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浙江大学建设法与合同管理(专)离线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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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大学远程教育学院建设法与合同管理(专)课程作业第一章 建设法规概论一、 基本概念1.法规及其构成要素答:法律法规简称法规,是由国家机关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2实施的具体行为规范。构成要素:法律法规规定的是具体的行为,因而其表达方式必须有一个严肃的逻辑结构,任何一个法律法规都必须由假定、处理、制裁三部分组成,法学上称之为法律规范的三要素。2.建设法规 答:建设法规:是指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旨在调整国家及其有关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之间在建设活动中或建设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法规的统称。3.建设法律关系答:建设法律关系:是指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的,

2、在建设业管理和建设协作过程中所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4.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客体 答:建设法律关系主体、客体:主体是指参加建设业活动,受建设法律规范调整,在法律上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人;客体是指建设法律关系的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所共同指向的事物。5.许可证制度答:许可证制度:指国家为管理自然资源而规定的,要求某些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的项目只有在获得国家资源管理机构颁发的许可证,并遵守该许可证中规定的条件时才能进行的一种管理制度。二、填空题1.法是一种规范,它确定人的行为的自由程度 。2.法是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受经济基础 的制约。3.法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它调整的是人们的 行为 ,而不是思想 或

3、其他 非行为的东西 。 国家利益 。国家确立、维护和发展社会秩序的 工具,这个工具的作用是以 军队 、 法庭 、 监狱 、等为后盾的。6.从广义上讲,法律制度是指一个 国家法律规范 的总和;从狭义上讲,法律制度是指调整 某一类特定关系 ,规范 某一类特定行为 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依法独立享有 民事权利 和 承担民事义务 的组织。 行使民事权利 、 承担民事义务 、 的主要负责人。 假定 、 处理 、 制裁 、三部分组成,法学上称之为法律规范的三要素。 附属设施 的建筑,及其配套的线路 、 管道 、 设备 的安装活动。11.建设行政管理关系是国家及其建设行政部门

4、与线路 、 管道 、 设备 及有关 单位(如中介服务机构)之间发生的相应的 管理 与 被管理 关系。12.许可是国家通过建设法律规范允许特别的主体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有某种作为 权利。13.建设法规的经济性既包括某种作为 ,也包括其生产 、 分配 、 交换 、 消费的联系性。14.建设法律关系是指由建设法律规范所确认的在建设业管理 和建设协作 过程中所产生的 权利 、 义务 、关系。15.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建设法律关系产生 、 变更 和 消灭 的客观现象和 事实 。16.行政法规是指国务院以及建设部制定 颁布,或建设部与其他 部 、 委联合颁布 的规范性文件,其效力低于宪法 和 法律 ,在全国

5、范围内 有效。17.行政法规的名称可谓条例 、 办法 、 行政措施 、 决定 、 命令 、 指示 、规章 等。三、简答题1.举例说明法规的构成要素?答:例如,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按法规的构成要素分析,在“总则”部分明确指出该条例所适用条件,即构成本例的“假定”要素,“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条例。”“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

6、量的监督管理。”并明确指出该条例确定勘察、设计、监理等单位允许做什么、禁止做什么和要求做什么,即构成本条例的“处理”要素,如第三章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和义务,明确规定允许做的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禁止做的是“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勘察、设计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所承揽的工程。”要求做的是“对其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在设计文件上签字,对设计文件负责。”构成本条例的“制裁”要素,如第六十条“对勘察、设计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处以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

7、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2.建设法规调整对象?答:根据我国实际,建设法规是调整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亦即调整国家管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经济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公民在建设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3.建设法规对人们建设行为的规范性表现是什么?答:1)必须为一定的建设行为;2)禁止所为的建设行为。四、论述题1.建设法律关系的特征?答:1)建设法律关系不是单一的,而带有明显的综合性;2)建设法律关系是种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权利义务关系;3)建设法律关系是以受国家

