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管理案例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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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收管理案例题11、企业经营地址变化而涉及的税收征管和税款处理问题 中山市一企业单位财务部陈小姐问:我公司是以工业生产为主兼带贸易为辅的一般纳税人企业,现我司由中山市城区分局(地税及国 税)管辖,由于我司所在地被政府征用,故我司要搬往中山市北区税务局管理,所提问题如下:(1)由于搬迁地址引起的变更,税务迁移应如何处理?(2)在办税迁移前,中山市城区国税局要我司把存货按17%税率交纳完税该局后,才能办理,中山市城区分局这样做是否合理?由于 我司是以工业生产为主的,肯定有一部分库存原材料处于在产过程中,况且存货中的有一部分材料是普通发票购进来的。假如这部分存货 按17%税率交给中山市城区分局后,我

2、司搬往中山市北区分局,这部分在产品完工,后我司又销售开票给外单位,我司又得按17%税率交给 中山市北区税局,这样无疑造成我司交双重税。(3)中山市城区地税要我司作停“业”一样处理办理税务迁移,其实我司是迫于无奈搬迁厂址,并不是“停业”,地税局这样做是 否恰当?(4)我司并不想改变单位名称,中山市城区地税及国税的税务处理迁移方式是否影响到我司单位名称的改变?、2 合伙承包业务是否需办理税务登记? 问:今年1月10日,我们几个人合伙承包了某公司加工车间,进行食品加业务。我们与某公司合同约定是按年向其公司上交一定数额 的承包费,实行自主经营,在财务上独立核算,请问,发包方已经办理了税务登记,我们是否

3、还需要办理税务登记手续?3、税务登记能转借吗? 问:今年初,我开了一家快餐店,并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月月按时申报纳税。由于没赚头,我于今年8 月将店铺转让给 了一位朋友。我把税务登记证件同时转借给那位朋友。今年12月10日,主管地税机关突然找到我,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和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要求我在3日内办理税务登 记注销手续,并对我未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处以500元的罚款,同时又以我把税务记登证件转借他人为由,处以2009元的罚款。请问,地 税机关的做法对吗?4、停业后销售存货要纳税吗?我原来开了一间小商店,由于拆迁,于今年6 月停业。按照税法规定,我已结清税款并注销税务登记,但是

4、尚有部分货未物卖出。请 问:如果我出售存货,是否还要申报纳税?何时申报?5、同样未办税务登记,处理为何不同呢? 问:今年,林某开了一家燃具店,开业时忙于组织货源、打开销路,没有及时办理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后,向其下达了责 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并对其处以1000元的罚款。而1 年前,林某的表哥王某开一了家食杂店,领取营业执照后,没有办理税务登记。2 个月后,他只接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15日内办理税务登记。接到通知后,王某立即到税务机关办理了税 务登记,税务机关并没有因此对其进行处罚。林某深感不解,同样是没办税务登记,为什么处理不同呢?6、个体户怎样办停歇业手续? 问:

5、我是一名经营工矿配件的个体工商业户,税务机关对我实行定期定额征税。当前麦收在即,加上当地的矿井停业整顿,生意十分 萧条,确实需要停业一段时间。请问如何办理停业手续?7、商用住宅能否税务登记?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煤炭经营业务,今年1 月领取营业执照,按照规定依法向主管国税机关该市国税一分局申请办理税务登记。一分局受!调崩认为 公司提供勺证件牙资料虽然齐全,是公w登记注册勺住所是XX住宅小区XX栋501室,该公司住所系狷法 定代表人购买的住宅。由于税务机关无权对纳税人的住宅进行检查,不便于进行日常的税务管理。为防止一些商贸企业以住宅作为住所注 册公司成为增值税“开票公司”、“皮包公司”,因此,税

