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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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为进步加强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范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条“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的要求,依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6号)和煤矿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设指南(试行)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制度。(二)事故隐患是指煤矿违反安全生产法

2、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因素、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三)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矿长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责任人,其他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区(队)长、班(组)长是本部门、区(队)、班(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第责任人,统组织领导和协调指挥本部门、区(队)、班(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岗位作业人员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煤矿建立以矿长为组长、各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副总及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煤矿隐患排

3、查工作,并制定年度隐患排查治理方案。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每月、每旬、每日的隐患排查,制定并落实每月、每旬、每日隐患排查治理措施。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上报、督办和验收等工作。形成隐患排查、整改、验收责任闭合体系。(四)加强事故隐患排查和登记上报1.煤矿在编制年度生产作业计划时,同步编制事故隐患年度排查计划,做到同时编制、同时下发、同时落实。2.充分利用安全大检查、专题安全检查和日常安全检查排查事故隐患。3.矿长每月至少组织煤矿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开展次覆盖各生产系统和各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4.煤矿分管负责人每旬组织有关人员对分管领域进行次全面的事故隐患排查。

4、5.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安检人员生产期间每天应采用巡查方式对作业区域开展事故隐患排查。6.各岗位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要随时排查事故隐患。7.建立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台账应当包括隐患名称(含地点、部位)、排查时间及人员、等级认定、整改责任单位和人员及期限、销号时间等要素。煤矿上级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检查发现的隐患,也进入隐患台账管理。8.排查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向当地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9.事故隐患排查台账和重大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应妥善保管,定期归档。(五)严格事故隐患分级治理1.事故隐患

5、分为重大事故隐患和般事故隐患。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大,应全部或者局部停产整改,并经过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本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的判定依据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总局第85号令) 执行。2.事故隐患治理严格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落实”要求。3.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专项治理方案,并组织实施。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4.不能

6、立即治理完成的重大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按照煤矿制定的治理方案组织实施;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般事故隐患,由治理责任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治理方案和组织实施。5.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当班采取措施,及时治理消除,并做好记录。6.事故隐患治理应制定并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能立即治理完成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编制书面安全技术措施并按照煤矿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进行审批、贯彻和执行;能够立即治理完成的事故隐患安全技术措施可以由现场带班领导或现场负责人根据现场情况临时制定并组织实施。7.对治理过程危险性较大的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现场要有区(队)长及以上具有相应组织、协调、指挥能

7、力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指挥,并设置警示标志,安检人员在现场监督。(六)严格执行事故隐患督办.验收销号和公示监督制度1.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或指定分管副矿长负责督办;般事故隐患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督办;煤矿上级主管部门和监管监察部门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情况按规定及时上报。2.对未按规定完成治理的事故隐患,般隐患升级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督办,重大事故隐患升级由矿长或上级主管部门督办。3.煤矿自行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要按照重大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由矿长指定有关人员进行验收,达到标准及时销号;煤矿自行排查发现的般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验收,验收合格后予以销号;煤矿上级主管部

8、门和监管监察部门发现的事故隐患完成治理后,书面报告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部门(单位)。4.每月应向从业人员通报事故隐患分布、治理进展情况,采用公告专栏、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QQ群等媒介,及时公示事故隐患的地点、主要内容、治理时限、责任人、停产停工范围等。(七)建立事故隐患排查资金保障机制,根据年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安排,每年在提取的安全费用中留设专项资金,专门用于隐患排查治理。(八)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宣传教育制度,每年至少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进行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专项培训;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能力建设纳入职工日常培训范围,并根据不同岗位开展针对性培训,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

9、治理能力。(九)矿长每季组织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通报,分析事故隐患产生的原因,研究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普遍性.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提出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性措施。(十)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进行明确、落实,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完成良好,以及能够及时发现、报告和排除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不明、排查工作不力、治理措施不落实,以及瞒报、谎报事故隐患的,要参照事故调查程序,查明原因.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个人的责任,并督促制定整改措施。(十)建立事故

10、隐患举报奖励制度:1.举报方式1)电话举报:设置举报电 话,举报受理单位为煤矿安全管理部门,电话:。2)信件举报:设置举报箱,举报箱设在井口附近以及煤矿办公楼,由煤矿安全管理部门每天负责收集处理。3)直接举报:举报人可直接到煤矿安全管理部门举报。2.举报要求1)举报内容必需真实、客观,不得虚报谎报。2)举报时需说明举报内容、时间、地点和举报人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3.举报受理1)煤矿安全管理部门收到举报信息后,做好记录,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落实处理。2)将每件举报调查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4.举报奖罚1)对举报“三违”人员者,经查实给予定的奖励。2)对举报事故隐患的经查实给予适当的奖励。3)对举报并查实的其他事项酌情奖励。4)替举报人保密。5)对虚假举报,恶意诽谤个人和单位 , 扰乱管理秩序的 , 给予处罚并通报批评。(十二)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实现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统计、过程跟踪、逾期报警、信息上报的信息化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应当接入矿调度中心(生产信息平台),并确保事故隐患记录不能被篡改或删除;煤矿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督办、验收过程中形成的电子信息、纸质信息立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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