8、计划制约的建设管理、建设协作过程中形成的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4)建设行政法律关系决定、制约、影响着有计划因素的协作关系。2.论述建设法规的作用?答:1)规范指导建设行为。人们所进行的各种具体行为必须遵循一定的准则,只有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所进行的行为才能得到国家的承认与保护,也才能实现行为人预期的目的。2)保护合法建设行为。建设法规的作用不仅在于对建设主体的行为加以规范和指导,还应对一切符合本法规的建设行为给予确认和保护。3)处罚违法建设行为。建设法规要实现对建设行为的规范和指导作用,必须对违法建设行为给予应有的外罚。否则,建设法规的制度由于得不到实施过程中强制制裁手段的法律保障,即变成无实际意

9、义的规范。第二章 建设立法与实施一、基本概念1.建设立法答:建设立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按照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和法定的程序制定、修改、和废止建设法律、法规的活动,是我国社会主义你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2.建设行政执法答:建设行政执法:是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所属工作机构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和其下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行政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的活动。二、填空题 党和国家提出的关于建设方面的基本方针、政策 和 需要用法律规定的,涉及全国建设领域的根本性的、长远的和重大的问题 。2.建设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的对象主要是行政机关 、 执法机关 、 及其 工作人员

10、。3. 建设行政执法的方式包括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制度 、 建设法律、法规和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 、 建设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检查制度 、 重大行政处罚决定备案制度 和 重要行政案件督察制度 。4. 建设行政诉讼的审理包括审理前准备 、 开庭审理 及 判决 、三道程序。5. 建设行政司法的内容包括 行政调解 、 行政复议 和 行政仲裁 。6. 行政处罚的决定程序有 简易程序 、 一般程序 和 听证程序、 三种。三、问答题1.简述建设工程项目行政执法的范围和内容。答:范围:为已竣工、在建、新开工项目及一定建设规模的工程,根据需要确定检查范围。内容:1)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11、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行为的合法性与适用性;3)建设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4)建设法律、法规、规章的实施情况;5)处理行政执法中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特别是社会关注的问题;6)调查研究法律、法规、规章实行中的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7)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第三章 基本建设程序一、基本概念1.基本建设程序答:基本建设程序:是建设项目从设想、选择、评估、决策、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使用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守的先后次序的法则。2.可行性研究答:可行性研究:是指在项目决策前,通过对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等各方面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的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比较

12、论证,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科学分析方法,由此考察项目技术上的先进性和适用性,经济上的盈利性和合理性,建设的可能性和可行性。二、填空题1.为了工程管理工作的需要,建设项目可按单项工程 、 单位工程 、 分部工程 和 分项工程 、逐级分解。2.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情况,设计过程一般划分为两个阶段,即 初步设计 和 施工图设计 。经验收合格 、 达到竣工验收标准 、 正式移交生产、的时间。三、简答题1.我国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分为哪几个阶段答:分为项目建议书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设计文件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竣工验收和后评价阶段。第四章 建筑法法律制度一、填空题1.

13、建筑法规定的建筑许可包括 施工许可与 从业资格许可 两种。2.在建的建筑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一个月 内,向发证机关报告,并按照规定做好建筑工程的维护管理工作。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 形成。工程发承包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 的原则。4.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 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5.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范围的要求,采取旁站 、 巡视 、 和 平行检查 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6.建筑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1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产品质量 、 工序质量 、 工作质量 、三个方面的含义。8.建设单位收到建设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 设计 、 施工 、 工程监理 、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二、简答题1.简述建筑法的立法目的。答:1、建筑法的首要目的是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2、维护建筑市场的程序。建立起一个统一的、开放的、竞争的、有序的建筑市场是建筑业发展的客观要求。3、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4、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2.简述建筑法的基本原则。答:1、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2、国家扶持建筑业的发展,支持建筑科学技术研究。3、从事建筑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3.请简述建筑法中明确的安全生产基本制度。答: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2、群防群治制度;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死亡事故处理报告制度;6、安全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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