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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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公司安全技术措施制度第一条 安全技术管理1、工人严格认真遵守安全生产“十大纪律”,服从施工现场领导指挥和接受专兼职安全员的监督。2、作业人员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或作业与证照不符。4、机械转动部分应设置安全装置。高空作业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第二条 安全技术交底1、每个新工程、各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各项安全技术进行书面交底,主能施工。2、书面交底,必须写明工程名称、施工单位、交底时间、且要有交底,被交底人签名。3、书面交底必须由项目技术人员下达。并检查监督被交底人员是否执行。第三条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

2、上岗制度1、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证书应按时年审,并积极配合劳动部门加强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理论知识及实际技能的培训工作。3、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对违章指挥及未排除安全隐患时,有权终止作业,待整改符合要求后再行作业,领导不得以行政手段进行干涉。第四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制度1、从业人员应熟悉国家有关规定及基本知识,认真执行建设部及深圳市建设局的有关规定,使临时用电实现标准化、规范化。2、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现场临时用电三相五线制,并模范遵守本工种的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3、配电箱内接线要严格执行规定,不准乱接乱挂,所有线路必须设漏电保护(漏电动作时间

3、应小于0.1s)。严禁用钢丝或其它金属丝代替保险丝。4、施工现场的配电箱要配置两级漏电保护,对手持小型电动机具或在潮湿环境下作业,应设三级漏电保护(额定电流不大于15mA)。5、配电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电”的用电要求,严禁在施工中出现一闸两机或多机用电的现象。6、手持照明、上下信号等均采用36V安全电压,严禁使用花线。7、严禁在外排架、钢筋、钢管上设临时动力线。8、所有用电设备的外壳都必须接保护零线。9、临时搭设的变电站应距建筑物3m以上,且变电站周围及上面都采取防护架保护。10、严禁带电进行安装、维修作业,在安装、维修作业时,需两个以上专业电工同时工作,且必须设置警告牌,佩戴劳保用品。11、

4、对接地的设备按规定应定期测试,确保安全。12、临时用电设施安装后,项目部会同材料设备部组织有关人员对各项设施逐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办理验收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第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制度1、施工现场严格控制明火。因工作需要动用明火(如气割、气焊、电焊等),应在作业前申报,经项目部管生产安全经理批准且采取保护措施后方能作业,并做到人离火灭。2、员工宿舍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及煤油炉等。3、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不准在宿舍、办公到内乱丢烟头。4、木屑、刨花应随时清理,油漆、汽油等易燃材料应指定地点存放,悬挂安全标志并配备消防器材。5、气体、氧气瓶及乙炔气瓶必须离明火10m以上,使用氧气

5、瓶与乙炔气瓶时两瓶之间距离应大于5m。6、在施工现场、仓库区、宿舍区及食堂等场所,在显眼位置上悬挂消防安全标志,设置消防机具及器材,实行灭火器、消防桶、水、沙相结合的消防措施。第六条 安全检查制度1、安全检查工作管理,除配合上级及有关部门各项检查外,公司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每年年终进行一次大检查。2、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3、安全检查工作要做好记录、存档、汇报。4、检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落实整改。第七条 大型施工设备(施工电梯、塔吊及数控钢井架等)装拆检验检测制度1、大型施工设备装拆前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给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后执行。2、大

6、型施工设备每次安装完毕必须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符合使用要求后才能正式验收、交付使用。3、大型施工设备在安装前应按规定对关键的部件进行定期检验(如施工电梯的防坠落装置,塔吊的限重、塔吊限位等装置),不符合要求及未经检验不能进行安装。4、大型施工设备安装未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不得使用。第八条 危及施工安全工艺、设备、材料淘汰制度1、大型施工设备如塔吊、施工电梯等必须按规定的使用年限进行使用,超期的一律不得再用,也不得转让他人使用。2、国家公告的一些危及施工安全工艺及材料一律不准使用,如设计及甲方仍提出使用的,我司将及时予以阻止。3、对一些危及施工安全的新工艺,必须坚持先试验并经各级技术安全部门鉴

7、定后才能应用和推广。4、每季度对公司的大型施工设备进行一次大检查(包括待用与在用),检查使用状态和设备完好状况,对需未达到淘汰时间,但设备继续使用将危及施工安全的要即时停止使用,马上申报淘汰更换,以确保施工安全。公司安全检查制度第一条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生产实行专管及群管相结合的方针。第二条 实行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达标检查1、除配合国家、省、市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外,公司进行季度、年度安全大检查,项目部则实行周与月的安全检查,班组执行每次上岗前操作岗位安全检查。2、对于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包括脚手架、四口、临边防护),临时用电、机械(起重)安全、压力容器、消防安全等实行专业

8、(专项)安全检查。3、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在开工一个月内进行达标检查。4、此外还根据深圳市气候特点进行季节性检查,如台风雷风期的防滑、防雷击、防台风、防洪、防坍塌等安全防范检查。第三条 不论何种检查都应制定相应的检查记录表格,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第四条 各种安全检查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查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第五条 检查应及时解决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险情。第六条 执行安全工作与经济责任制挂钩的奖罚制度,使人人都要重视安全工作,堵塞漏洞,防患未然。

