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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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隐患排查管理规定 为了强化公司车辆状况的监督管理,使公务车辆随时处于完好的状态,避免机械事故,保证行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务车辆状况及安全检查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牵头,会同部门安全员、具体负责实施。 二、公务车辆技术状况及安全检查,统一组织检查、各车驾驶员必须配合。 三、 统一检查,分底盘、气路、电路检查和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修理质量抽检三大项。检查周期为每月检查一次。检查时由公司分管领导、部门安全员参加。 四、车辆检查的内容 1、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底盘、气路、电路等项目 1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制动连动装置销子及开口销是否齐全,手刹、 断气刹工作是否正常

2、有效。 2制动总泵、制动分泵及刹车管道是否漏气、漏油,固定是否牢固。 3方向机自由行程是否符合要求。 4轮胎螺栓、有无松旷或折断,是否磨损正常。 5电源线路布置及接头包扎是否规范,固定是否完好,线路是否老化,灯光是否齐全有效,各类仪表是否有效。6车容车貌、车窗及车内设施检查。7车门缓冲胶条是否完好,车门关闭含驾驶门是否正常。8车身内外是否整洁,车辆是否有擦刮、掉漆痕迹,后视镜是否齐全。9是否有灭火器,放置位置是否恰当,是否有效。10修理质量抽检检查时由检查人员按车辆总数3%的比例,查近一个 月的修车状况。11检查返修率是否规定标准从隐患排查起,检查是否及时报修整改、 是否超过整改期限。12排查

3、人员及驾驶员要认真填写并签字。 五、驾驶员自查及自查内容 驾驶员自查由驾驶员天天进行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交接班时应说明车况是否存在问题,有问题应及时汇报部门领导及安全员,做出整改方案。 1、检查方向机及转向是否正常,间隙是否适当。 2、检查脚刹、手刹是否正常,管路有无漏油现象。 3、检查轮胎、螺栓是否齐全,有无松动、轮胎气压是否正常。 4、检查燃气油、润滑油、刹车油、冷却液、电解液是否足量,有无 渗漏。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刮器、后视镜以及牌照、头牌、腰牌、尾牌等是 否齐全有效。 六、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 对各类检查中查出的问题,能当场修复的应尽量当场修复,不能当场修复的视其状况,

4、凡涉及行车安全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不能上路的,必须马上停止运行并报修,其它问题由驾驶员当日内收车后回厂修复。 七、检查的安排、考核及要求 1、公司检查的协调安排,由营运生产部负责,考核由公司分管领导负责。 2、对总站检查的考核,由营运生产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负责。 3、对驾驶员每日检查的考核,由各总站负责,公司季度检查时抽检。 4、公司参检部门单位及各总站,带队检查时应尽职尽责,做到站不漏线,线不漏车,车不漏项。不得走过场,敷衍了事。如因带队检查后一定期限内发生机械事故,公司将追究带队检查人及相关人员责任。 十、奖励与处罚 1、对遵守本规定,检查工作做得好,能及时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并及时修复的

5、部门、总站、驾驶员及保修工,由公司、修理厂及总站纳进年终考核内容进行考核,并给予表彰奖励。 2、对日常保养、检查工作做得不好,修理质量差,检查时发现有问题的,由公司视问题发生的部位及对安全行车的影响,每项扣总站或修理厂目标考核分0.3分至2分。如车辆报修后,在质保里程以内又出现同类故障,检查中发现还持续在运行的,处罚时对总站及修理厂一并处罚。 3、对检查中发现故障限期修复而未修复的,复查发现后将追究责任并加倍处罚。 4、总站对驾驶员、修理厂对责任人的处罚,各总站、修理厂应按照此扣分标准处罚责任人。 5、一年内所驾车辆发生两次单项扣分达到2分或一次单项扣分达到2分的驾驶员,由安全服务监察部组织进行离岗培训,考核合格方可重新上岗,考核不合格的改为非技术工种。 修理厂相关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单项扣分达到2分以上的,由修理厂从严处罚。 6、扣分标准见附表。公司对总站、修理厂突击抽检及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依照此标准扣分。 十一、检查资料的填报及收集 1、检查表格由公司统一制定、打印。逐车检查登记表应由驾驶员、检查人员或部门负责人签字。 2、检查原始资料要收存备查。 3、驾驶员的自查由各车驾驶员逐日填表并签字,由总站收集储存。 十二、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过去的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实施。 第 1 页 共 1 页文章源于网络整理,侵权及时告知删除。(Word格式,可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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