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范本(二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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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范本1.不合格商品的范围:1)国家禁止使用或明令淘汰的商品及假冒商品。2)无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的厂家或公司提供的产品。3)超过有效期的商品。4)包装破损、污染、残损不能使用的商品。5)外观质量及/或内在质量不合格的产品。2.不合格商品的管理:1)按要求建立不合格商品专库,有专人负责。2)入库验收,发现不合格商品应挂红牌,存放于不合格商品库。由质量管理部填写商品拒收单据,并负责办理退货或换货事宜。3)在库检查发现不合格商品,应立即停止销售,并挂红牌,移至不合格商品库。4)对不合格商品应进行登记记录,记录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出厂编号或生产日期、不合格原因、处理方式、处理结

2、果、检验日期、检验人员等。5)对无法挽回价值的不合格商品,填写不合格商品报损审批表,报有关部门核准,由主管部门审批销毁。3.不合格商品的销毁制度:1)经审批同意报损的商品,由库房派专人负责销毁,质量检验员负责监督。2)商品被确认销毁后,监督人员在审报表上签字或盖章。不合格商品退市制度范本(二)一、为了保障食品消费安全,严重实行不合格食品退出市场制度。二、对不合格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清理登记,并向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三、对不能食用、危及人体健康的食品,及时在店堂或新闻媒体等载体上采取公告等方式告知消费者,收回已售出的部分,并在行政执法部门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四、对标识不符合规

3、定但可以食用的商品,可以退回供货方严格规范。同时报告行政执法部门并跟踪监督管理。五、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食品生产者对召回的食品采取补救措施,能够保证食品安全的,食品经营者在履行查验和记录制度后,可以继续销售。六、需重新入市场销售的,必须经法定质量检验机构检验确定质量合格,并报辖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购销台账制度一、建立健全并严格实施食品购销台账制度二、按年度建立食品购进、仓储、销售台账,真实记载食品购销事项,明确专人管理。三、购进和仓储台账按照食品品种记载以下内容:名称、商标、规格、数量、批号、生产日期、质量保证期限、生产厂家、供货单位、送货人、进货时间、联系电话等;供货单位和生

4、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和注册商标证等;其它应当记载的内容。四、建立销售台账(食品批发户),销售台账应当记载销售的食品名称、商标、规格、数量、购买者、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等;记载不合格处理情况。五、在购进食品时,农村食品经营户在索要随货交付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食品经营许可证和购货凭证的基础上,应当索要供货商和送货人的_复印件材料,记录送货车牌号及联系电话,并妥善保管,以备查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一、严把食品质量入市关,建立健全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食品质量查验责任,设立食品质量管理员,并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

5、部门备案,接受工商等有关部门的培训和指导。严格查验食品质量,严防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冒牌等食品进入经营场所,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二、购进食品时,要严格实行查验制度。采购食品时向生产厂家或供货商索取和查验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注册商标证等证明文件以及购销_,看其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食品质量是否符合标准。批量采购食品按所进食品批次索取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质量合格证等文件,查验其是否真实有效;开箱检查和抽查食品质量,查验是否霉变、生产日期和保质是否真实;查验食品包装标识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有中文标注的食品名称、规格、

6、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日期、防止过期或者即将过期的食品自制加贴的生产日期、保质日期。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标志、注册商标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应加盖印章。食品信息资料应分类建档,妥善保管。三、发现有毒有害、污染、变质、不合格食品,应详细造册登记,立即报告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机关,并按照规定予以销毁或者退回供货商处理。四、大中型商场、超市、批发市场、批发经营户应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食品经营管理水平,建立食品信息电子档案,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立食品等重要商品电子备案查询系统,方便消费者查询食品经营信息。食品质量自检制度一、有条件的大中

7、型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经营食品的服务场和其它有条件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完善检测条件,对上市食品质量实行自行检测、抽检或送检。二、有条件的大中型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的开办者应当购置检测设备,对入市前或已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的质量实行自检或抽检,没有条件购置检测设备的,也可以对部分入市食品进行抽样送检。三、自行检测的重点食品为肉类、蔬菜、水产品等鲜活食品,散装食品,易污染的食品以及其它认为需要进行检测的食品。四、自行检测法相的有毒有害、污染、不合格和伪劣食品,不得进货、不得入市销售。五、自行检测的食品质量信息,应当详细登记;确定为不合格食品的,应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同时,报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8、严格防止进入市场销售。质量承诺制度一、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经营的食品向消费者做出质量承诺,并在经营场所醒目的位置张贴,自觉接受消费者和社会监督以及工商部门的检查。二、经销的食品质量必须质量合格、计量准确、明码标价,不经销有毒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无厂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日期的食品、假冒仿冒食品。三、销售食品应出具销_等购物凭证。四、对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或者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断定位不合格食品,或者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确认的消费者申诉_的假冒伪劣食品,可凭购物_等凭证予以退换,并依法予以赔偿。五、积极负责的维护消费

9、者权益。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进行清理、登记,通知供货商或生产厂家,并向工商行政管理等执法部门报告。食品经营者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一、为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避免不合格食品流入消费环节,对不符合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食品标准的食品,应立即采取措施,退出流通环节。二、下列食品应当退出:(一)不符合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和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二)法律规定必须有qs认证标识而无标识的;(三)辐照食品、_食品未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的;(四)进口食品无中文标明的原产国的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代理商、进口商或者经销商的

10、名称和地址的;(五)超过保持期或者保存期的;(六)经感官鉴别已经_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_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七)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八)在国家行政执法机关_的质量监测中被判定为不合格的;(九)伪造产地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识、名优标识、国际标准采用标识、防伪标识等标识的;(十)经营者自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十一)其他违_律、法规规定的食品。三、退市的食品需重新入市的,必须经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销售。四、经营者对不合格食品采取退市措施,特别是将退市食品重新进入市场时应主动向辖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接受行政执法机关的监督。第2页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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