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测量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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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测量管理制度1. 总则(1) 工程测量是做好施工技术准备、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确保工 程质量的重要环节,各级施工管理人员必须重视和支持测量工作。公 司成立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公司、项目经理部均应设专职测量人员, 测量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明确职责,严格岗位责任制,搞好工程测量 工作。(2) 工程测量工作在各级技术主管的领导下,实行公司、项目经理部 二级管理。对测量人员的使用及调配须征得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的批 准。(3)各级工程测量人员须坚持测量工作程序,遵循施工测量工作 流程。施工准备阶段,要认真熟悉图纸,根据移交的测量资料做好复 测、方案编制等工作;施工阶段,要严格控制测量精度,并做好测量

2、 记录;工程竣工阶段,做好竣工测量,及时准确地提出测量成果,以 满足竣工验收的需要。(4) 测量工作必须做好原始记录,坚持复核和签字制度,不得随意涂 改和损坏,工程测量资料和测量成果资料应妥善归档保管,装订成册。(5) 总承包施工的测量管理纳入公司正常管理。承包队伍的测量人员 必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的考评,如上岗证、操作能力等,合格后方 可从事工程测量工作,承包队伍的测量工纳入公司测量系统,统一管 理。(6) 建立测量日志制度。工程测量是先导,测量工作必须有序,坚持 填写测量日志,做到一天一总结,一天一计划,有利于安排工作,提 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公司测量专业委员会将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测量人 员的

3、测量日志。2. 机构及人员设置(1) 公司设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委员等,对公司 在编测量人员建立测量人才库。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隶属于公司科学 技术委员会。(2) 公司技术管理部设测量主管 1 名,全面负责测量系统的管理工作。(3) 项目经理部设测量主管 1 名,并根据工程大小、复杂程度配备测 量人员(详见附件 2)。3.工程测量的岗位职责(1) 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负责本专业培训、学术交流、项目人员考核评定及公司重大测量课题 的研究、重大工程的测量定位、验线等事宜。项目选定的测量人员, 须经过测量专业委员会考核同意,或者由测量委员会向项目推荐,测 量专业委员会对选定的测量人

4、员的业务水平负责。(2) 公司测量主管。1)总体职责。 制定公司工程测量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测量工作法令、规 程及上级规定。 参加公司承建的工程的勘测设计单位组织的交接桩工作,并负责组 织复测、加密及有关技术资料的校核。 负责审核大型复杂、重大建筑工程的测量施工方案。 负责重要建筑物测量放样和重要建筑物重要部位的复测工作。 负责组织市政地下管线竣工测量工作。 总结和推广测量方面的先进技术、经验,组织测量人员的技术培训。 组织对测量事故的分析研究及处理。负责指导、监督和检查项目 部工程测量的业务及管理工作,建立测量人员档案。建立测量仪器台账。2)分项职责。 市政工程。a. 接桩后对道路、桥

5、梁、主干管道以及河道等工程中线、水准点的复 测工作。b. 加密中线、水准点和基线桩的测设工作,改移、恢复、新建重要主 干线的测设与复测工作。c. 组织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建筑工程。a. 接桩后对主要建筑物的轴线、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进行复测并向项 目部作定位交桩。b. 对项目部定位施测后的复测工作。c. 参加单位工程竣工资料的编绘工作。(3) 项目总工程师。 对工程的测量放线工作负技术责任,审核或审批测量方案,组织工程 各部位的验线工作,并在施工测量记录表格上签字认证,组织测量方 案的交底工作。(4)项目部测量主管。1)总体职责。 负责编制施工测量方案(详见附件1),填写测量工作日志。 接桩后对

6、控制点的点位复测及桩位保护工作。 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测量放线工作。 组织或参加工程竣工测量工作。 负责所属范围内测量仪器定期检查和保管工作。 负责工程测量技术资料的收集和整理。2)分项职责。 房建工程项目经理部。a. 主持接桩后的复测工作,熟悉、校核设计图纸,制定工程测量工作 计划安排及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工程测量施工方案。b. 负责建筑工程定位测量工作,做好现场楼层及垂直度测量放线等, 填写工程定位测量等记录表。c. 负责工程测量资料积累保管、整理归档及移交工作。d.负责项目经 理部范围内的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e.负责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其他变形测量工作。 市政工程项目经理部。a

7、. 主持接桩后的水准点、中线桩的复测工作,熟悉、校核设计图纸, 制定工程测量工作计划安排及依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市政工程 测量施工方案。b. 负责市政工程的放样工作。c. 整理隐蔽及测量竣工资料,参加由公司组织的竣工测量工作。d. 负责项目经理部范围内的测量仪器的定期检查和保养工作。e. 负责设计图纸或规范要求的其他变形测量工作。4. 交接桩及护桩制度(1) 交接桩工作由建设单位主持。公司测量主管及项目测量主管参加, 在现场由勘测设计单位直接进行交接桩工作。(2) 交接桩测量资料必须齐全,并应附标桩示意图,标明各种标桩平 面位置和标高,必要时附文字说明。依照资料进行现场核对,检查清 点标桩。