9、第七条 机械方面除执行上述外,还要坚持“十字作业法”即调整、紧固、润滑、防腐、管理,并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第八条 安全教育要做到:听、查、议、评、肯定成绩,找出问题,共同学习,互相交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第九条 班组长每天必须对本组成员施工的工作面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长每周组织班组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各部门的安全工作做出评议。公司卫生防疫制度第一条 卫生保健制1、公司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对食物中毒,对各种传染病等启动公司突发事件应急抢救预案。各项目部主管相应成立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2、公司制定了职业危害防治措施,所有工程开工前必须进行职业健康安全评价并指定专人负责,按照

10、措施规定对员工卫生、生理、心理健康进行检查与保护。3、公司日常卫生防疫工作由办公室进行检查督促,按制度每半月到各项目部进行定期卫生防疫检查,并做好记录,提出的整改问题定期整改完成并确认。4、施工现场设置保健卫生室,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及绷带、止血带、颈托、担架等急救器材,小型工程可以用办公用房兼做保健卫生室。5、施工现场配备兼职或专职急救人员,处理伤员和职工保健,对生活卫生进行监督和定期检查食堂、饮食等卫生情况。6、要利用板报等形式向职工介绍防病的知识和方法,做好对职工卫生防病的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季节性流行病、传染病等。7、当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发生法定传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必须在2小

11、时内向事故发生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并应积极配合调查处理。8、现场施工人员患有法定的传染病或病源携带者时,应及时进行隔离,并由卫生防疫部门进行处置。第二条 保洁制施工现场办公区和生活区设专职保洁员,2-4人(视工程规模而定)负责卫生清扫和保洁,请市区防疫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灭鼠、蚊、蝇、蝉螂等进行消杀,并定期投放和喷洒药物。第三条 食堂卫生制1、食堂必须有卫生许可证。2、炊事人员必须持有身体健康证,上岗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工作帽和口罩,并应保持个人卫生。3、炊具、餐具和饮水器具必须及时清洗消毒。4、必须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做好进货登记,严禁购买无照、无证商贩经营的食品和原料

12、,施工现场的食堂严禁出售变质食品。5、工地食堂按规定每餐熟菜必须留样,并保持24小时。第四条 环境、宿舍、厕浴卫生检查。项目部设一专职文明施工管理员,每天对工地的环境、宿舍、厕浴、食堂等地方进行卫生检查,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限时整改。公司技术交底制度第一条 工程技术交底它包括设计概况、质量要求、施工方法和施工新技术、新工艺。因此,参加施工的技术人员和工人都必须在施工前接受工程技术交底。第二条 工程的技术交底必须按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以保证技术工作的完整及统一。第三条 凡大型项目(高层或施工产值在1.5亿元以上的项目)要进行三级交底,具体为:1、一级交底,由公司管理者代表或总工程

13、师主持,组织工程部、安全部等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向工程项目部主管、技术负责人等有关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并由工程部形成一级技术交底纪要登记,发放至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主要交底是施工如何实现设计的技术要求,说清施工中关键的技术和做法,交清特殊和复杂的技术和施工工艺,保证质量和安全的有效措施。2、二级交底,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以技术交底卡的方式,向施工员,施工班(组)进行交底,在交底中工程部应有人参加交底;着重说明技术要求,操作规定,保证质量措施,不同工种交叉施工和互相协作等有关注意事项。3、三级交底,在开工前由施工员和班(组)长采取开会的形式对工人进行口头交底,具体交底内容为:操作程序、质量标准、验收规范

14、、注意事项,在交底时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参加交底。第四条 对一般性的工程项目必须坚持二、三级技术交底,其有关规定按大型项目的二、三级交底的内容执行。第五条 被接受交底人对所交底理解不深,有些关键性的技术问题还不太明确时,这类人员一律不准盲目进行施工,待进行二次交底,直到弄懂后,方可投入生产。第六条 对技术交底文件的审核制度1、凡工程部所做的特殊工程的(施工方案)在交底前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进行。2、项目技术负责人,对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卡,在交底前必须报工程部审批后再进行。3、施工员向班(组)及工人的技术交底文字资料,在交底前必须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批后进行。第七条 对不接受施工前的技术交底,不

15、论是班(组)或工人一律不准投入生产,技术交底是确保工程质量关键性的工作,必须把它贯穿于整个施工之中。第八条 工程技术交底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工程部应进行检查和监控,并经常参与和抽样检查交底的效果。第九条 总工程师要加强对工程技术交底的管理,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查交底工作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纠正。第十条 不论任何一级的技术交底都必须办理好交底记录,并有交底与被交底人签名,并存入工程技术档案资料中。第十一条 不论任何一级的技术交底都必须有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而且交底应对不同的工程对象、不同的施工环境、不同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编写有针对性的内容。公司安全事故报告制第一条 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项目部主管或安全员应当立即报告公司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及安全部经理。第二条 公司领导在接到项目部的安全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如实报告市安监站、劳动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等。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第三条 重大事故发生后,公司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向市安监站、劳动部门(如有人身伤亡)检察院等单位报告。第四条 施工现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项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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