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热钻井工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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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热钻井工程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热钻井工程管理,满足地热开发需要,保 证钻井工程质量,促进钻井技术提高,特制定本该规定。第二条 钻井工程管理应结合地质及工程难点,推广成熟技术 应用与推进科技创新,引进新工艺、新技术,提高钻井速度与钻井 质量。第三条 地热钻井工程流程:地热地质资源勘查根据地质 勘察资料确定井位上报论证审批根据地质资料编写钻井 工程设计地热钻井工程施工招标钻前准备钻进作业 固井测井洗井试水试验竣工验收设备 离场递交成井报告,水质检验报告。第四条 钻井工程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钻前地质论证、钻井施 工设计管理、钻井过程管理、钻井监督管理以及健康、安全、环境 管理(H

2、SE)。第五条 钻井施工过程中应强化安全生产,树立安全第一、预 防为主、以人为本理念,各项活动应符合健康、安全、环境(HSE) 管理体系有关规定。第六条 本规定仅适用于该企业内部。第二章 钻前地质论证第七条 钻前地质论证是单井钻井设计依据与基础。主要包括 论证区地热地质特征、成井方案、地热井施工技术要求、地热水开 发及环境地质问题。第八条 地热地质特征编制主要内容包括:充分收集邻区已成 井解释地质概况,收集与分析论证区勘探资料并在不明区域投入相 应物探勘探工作,进行论证区地貌、地质构造特征、地层及热储、 地温场特征、富水性特征、水化学特征论证。第九条 成井方案编制结合地面建设需要,充分利用适合

3、该地 热田钻井技术,使方案先进适用、经济可行,保证地热田高水平开 发。第十条 成井方案编制主要包括:井位布置、井型、井身结构 设计、完井要求,固井要求、成井指标预测、设计方方案综合评价。第十一条 地热井施工技术要求主要内容包括:钻井队伍选 择、钻井施工设计、套管材料、钻井液、地质录井、测井、止水、 洗井、抽水试验、水气采集与测试、探沉砂面、工程验收、资料提 交。第十二条 地质论证前期应向地热管理部门报批论证申请。第十三条 钻前地质论证由具有相应地质勘察资质公司进行 编制并报地热管理部门进行论证评审。第三章 钻井设计管理第十四条 钻井设计是钻井施工重要依据,包括钻井地质设计与钻井工程设计。钻井设

4、计应及钻前地质论证确定原则相一致。 第一节 钻井设计要求第十五条 钻井公司负责钻井设计编制,钻井设计编制单位应 具备相应资质。第十六条 钻井设计应贯彻与执行有关健康、安全、环境管理 标准与规范,应有明确健康、安全、环境保护要求。第十七条 钻井设计应结合地质特征优选钻井方式,保证钻井 质量,提高地热井产量,满足地热田高效开发要求。第十八条 钻井地质设计与钻井工程设计完成公司审批后实 施。第十九条 钻井设计执行过程中若确需调整,调整后钻井设计 应报公司审核批准,审批后方可实施。第二节 钻井设计第二十条 钻井地质设计主要内容应包括:区块地质概况(地 质构造概况、本区已钻井情况、岩性柱状剖面图、热储层

5、物性与地 热水矿化度)、基础数据(构造位置、地理位置、钻井目、设计井 深、目层位、完钻层位及原则)、地质分层数据(地质年代、地质 分层、底界深度、分层厚度)、取资料要求(岩屑录井、钻时录井、 循环观察、钻井液录井、钻井取心、地球物理测井)、已钻井地层 压力系数情况、技术说明及要求(水平位移允许范围、生产套管尺 寸、水泥上返深度、人工井底距采水段底)。第二十一条 地热井钻井工程设计编制是根据项目地质设计 书或项目委托计划任务书及合同要求,在现场勘查基础上,按照现 有生产定额、材料消耗定额、人员与设备配备及费用定额等材料为 依据进行编制,根据需要及可能,选用设备与选择最优施工方法及 工艺,以确保工