8、(3)交接桩时,各主要标桩应确属完整、稳固。交桩后,公 司测量班立即组织测量人员进行复测,如发现问题及时提交交桩单位 研究解决。(4) 交接桩工作办理完毕后,必须履行手续,填写交接桩记录表,一 式三份,建设单位、交接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交接桩记录表存入 工程档案。(5) 为确保测量工作顺利进行和方便施工,各级测量人员必须对标桩 妥善保护。要设置明显标志,以防损坏,在繁忙地段应设三脚架保护, 必要时加设护桩。(6) 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注意保护测量标桩,测量人员应经常定期 巡视标桩保护情况。所有测量标桩未经工程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破 坏。(7) 在施工范围内标桩附近,需搭设临时建筑物或堆放材料

9、时必须事 先与现场测量人员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实施,以免损坏测量标桩或 影响测量视线。5. 施工测量方案与技术交底(1) 建筑小区工程、大型复杂建筑物、特殊工程的施工均应按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DBJ01-21-95)中有关“施工测量方案的编制” 的要求编制施工测量方案。(2) 施工测量方案由测量专业人员会同技术部门共同编写,但应保证 在各阶段施工前完成。(3)施工测量方案编制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 的技术、生产、安全等有关部门会签,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审批。(4) 施工测量方案审批后,由编制者进行施工测量交底。6. 施工测量放线的实施(1) 施工测量各项内容的实施应按照方案和技术交底进行,遇到问

10、题 应及时会同有关技术部门进行方案调整,补充或修改方案。(2) 施工测量中必须遵守先整体后局部的工作程序。即先测设精度较 高的场地整体控制网,再以控制网为依据进行局部建筑物的定位、放 线。(3) 施工测量前必须严格审核测量起始依据(设计图纸、文件、测量起 点位、数据)的正确性,坚持测量作业与计算工作步步有校核的工作 方法。(4) 实测时应做好原始记录。施工测量工作的各种记录应真实、完整、 正确、工整,并妥善保存,对于需要归档的各种资料应按施工资料管 理规程整理及存档。(5) 每次施工测量放线完成后,按施工资料管理规程要求,测量人员 应及时填写各项施工测量记录,并提请质量检查员进行复测。7. 工

11、程定位及测量复核(1)在工程测量前项目测量人员必须对有关设 计图纸的测量定位依据进行核算,如发现问题及时向技术主管部门或 公司测量主管汇报核实,以便与建设单位及设计单位协商。(2)为避免测量差错,所有测量内业和计算资料必须两人复核,测量 内容、成果等要详细填入测量手簿内,并签好姓名及日期,并记好工 作日志。(3) 标桩要经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果经过机械振动、雨雪后应及时 复测、调整。(4) 质量检查员应对施工测量记录的内容进行复测检查,并与测量人 员办理自检记录。(5) 施工测量放线自检完成后,由质量检查员报请监理验收。(6) 施工测量放线验收通过后,由测量人员向下一工序的班组进行交 接,并办

12、理交接检查记录。(7) 项目定位(复核)由公司组织测量专业委员会成员进行,并规定摞 底线(含槽底标高)、0.000 平面轴线(含标高)、工程竣工测量,由 公司测量专业技术委员会把关,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步工序。8. 施工中的变形观测(1)规范或设计要求进行新建筑物变形观测的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 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施测单位应按变形观测方案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 观测报告,建设单位应及时向设计及土建施工单位反馈观测结果。(2)施工现场邻近建(构)筑物的安全监测、邻近地面沉降监测范围与 要求由设计单位确定,并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施测单 位应按变形观测方案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观测报告,建设单位应

13、及时 向设计单位及土建施工单位反馈观测记录。(3) 护坡的变形观测及重要施工设施的安全监测由专业施工单位确定 校核完成,并应编写变形观测方案,及时整理观测结果,保证施工中 的安全。9. 工程竣工测量 施工测量必须保证建筑物或构筑物位置正确、其精度符合设计和施工 技术规范要求。在工程施工中,必须根据有关规定要求及时安排竣工 测量工作。工程竣工后及时提交竣工资料。10. 测量仪器管理(1)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全部仪器(全站仪、铅垂仪、经纬仪、水准仪等) 全部由公司统一采购、统一年检、统一调配,费用列入公司管理费用。 项目经理部使用上述仪器时,由项目总工程师或测量人员写报告,向 公司租赁仪器,并签订租赁

14、协议(各种仪器租赁费用见附件3),租赁 收入冲销管理费用。项目租赁使用仪器时,负责仪器的安全和保养, 否则损坏的仪器,使用单位应按仪器当时价值赔偿。其他如塔尺、钢 尺等小型测设工具,由经理部自行购置、年检。(2)测量人员在使用仪器前,必须熟悉和掌握并严格遵守测量操作规 程。(3) 所用测量仪器必须定期检测,对于检测不合格或超出检测时间的 仪器不得使用。新购置的测量仪器必须进行检测,在充分了解测量仪 器性能后方可使用。(4) 对于精密测量仪器必须由测量负责人或在其指导下,才能使用。 测量人员在使用测量仪器实测过程中,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 测量仪器。雨天、烈日下测量应打伞。(5) 测量仪器必须由专人保管,随时清点仪器附件,并经常擦拭,定 期上油。在平房中,仪器不得放在地上,以免受潮。11. 测量成果整理与积累(1)测量成果的计算资料必须做到记录真实、字迹清楚、计算正确、 格式统一,并装订成册,妥善保管。(2)原始记录必须做到清楚工整,不得涂改、后补,每一单位工程完 毕后必须及时整理测量资料。凡纳入工程技术档案内的,应按规定整 理好方可交技术部门入档,不入档者应保留到工程竣工验收一年后方 可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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