条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时向乙方提供如下第2项至第5项文件的复印件,第1项和第6项文件的复印件应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提供给乙方。1. 甲方营业执照副本;2. 甲方与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3. 北京市区发展计划委员会所发基发(20XX)183号文件;4. 北京市小城镇建设办公室20XX年3月15日所发关于将东庙村、西顶村、葫路村、立凌村列为20XX旧村发行试点的批示;5. 甲方与北京市区临河镇人民政府开发所办签署的协议书;6. 甲方已支付给北京市区人民政府的款项的合同收据(其中1千万元已支付给北京市区临河镇东庙村政府,另2千万元已支付给区开

7、发办作为保证金)。甲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2日内不给将该收据提供给乙方,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第二条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后2日内向甲方提供本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三条 甲乙双方需保证上述文件的真实合法有效,如发现上述文件虚假、合同标的第四条 甲方同意根据本合同约定向乙方转让“北京Q住宅小区”项目权益。该项目位于北京市区临河镇东庙村。该项目用地约1900亩,其中包括村庄用地750亩.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为准。权利和义务第五条 自双方签约之日起甲方负责先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中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等有关行政手续,或者将北京Q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全部转让给乙方,

8、细节安排将由双方议定。第六条 若以甲、乙双方的名义向计委、规划局等部门办理申报立项,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尽快成立动作项目的项目公司。双方承诺在北京市相关部门立项批准后15日内成立项目公司,双方各持50%的股份,项目公司一经成立,甲方即应以该项目公司的名义继续办理有关项目报批手续。若采用将甲方股份全部转让的方法,甲乙双方承诺按照合同第八条第2款第3项的约定办理。第七条 乙方承诺以每亩32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取得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最终以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为准,大约在1900万亩的规模)。该款项一部分用于直接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甲方与该社所签建设协议书中甲方的应付款项,余款归甲方所有,作为甲方

9、转让该项目报收获收益。付款方式第八条 付款方式按下列表述实行:按甲方与区临河镇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签订的旧村改造开发建设协议书的规定,甲方向东庙村经济合作社支付补偿金=“a”(万/亩),项目成功转让后乙方应支付给东庙村经济合作社的总款项=“a”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A)。甲方在转让本项目所获收益为32(万/亩)- a =“b” (万/亩),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总款项=“b”规划局确定的红线图面积(以下简称:B)保证第九条 甲方承诺并保证:甲方为经北京市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设立并有合法手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定的范围内依法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并已获得充分的批准,许可或授权,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甲

10、方向乙方提供的相关资料以及北京Q园高级别墅区规划图纸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是该项目未来报批开发的依据。甲方向乙方保证将协助乙方完成以下的工作:以乙方控股的项目公司的名义办理所有与项目立项相关的手续。协调乡政府按规定把部分土地出让金返还给乙方。负责为项目获得征地的批文。协调乡政府按规定减免乙方的税收。协助乙方与水利局、供电局、防洪办等部门取得费用减免或为项目提供最有利的条件。协助乙方与乡政府做好有关拆迁和回迁的工作。甲方承诺并掌握依据:“北京Q住宅小区”其中一期工程项目一旦获得XX区计委和北京市计委的立项同意,其他两期工程将自动通过立项批准,乙方只需呈报建委便可进行施工。如果最终采用甲方转让

11、所有“Q”的股份给乙方的方式以达到项目转让的目的,甲方必须保证在”Q”在转让后不存在任何的债权、法律纠纷和税务等问题。第十条 乙方承诺并保证:乙方保证及时足额筹措全部投资款项,并在市规划委允许的范围内适当调整规划方案。违约责任第十一条 如果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计委、规划局等行政部门办理项目报批手续或立项主体不符合双方约定,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第十二条 如甲方直到20XX年10月31日,仍未取得符合双方约定的该项目立项批文,则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若该项目到20XX年12月31日未获得立项批准,甲方应将乙方所付款项全部返还给乙方。第十三条 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及时

12、足额支付合同价款,则每逾时1日,乙方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2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0日按应付合同价款的0.5(每日)的标准向甲乙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后超过3个月仍未履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可抗力第十四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将本合同中不可抗力解释为:由于地震、水灾等自然灾害及战争、罢工等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避免和克服的情形,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同时提供由当地公证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按其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是否解除本合同或部

13、分免除其在本合同中的责任,或延期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不可抗力一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及时通知对方和提交有效证明文件,并导致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则应继续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争议的解决第十五条 因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同意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其他第十六条 本合同有关违约责任条款约定的时间,不包括国家规定的法定节日(公休日除外)。约定时间的最后1天是公休日或者其他法定节假日的,以休假的次日为期限的最后1天。第十七条 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双方各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双方签署后生效。甲方(公章):_

14、 乙方(公章):_法定代表人(签字):_ 法定代表人(签字):_年_月_日 _年_月_日 项目转让合同 篇3 转让方(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受让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地址:鉴于:甲方合法享有 的项目(下称“项目”),乙方知悉该项目情况并自愿受让,经双方平等、充分协商,就项目整体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项目情况第二条 项目转让价格经甲乙双方商定,上述项目的转让价格小写 元,大写:人民币 。第三条项目转让价款的支付1、支付期限: 乙方应于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付清项目转让价款。2、支付方式乙方可选择现金、转账、支票结算等方式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若乙方选择转帐或支票结算的,应按甲方提供的如下账户信息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甲方确认收款后及时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账户名称:账号:开户行:第四条项目转让生效日期1、自乙方向甲方付清项目转让价款之日起,项目转让生效,除经甲方单方书面同意,该项目转让程序不得逆转。2、项目转让生效之日起,乙方取得转让项目。第五条 双方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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