6、程质量与获取最佳技术经济效益。 钻井工程设计 主要内容应包括:钻井地质设计摘要、井身结构(井身结构设计数 据、井身结构设计图)、钻井主要设备、井身质量要求、钻具组合、 钻井性能、钻井参数、保护热储层、固井设计(套管柱设计、注水 泥设计、固井措施、)各次开钻或分井段(含取心)施工重点、地 层孔隙压力监测止水措施、试水工艺、完井井口装置、安全、环保 措施、钻井进度计划。第二十二条 钻井设计应以保证实现地质任务为前提,充分考 虑录井、测井、完井、试水等方面需要。第二十三条 钻井工程设计应表达安全第一原则。主要目层段 设计应有利于发现与保护热储层;非目层段设计应主要考虑满足钻 井工程施工作业。第二十四

7、条 定向井井身结构设计1. 剖面设计原则1.1 能实现钻定向井地质勘探开发目。1.2 有利于地热水取水工艺要求。1.3 尽可能利用地层自然造斜规律。1.4 有利于安全、优质、快速地钻井,取得较高经济效益。选择合适井眼曲率。选择适当井身长度。选择合适造斜点。2剖面设计内容:目标点垂深、水平位移、方位、造斜点垂 深、最大井斜角要求、取水层段井斜角要求、全井井眼曲率限制、 目标点以下井斜角要求、上垂段井眼长度要求。第二十五条 钻探设备选择:地热井钻探设备选择应综合考虑 工作区水文地质条件、设计井深、井身结构等因素对钻机设备及相 关配套辅助设施进行选择。第四章 钻井过程管理第二十六条 钻井过程管理包括

8、钻井工程市场管理、钻前工程管理、钻井施工管理与完井验收管理。第一节 钻井工程市场管理第二十七条 钻井工程市场管理是对进入地热开发钻井工程 市场钻井承包商或专业技术服务公司与钻井工程招投标管理,是提 高钻井工程质量、控制钻井成本重要环节。第二十八条 进入地热开发钻井工程市场钻井承包商或专业 技术服务公司应具备相应资质,并对资质进行相应审查。第二十九条 在上级主管单位参及下,应采用招标或议标方式 选择钻井承包商或专业技术服务公司。第二节 钻前工程管理第三十条 钻前工程包括土地占用或征用与井场、道路、供水、 供电等作业。钻前工程实施前,组织公司相关技术人员、钻井设计 单位及钻前工程实施单位等对井位及

9、井场地形、地貌、水文等自然 环境进行勘察,地面复杂或地质原因不具备钻井施工条件应及时报 地热管理部进行调整井位。第三十一条 井位与井场确定井场时,井口及民房、铁路、高压输电线路、地下电缆及 其他永久性设施安全距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 当井位地理条件 难以满足施工要求时,移动井口位置要呈报有关部门,同意后方可 施工。井场设施布置应满足防喷、防爆、防火、防毒、防冻、防洪、 防风、防砂、防污染等要求,达到保护环境与公众安全目。第三十二条 井场布置原则1. 根据自然环境、钻机类型及钻井工艺要求确定钻井设备安放位置。2. 充分利用地形,节约用地、方便施工。3. 满足防喷、防爆、防火、防毒、防冻等安全要求

10、。4. 在环境有特殊要求井场布置时,应有切实防护设施。有利废弃物回收处理,防止环境污染。第三十三条 井场面积确定井场面积是指钻机主要设备、辅助设施、沉砂池、泥浆池、污 水池、生产用房与井场道路等所占面积。井场面积确定准则以能合 理布置上述设备,保证钻井工作安全便利进行为准。进行特殊工艺 钻井施工时,应根据施工特殊性、设备实际情况,适当增加井场面 积。第三十四条 井场环保1. 在钻前工程设计与施工中,环境保护要求符合相关规定。2. 井场内应有良好清污分流系统。3. 井场后(或右)侧应修建钻井液储备池(罐)。净化系统一 侧应修建废液处理池,配备废液处理装置。振动筛附近应修建堆砂 坑。4. 钻井液储

