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食品中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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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食品中毒制度1、 豆菜、四季豆等含有开然有毒特质,必须煮透方能食用。2、 马铃薯(土豆)发芽晨,因芽内含有龙葵素,必须将芽彻底挖掉,才可进行烹调食用。3、 未烧熟煮透的海产品不得食用,熟透的海虾、海蟹应一次或当天食用,如有剩余,放凉后立即妥善冷藏,再次食用前要加热煮透。4、 夏秋季多发细菌性食物中毒,要注意食物加工消毒及炊具、餐具消毒。5、 严防发生投毒事件、外部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加强餐饮服务人员的思想建设,及时化解矛盾, 以免发生过激行为。6、 食品仓库,加工间不得存放任何有毒、有害物质。7、 食堂内不得有员工住宿,午休房间。8、 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得任意添加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亚硝酸盐等违禁化工原料。9、 如怀疑有食物中毒发生时,应迅速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和主管部门,采取及时有效措施进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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