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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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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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置预案为有效预防控制重大传染病疫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 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 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预案。一、预案启动标准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区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 能造成社会危害的,且达到本预案规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相关信息报告范围的急性传染病疫情。二、工作原则(一)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作方针,按 照“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的传染病 防治原则,提高警惕,加强监测,及时发现病例,采取有效 的预防与治疗措施,切断传播途

2、径,迅速控制重火疫情的传 播和蔓延。(二)依法防控。为有效切断传染病的传播,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重大疫病的流行特征, 在采取预防控制措施时, 对疑似病例、病原携带者、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 依法实行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 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依法实行隔离和医学观察。(三)及时处置。坚持“早、小、严、实”的方针,对疑 似病例、病原携带者、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治疗、及时控制”。同时,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及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及 时采取隔离控制措施,做到统一、有序、快速、高效。(四)加强合作。加强与宣传、公安、教育、交通运输

3、等 部门的沟通,合力做好防控措施落实等相关工作。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一)区卫生局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 指挥、协调辖区内的防控工作; 根据疫情控制工作的需要,组织实施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对 传染病患者进行医疗救治;做好传染病防控的人员培训、应 急物资储备和其他保障工作。成立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卫生局主要领导 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局机关相关科室负责人 及有关医疗卫生单位主要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医疗救治 组、预防控制组、卫生监督组、后勤保障组和宣传健教组。(二)区疾控中心负责全区疫情的收集、监测、报告、分析和管理工作; 及时准确掌握全区疫情信息,分析疫情趋势,提出防控工作

4、 的对策建议;成立疫情防控应急处置专业队伍,做好各项应 急准备;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疫点处理、实验室检测和健康教育等工作。(三)医疗机构全区各级医疗机构健全疫情报告制度,强化传染病“五 早”意识,组建院内医疗救治应急专业队伍,做好医疗救治 的各项应急准备。具体负责疫区内现场救护、门诊预检分诊 工作和诊疗场所消毒隔离工作,并配合疾控中心、卫生监督 所开展诊断、病因调查等工作。(四)卫生监督所负责对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在疫情报告、预检分诊、消毒 等各项防控措旋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加人对食品、 生活饮用水的卫生监督力度;加强对公共场所、托幼机构、 学校等单位防控措施的监督检查。(五)镇仲心)卫生院

5、、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传染病疫情控制需要,在疚控中心和卫生监督所的 业务指导下,具体做好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四、疫情应急响应(一)疫情报告。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 重大传染病疫情时,应当在 2小时内向区疾控中心报告,疾 控中心依据疫情报告的病例数、疫情范同、严重程度及可能 流行趋势,作出初步判定,于2小时内向I又=卫生局和市疾 控中心报告;区卫生局接到报告后,向区人民政府和盐城市 卫生局报告。对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要求的,由区疾 控中心登陆中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系统网站,进行 网络报告。(二)虑急响应发生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本预案,:区卫生局负责统一指挥应急控制作,协调各

6、项措施的落实。各专业工作组 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 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共同做好我区重大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五、疫情监测与控制(一)疫情监测设立监测哨点医院和哨点学校;同时在人型建筑工地等 人群集聚场所设立随时监测点。发生疫情,监测哨点扩展到 疫情发生地及邻近镇(街道)卫生院,并根据疫情发展需要, 适时调整监测点范同。各监测哨点医院、学校每日定时报告 监测情况及收治病人的动态情况,执行“零报告”制度。其 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开展病人筛选,发现有可疑症状的病 人要及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区疾控中心按时对监测情况进 行汇总、分析,并按有关要求上报区卫生局。(二)预防控制措施1、流行病

7、学调查区疾控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派员 赶赴现场,进行核实诊断,对所有病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查清发病人数、密切接触者、造成暴发流行的可能因素及疫 情波及的范围等情况。疫情调查结束后,及时写出初步调查报告,分别上报市疾控中心及区卫生局2、标本的采集区疾控中心应当及时进行有关标本的采 集与检测,如本级不能开展检测的,应及时采样并送省、市 疾控中心进行检验。3、隔离治疗和医学观察留院观察病例由各监测点医疗 机构就地隔离治疗;?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 病例由市第二人民医院隔离治疗。对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实验室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由各卫生院指派医务人 员实施住家或定点隔离医学观察。4

8、、保护易感人群根据“安全、有效”的原则,区疾控 中心组织对疫情所在地的易感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性 服药、免疫接种等预防控制措施。5、消毒处理接诊的医疗机构负责对诊治场所进行随时 消杀区疾控中心和镇、街道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对患者的家 庭及有关场所进行终末消毒。6、戈I定控制区域根据疫情控制的需要,建议由区政府 适时发布疫情控制区(包括范同、对象、要求等事项 ),同时 开展预防性消毒、杀虫、目的性灭蝇、灭犬、灭鼠等活动。7、健康教育利用各种宣传形式,针对性开展有关重大 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提高群众的自我防护能力,并积极 配合和参与所采取的控制措施。8、协查与通报对已外出的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

9、应按规定及时向病例到达地卫生局和疾控中心发出协查通告。9、多部门联动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建议区政府依据 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 协调公安、教育、民政、交通、.商、文化、建设、城管等 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工作。六、医疗救治(一)设立定点收治医院。确定市第二人民医院作为市区急 性传染病的定点收治医院,主要收治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 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同时组成专家组负责辖区内重大传染 病的会诊工作。根据疫情的发展,市、区卫生局适时扩充定点收治医院, 被指定的定点收治医院必须按要求设置床位及其它必备设 施。(二)病人转运。监测哨点医疗机构或非监测点医疗机构

10、发现不能排除为重大传染病的病例或疑似病例时,应立即报 告区疾控中心进行现场流行病学调查:不能排除可疑的,由 区疾控中心和区级专家组进行调查会诊,经会诊认为是留院 观察病例的,就地隔离治疗。对重大传染病的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由120专用救护车转送市第二人民医院隔离治疗。(三)诊治及出院标准。对重大传染病的临床诊断标准、 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标准,按照卫生部制定的有关规定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四)救治动态报告。定点医院收治重人疫病疑似病例、 临床诊断病例和实验室确诊病例后,病人救治情况要向市、 区卫生局和市、区疾控中心进行日报告;病人病情发生明显 变化时,要随时报告。监测

11、哨点医院收治重大传染病留院观察病例后,也要按 上述方式向市、区卫生局和区疾控中心进行日报告和随时报 告。七、疫情响应终止.疫情响应终坚持“谁启动、谁终止”的原!110。疫情发生地最后一例病例治愈后,经过该病最长潜伏期后无新发病例 出现,疫情得到有效控制,疫区终末消毒合格,由市、区卫 生局组织专家组进行分析论证,提出终止虑急响应的建议, 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报市卫生局备案。八、保障措施(一)组织保障各单位要加强重大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领导,成立领导小 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制。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一旦发生疫情,及时拉得出,打得响。(二 )物资保障各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应对重大传染病暴发流行的各类物资储备(包括诊断试剂、治疗药物、消杀药械,:检 测检验设备等)。发生暴发流行时,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调 用应急储备物资,应急储备物资使用后应得到及时补充,以 确保应急所需。(三)技术保障各单位根据各自职责成立防治应急队伍,加强重大传染 病防治技术培训。一是开展重大传染病流调、采样、检测、 监测和消毒等疫情处置技术培训;二是开展诊疗技术培训, 加强对医务人员重大传染病的诊断、治疗、隔离消毒等知识 的培训,通过培训,全面提高应对重大传染病防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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