6、务机关认定该住宅不能作为公司所住,作出不予办理税务登记勺决定。于是,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认为公司住所虽然是住宅,但能满足其从事煤炭经营业务勺需要,并且已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 登记注册并核发了营业执照,请求法院责成一分局限期为其办理税务登记,以保证纳税人勺正常业务经营。 谈谈你勺看法。8、享受税收优惠,应否办理税务登记? 下岗职工陈某开办了一个农机产品经销点,经营范围主要是农机产品,今年8 月,他仅办理了工商营业执照,没有办理税务登记便开 始挂牌营业。对此,市国税局稽查局对陈某下达了核定应纳税款通知书,责令其补缴自开业以来纳应勺增值税 1300元,并处罚款 700 元。陈某认为农机产品是农

7、业生产资料,可以享受国家免税照顾,所以他没有办理税务登记,更没有去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便向市国税局 申请复议,要求市国税局撤销稽查局作出勺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行政处罚勺处理决定。市国税局经过审查,认为稽查局作出勺具体行政 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于是作出了税务行政复议决定,对陈某下达了税务行政复议 决定书,维持市国税局稽查局作出勺税务处理决定。税务机关包含复议机关处理是否正确?为什么?9、不办工商执照就可以不缴税吗? 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国税局,在一次普通发票检查中,发现某企业的下属公司擅自使用收据,不申报纳税。于是,办案人员依法要求 其限期改正,并提供以

8、前经营中使用的票据。而该公司以自己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为由,声称其不具备法人资格,不是纳税主体,因此没 有纳税义务。该公司拒不改正错误,拒不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拒不提供账簿。在无法从正面查清事实的情况下,办案人员从侧面出击,寻找消费者了解情况。根据多方调查取证,得知该公司与上级母公司存在着 业务上的指导关系,但人员管理独立,经费自收自支,属独立核算企业,并找到了该公司开具的业务收费凭证。根据事实,办案人员下达了税收违法事项限期改正通,知以书及税收处罚事项告知通知,书对其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未 按照规定使用发票、未按照规定申报纳税的行为进行处罚,并要求限期改正。该公司在规定的期限内,既不改正,

9、又未申请行政复议,也 不履行纳税义务。于是,税务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执行结果: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根据税务部门的申请,强制在该公司账户的存款,中划拨了欠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3万余元。 请对此进行法理分析。10、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受阻怎么办? 我厂是浙江省某县的一家镇办制锁企业,虽然创办不久,但经过全厂职工的努力,相继研制开发出几种新型产品,效益还算 不错,商标知名度也不断提高。去年,我们注册办理了以产品商标为名的锁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管理我们的国税征管分局 核定我厂年缴税额为1.2万元。作为一厂之长,我打心眼里感激税务部门对企业的帮助,总是叮嘱财会人员按时足额缴纳税款。由于我厂

10、准备将产品销往境外,计划年销售额达120万元以上,为此我厂于今年6 月向国税征管分局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没想到,这件事却办得非常不顺利。国税分局领导对我说,上年度我厂年销售额不足30万元,因此,我厂不能被认定为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他还为我详细讲解了有关税收政策规定。原来,像我们这样原属查定征收的工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只,有在年应税销售额在30万元以上,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核 算并提供进、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的条件下才可申请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有位懂行的人士对我说,如果我们目前想 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摆在面前的路只有两条可选择:一是委托税务师事务所代理建账,并主动补申报上年度

11、销售额,以达到 30万元标准;二是重新变更营业执照,在主管税务部门的默认下,作为新开业企业被暂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这样的话,我 厂就要忍痛舍弃已小有名气的锁业有限公司名称。事后,这件事让我越想越困惑:补缴税款,岂不是与县里扶持政策相矛盾?改头换面,我厂的无形资产又要遭受重大损失。 更令我想不通的是,税法规定,新开业企业可以预计其年应税销售额而暂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对已开业企业却要注重其上 一年度销售额的审核而无视其发展前途,这岂不是有失公平吗?我感到很无奈。如果我厂拥有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快速发展壮大,为国家多创税收;如果非要等到年应税销售额3在0 万元以上的那一天,我厂可能就会失去