11、备池(罐)、废液处理池、堆砂坑按钻井设计执行。5. 钻井液储备池、废液处理池、堆砂坑应采取防渗漏及其他 防污染措施。第三十五条 井场房屋井场生产用房布置应本着因地制宜、合理布局、有利生产原则综合考虑,野营房应置于井场边缘50m外上风处,钻井主要设备 宜设置遮盖棚。第三十六条 井场安全标志1. 在井场明显处设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标志。2. 在井场入口处设置“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禁止酒后上岗 严禁烟火”等标志。3. 在上钻台处设置“戴安全帽、必须穿戴防护用品、防掉、 防滑、防坠落”等标志。4. 在绞车、柴油机、发电机等机械设备处设置“防机械伤人”。5. 在井架梯子入口、高空作业处,设置“必须系

12、保险带”标 志。6. 在油罐区设置“严禁烟火”标志。7. 在发电房闸刀盒等处设置“危险有电”标志。8. 在压井管汇、节流管汇、高压闸门组等处设置“禁止乱动 阀门”标志。9. 在消防器材房、消防器材箱等处设置“禁止乱动消防器材” 标志。10. 在电、气焊房处设置“禁止混放”标志。11. 在大门坡道处设置“禁止吊管下过人”标志。第三节 钻井施工管理第三十七条 钻井施工管理是从钻井一开开钻到完井整个施 工过程管理。第三十八条 钻井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执行钻井合同与钻井设 计。因地质或工程原因确需对钻井设计与钻井合同进行调整时,应 报公司进行审核批准。第三十九条 开钻前,公司钻井管理部门应组织相关人员按相

13、 关标准进行开钻验收,并出示书面验收意见,不合格者不得开钻。第四十条 钻井参数应严格按照钻井设计要求,根据地层情 况,优化钻井参数,提高钻井效率。第四十一条 钻井施工中,钻井液性能应达到钻井设计要求。 加强对钻井液性能检查与现场材料抽查,使其满足井眼质量、携屑 以及保护热储层要求。第四十二条 钻井完井方式(裸眼、筛管或套管射孔完井)最 终确定应结合实钻储层特征与力学特性,充分发挥地热井最大产 能。第四十三条 固井施工前,固井技术服务公司应依据钻井设 计,结合钻井施工现场情况编制相应固井施工设计,并报公司钻井 管理部门审核与备案。 被评审井有关要求:参加评审井应有标准 固井质量声幅图、固井设计、

14、现场施工记录、地质完井通知书,注 水泥计算单、水泥化验单、水泥浆密度原始记录、套管试压单及固 井质量评审表等资料。第四十四条 下套管作业前应进行套管及附件检查,注水泥施 工前应进行水泥浆性能抽样检测。固井作业应加强施工参数采集分 析,施工参数应达到固井施工设计要求。第四十五条 固井施工结束后,根据设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 进行固井水泥胶结测井,并按要求进行试压。固井声幅曲线声幅相 对值大于 30%,套管波明显、地层波弱至无者固井为不合格。固 井不合格井应采取补救措施。固井质量检测应使用声波变密度测 井、伽马密度测井等评价方法。第四十六条 表层、技术套管封固质量要求1 套管试压规定1.1表层套管试

15、压8MPa-10 MPa,30min下压降不大于0.5MPa。1.2技术套管试压10 MPa-2 MPa,30min下压降不大于0.5MPa。1.3 高压油气井技术套管试压15 MPa。1.5 套管试压标准:见下表,要求用水泥车清水试压(管内为原浆)。套管规范试压标准(MPa)允许压降MPa/(30min)生产井注水井气井127mm第四十七条 封固质量标准1. 表层套管及水泥环应有足够胶结强度,套管不下沉、地层不 垮塌、地层水不外冒。2. 技术套管应保证水泥返到预计井深,水泥环封固质量中等以 上,水泥塞与套管鞋处封固质量良好。第四十八条 钻井施工应强化质量管理,井身质量合格率应达 到 100%,固井质量合格率不低于 98%,一般地层取心收获率不 低于 90%,破碎地层取心收获率不低于50%。井径扩大率:产层 封固段平均井径扩大率应小于 10%:非产层古井水泥封固段平均 井径扩大率应小于 15%;全井最大井径扩大率应小于30%。直井 在考核时,井斜角与全角变化率两项中其中任一项合格则视为不合 格。井 深(m)预探井开发井井斜角全角变井底水井斜全角变井底()化率/25m平位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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