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法制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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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企业法制建设 提高企业竞争能力漳州电业局 高丹 要实现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近期和长远目标,必须通过进一步加强企业法制建设来依法保障、依法促进。-1999.12.30法制日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和电力企业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我国加入WTO以后,企业要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这种竞争是处于同一市场规则和相同法律环境下的竞争,是公平竞争,这意味着企业将面临更加规范、更加严格的市场法律环境。面对这场 “国际竞争国内化,国内竞争国际化”的激烈竞争,取胜的唯一出路就是提高企业的竞争力。那如何来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呢?这是企业发展的一个永恒主题,也是我国企业面临

2、的一个重大课题。美国华尔街日报曾发表过一篇评论,大概意思是:投资者如果想赚钱,应该去请美国哈佛大学的MBA,但如果不想让口袋里的钱溜走,就应该去请一位美国哈佛法学院的MJS(法学学士)。这形象地说明了:企业运用法律的能力越强,就越能够争取到更多的利益,减少合作中的风险,这意味着增强了企业的活力能力,也就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因此,在入世后经济全球化的新形势下,企业有必要通过进一步加强法制建设、提升法务管理水平,规范权力运行,使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规章制度得到健全完善,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以下是本人关于加强企业法制建设的几点思路:(一)继续加强法制教育,将企业法

3、制建设工作与创建“学习型”企业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以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法律素质。首先,要增强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使领导干部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其次,重点抓好与职工本岗位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增强员工法律意识,形成严格依法、照章办事的法治氛围,如基建部学习招投标法、土地法,安监部学习电力法、安全生产法,多种经营学习公司法、担保法,客户中心学习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档案管理部门学习档案法,工会部门学习工会法,人事部门学习劳动法,经营管理和施工生产部门开展电力行政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活动等等,使职工在学法用法中提高维权意识和防范意识,凡事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

4、、违法必究”,促进企业法制化进程。最后,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的普法宣传教育,做到领导依法管理安全生产,员工依法按章作业,确保电力施工生产人身安全、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即“人人事事保安全”。(二)健全公司法律专、兼职人才的学习、培训制度,不断提升企业法律工作者的素质,使其向复合型人才转变。目前我国的司法体制正处于重大变革时期,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变更频繁,新法又频频颁布,因此更需要企业里从事法律顾问的人员与时俱进,及时了解各种新的法律法规,加强学习,以进一步提高自身的法律素养。这就要求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系统的法律专、兼职人才学习、培训制度,培养适应社会形势发展和市场变化需求的企业法律工作者。另

5、外,我认为有必要重新定位企业法律工作者的角色,使他们向既懂法律、又懂经营与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转变;由被动应召向主动出击转变,不仅应该有能力从法律层面上否定一项决策或一笔业务,并指出其风险所在,而且能为公司决策者指明法律上可行的途径,使公司决策或业务得以实施,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三)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发展和壮大企业法律顾问队伍。2002年,国家经贸委牵头印发关于在国家重点企业开展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003年,由我省经贸委牵头,在省城福州举行了“福建省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会议”。我省十几家各个行业的龙头企业均参加了此次会议并纷纷发表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实施方

6、案。2004年4月20日,北京召开了国家重点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试点工作总结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表示,为依法防范法律风险,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国资委将加快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在53户中央企业和其它具备条件的中央企业中全面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并在地方国有重点骨干企业中积极推广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同时,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将于近期正式发布实施。由此可见,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作为一项开拓性的管理模式已在全国全面启动。据国资委表示,中央企业如何化解和防范金融风险,避免法律陷阱,尽快培养一批法律专业高级管理人员,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迫切和重要

7、。据介绍,由于决策草率、监管失控、法律审核把关不严等原因,中央企业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遇到的法律纠纷案件正日益增多。而试点企业通过制定和完善企业重要规章制度,增强了风险意识,完善了工作程序,强化了内部管理,堵塞了经营漏洞,为企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保障。通过诉讼和非诉讼手段,为企业避免和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应对入世挑战、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市场竞争力做出了贡献。顾名思义,企业总法律顾问就是企业法律顾问的总负责人,他与一般企业法律顾问有所不同,其最大的不同点在于他能进入企业的最高决策层,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从决策上为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变事后补救

8、为事先预防,从而为企业节约大量的管理成本和交易成本,全面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和竞争力。企业总法律顾问不是单纯的法学家,而是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也不是一项人事安排,而是一种管理模式。 从制度角度讲,这是推动企业提高法律顾问的地位,最终让法律顾问真正有效进入企业的决策层,从而加强其对公司各项经营管理的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法律监管职能的一种方法。从法律角度讲,就是要通过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来进一步抓好企业内部的合同管理、工商管理、商务谈判、招标投标、资产转让、诉讼仲裁等方面的法律事务,健全企业内部各项管理制度,保障企业经营活动的合法性,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电力企业可以尝试

9、建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壮大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同时,企业法律顾问除了要提高“打官司”的能力,更要提高避免、消除隐患的能力将工作重点放在“售前”服务上,设立重大决策的法律前置审核制度,对重大投资和市场行为进行充分的法律论证,超前预防决策风险,尽量避免、减少“售后”服务过程中给企业带来的损失,以此确立“外讲信誉、依法经营,内讲制度、依法管理”的良好社会形象,使企业步入长期稳定发展的轨道。(四)加强企业法制建设需要规范权力运行,建立健全监督机制。通过制度创新,规范企业管理中的权力运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强化监督措施,确保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实现监督工作的制度化和程序化。首先是规范企业主要

10、负责人的决策权、用人权和资金使用权的运行程序和内容。对违反规定行使权力的,所做出的决定无效,并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或处罚。同时进一步强化民主监督,大力推行企务公开,发挥好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重大问题的监督作用;在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时,实行量化测评,把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行使权力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其次是规范直接面向客户提供用电服务的部门和人员的办事权的运行程序和内容。电力企业既是垄断性行业,也是联系着千家万户的社会公用事业,因而一线服务人员的权力虽然小,但是社会影响面比较大,能否为客户提供优质规范的供电服务,直接关系到企业的形象和效益。因此公司在加强法制建设过程中,应该把一

11、线服务人员的服务程序和标准制度化,使他们明白在服务中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并且把这些规定和要求向社会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以实现“人民电业为人民”的服务宗旨。(五)加快法律工作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体系。过去我们一讲管理,就是讲成本管理、财务管理、质量管理以及人事管理,毫无疑问这些管理都是重要的,但从企业的运行看,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都是通过合同实现的,“合同是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因此我们要充分重视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合同管理体系。首先,要按照省公司的统一部署,推广应用合同管理和诉讼管理信息系统,使主业和多经、城区和郊区一体化,使企业的合同管理达到条款规范化、流程科学化的效果,全

12、面构筑含合同管理、诉讼管理、非诉讼事务、普法教育、法律咨询于一体的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其次,要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督制度和合同授权委托制度以及对各部门合同承办员、合同档案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培训体系。最后,充分发挥企业法律工作者的作用,对重大合同实行全过程管理,即从谈判、签约、履行、变更到终止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法律服务,以规避企业经营风险。(六)丰富企业法治文化内涵,创新公司法治文化活动载体。通过与企业生产、建设、经营、管理的有机结合,进一步提高企业法治水平。不断改进工作方式,通过宣传栏、内部刊物、局域网以及采取法制讲座、专题辅导、讨论会、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扩大普法的覆盖面,促进法制宣传教育。总之,企业法制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建章立制为基础,以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法律救济为补充,全面加强企业法制建设,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促进电力企业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 二OO五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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