12、发展的大好机会。我提点建议:国家是否可以对有发展前途,纳税意识良好,能够健全会计核算的已开业企业,放宽对其上一年度销售额的限制,准予认定 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给企业一个进一步发展的机会。11、购物取得非销售商店开具的发票合规吗? 我是安徽省绩溪县华阳镇居民。近日,我在本县一家电商店买了一台空调,当我付款后索要发票时,店主说发票开完了,隔天再来取。3 天后,我又去该店索要发票,主店给了我一张非本店开出的发票商,品名称、金额均一致。我犹豫了一下,不知这张发票是否有效,店 主见状忙说,都是绩溪的熟人,定肯会认账。听他这么一说,我就了拿这张发票走了。但回家后,我里心始终不塌实。请问:购物取得非 销售商

13、店开具的发票合规吗?12、我必须交发票保证金吗? 问:我是江西省赣江县一个私营业户,临时到外省某县从事产品促销,因客户需要发票,我就到销售地国税机关申请领购普通发票, 在申请领购发票时,当地国税机关要求我交纳5000元的发票保证金。对此我提出异议,国家不是明文规定不能再向领票单位和个人收取发 票保证金吗?13、发票可带到外埠开具吗?问:近日,一位外省客户让我前去结账,因弄不清对方的付款情况,我打算随身带上一本发票,待收款后现场填开。为此,我想咨询 发票可带到外省市开具吗?14、不接受处理就不能买发票吗?问:我公司是新成立的帧公司。今年4月初,因公司未将银很号向甌分局报告,被责令于4月底前改E,

14、并被处1000元的罚款。 5月8日,我公司会计到国税分局换领发票时,却被告知暂时不能购买,因为公司向没国税分局报告银行账号,也没缴纳罚款。请问,国税分局这样做是不是侵犯了企业的合法权益?15、行政收据违法税务能否处罚?基本案情今年3月8 日,某市国税局第三税务所对一家非金属矿产公司进行增值税稽核检查,稽查人员在核对填开的发票存根联时意 外发现,该公司上年度领购的行政性收费收款收据,其中12 份既无存根联,又收无据联和记账联,该公司对此不自能圆其说。经多方 查证,这12份收款收据仍无下落。今年4月4日,第三税务所把此案移交市国税局市,国税局经过调查取证,认为该企业违反了发票管 理办法的规定,于是

15、对该公司下达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拟给予该公司1万元的罚款,该公司也按规定出提了陈述和申辩。4月8 日,市国税局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五款之规定,对该公司擅自撕毁发票、未按规定保管发票下达了税行务政 处罚决定书,并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该公司接受处罚后,对此案持疑怀态度,认为自己领购的是收款据收,并非正规发票, 而市国税局却按正规发票的标准对其进行处罚。该公司对这一处罚决定不服,以自己撕毁的不是正发规票为由,于今年4月28日向市国税 局的上一级国税机关申请复议,要求复议机关撤销市国税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今年5月3日,上一级国税机关作出了行政复议决定:维持市国税局作出的行政处

16、罚决定。 该公司对市国税机关的行政复议决定仍不服,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市国税局作出的对其处罚1 万元的行政 处罚决定。法庭经过调查合议,最终以市国税局适用法律、法规错误为由,判决市国税局败诉,责令市国税局立即撤销已作出的行政处罚 决定。请对此进行法理分析。16、简易申报不等于不申报? 个体工商户张某今年8月8日开业,当地税务机关依法核定其每月营业额为3000元,每月缴纳的增值税为120元;同时税务机关在通知书上详ffl注明 该定期定额户的纳税限I为一个月,当月的增值款应在次月的1日 10日衣法缴内。然而一直到9月10日张某 仍未依法缴纳税务机关核定的应纳税款。为此,税务机关在9月11日对张某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但张某却认为税法明文规定:实行定期定额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可以实行简易申报,简易申报也就是不需要纳税申报,因此也就不存在 逾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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