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四篇).doc

上传人:s9****2 文档编号:508727234 上传时间:2023-03-24 格式:DOC 页数:6 大小:1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四篇).doc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四篇).doc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四篇).doc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四篇).doc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四篇).doc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四篇).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四篇).doc(6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一)食品安全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食品安全办公室,保护好现场并协助调查。(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村屯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

2、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四)学校卫生服务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

3、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二)(一)食品安全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食品安全办公室,保护好现场并协助调查。(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村屯和学校供

4、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四)学校卫生服务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

5、。(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三)(一)食品安全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食品安全办公室,保护好现场并协助调查。(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

6、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村屯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四)学校卫生服务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

7、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卫生监督协管巡查工作制度(四)(一)食品安全发现或怀疑有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报告食品安全办公室,保护好现场并协助调查。(二)职业卫生咨询指导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发现从事接触或可能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服务对象,应对其开展针对性的职

8、业病防治咨询、指导,发现职业病患者、可疑职业病患者以及发现或怀疑有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应及时向卫生监督所报告。(三)饮用水卫生安全巡查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村屯和学校供水进行巡查,协助开展饮用水水质抽检服务,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或怀疑有生活饮用水污染等对人体健康造成或可能造成危害的线索和事件,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保护好现场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供水从业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四)学校卫生服务按照县卫生监督所部署,定期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开展巡访,发现问题隐患及时报告县卫生监督所;指导学校设立卫生宣传栏,协助开展学生健康教育。协助有关专业机构对校医(保健教师)开展业务培训。(五)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定期对辖区内医疗服务市场、采供血机构开展巡访,发现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相关信息进行初步调查,同时向县卫生监督所报告。(六)公共场所卫生安全巡查定期对辖区内公共场所进行巡查,协助经营者办理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发现无证经营的公共场所以及发现或怀疑公共场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及时报告卫生监督所并协助卫生执法人员调查。第2页共2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资料 > 国内外标准规范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