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珠海西部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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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快珠海西部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 为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夯实农村工作的物质基础,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加大扶持,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增强村级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目标任务。建立充满活力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村级综合经济实力明显增强,村集体积累逐年增加

2、,形成较强的经济发展后劲,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到xx年,力争全县所有的村都有集体经营性收入,80以上的村集体年经营性收入达5万元以上;集体资金积累10万元以上的村超100个、100万元以上的村超20个。 二、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措施和途径 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村集体结合产业发展的需要,兴办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促进集体增收和农民增收。引导各村积极组织当地村民,兴办村劳务合作社,加强管理,提高运行质量,以实行劳务总承包的方式对外承接业务,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增加村级服务经营收入。县、乡镇负责的道路养护、绿化、环卫清洁、河道保洁等工程,具备一定规模、运作规范的村集体劳

3、务合作社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接权。 盘活闲置资产资源。村集体闲置或低效使用的办公用房、会堂、厂房和不再使用的校舍等设施,鼓励采取公开拍卖、租赁、承包经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进行盘活,建立健全资产有偿使用制度,实现收益最大化。积极鼓励和支持村集体采取竞价招标、招商引资、自营、联营、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村集体拥有的耕地、山地、林地、水面等资源,兴办各类经营实体,增加村集体收入。 依法探索集体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方式。在村庄规划时,应布局一定比例的村集体所有非农建设用地规模,用于村集体公共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前提下,鼓励村集体将依法取得的

4、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和村自留地,以使用权入股、合作等形式参与实施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和村庄整治等方式新增的有效农用地面积归村集体所有,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对于地处城镇及XX县区、交通便利的村,可依托其地理优势,发展租赁业、仓储业等,通过开展物业租赁经营等方式,增加集体收入。对于偏远村的集体“四荒”资源,鼓励村集体单独或吸收其它资金参股依法合理开发,由村集体统一经营或合作经营、承包经营。对农户无能力开发的承包地、山林、基地等,村集体可采取反租倒包或合股经营形式依法合理开发,所得收益由村集体与农户按一定比例分成。 发展乡村旅游和观光农业。鼓励村集体立足区位优势,依托自然风景和人文景观等旅

5、游资源,通过招商引资、股份合作、村有民营等方式,进行合理开发,延伸产业链。通过发展农家乐、休闲观光农业等形式,大力发展农村第三产业,使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加大扶持力度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从x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00万元,用于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扶持资金由县财政设立专户,实行项目化管理。各乡镇每年从超收分成中安排不低于0%的资金,按照项目化管理的方式,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对村集体牵头招商引资落户到县乡工业园区的企业,以及村集体帮助大户能人、外出返乡创业人员兴办的企业,各乡镇对其新增税收地方留成财力部分按不低于50奖励给该村发展集体经济。 2、加大部门扶持力度。对有利于村级集体

6、经济发展的农业产业培育、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土地开发、建设用地置换复垦、扶贫开发、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优先立项扶持。县发改、扶贫、移委、农业、林业、水利等相关部门的产业发展资金、扶贫资金、库区移民项目资金、以工代赈项目资金、少数民族项目扶持资金及其他资金,要优先安排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其中:县扶贫部门对村集体创办的种养基地,按有关政策给予资金支持;对村集体创办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可通过“雨露计划”培训工人;对使用贫困劳动力较多的村集体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申办贷款,可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财政扶贫贴息。县移委对库区内村集体兴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生态农业基地项目等,视其对促进村集体增收的成效,按相关政策

7、给予资金扶持。县农业委在安排新农村建设项目时,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要统筹考虑、优先扶持。县林业局要进一步巩固村集体林权改革成果,做大做活村集体林业经济。县水利局对村集体申办采砂经营管理实体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采砂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在费用收取上适当优惠,使村集体通过对本村范围内河道的合法采砂而增加收入;支持村集体组建农村饮水安全用水户协会,对已竣工使用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采取单独经营、合股经营或租赁、承包经营等形式进行管理,增加村集体收入;通过“一事一议”和“以奖代补”相结合的方式,支持村集体兴建小型水利基础设施,拓宽集体增收渠道。 3、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各级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村集体

8、经济发展项目要优先提供金融服务,特别是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要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并按相关政策给予利率优惠。开展村集体统一经营山林林权抵押贷款服务,规范村级股权及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服务,积极探索确权登记后的集体房产、依法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质押贷款的有效途径。加大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贷款贴息力度,扶贫贴息资金、农业产业化贴息资金、林业贴息资金等要给予优先安排。 、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力度。进一步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确保上级新增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全部落实到村,并视财力状况逐步加大县乡财政配套投入力度,切实保障村干部报酬、村干部养老保险、村办公经费和其他必要支出的需

9、要。全面落实“村财乡管”的有关规定,管好用好村级转移支付资金,同时严禁乡镇挤占挪用村级资金。要健全完善村干部报酬激励机制,把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的成效与村干部的绩效工资挂钩,进一步调动村干部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积极性。 5、进一步减轻村级负担。严格界定县乡两级政府与村级自治组织的事权和责任,在推进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时,应由政府承担的事项不得转嫁由村承担;对要求由村级分担的事项,相关部门要安排相应工作经费并尽可能提高补助标准。严禁向村违法违规摊派各类不合理费用。严格执行报刊杂志征订限额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一事一议”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激励机制。 、积极化解村级债务。进一步规范村级债务管理,严

10、格控制村级新增债务,逐步化解村级旧债,缓减村级债务压力。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建立健全村级收支预决算管理制度,避免不顾村级财力超前办事,严格控制招待费、办公费等非生产性支出。村级组织不得擅自出借资金,不得为外单位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坚决制止盲目举债,防止发生新的不良债务。县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办公室每年要整合一定扶贫项目、移民项目、以工代赈等资金,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认定的道路、水利等基础设施债务进行积极化解。 三、提高对村级集体经济的监管水平 强化“三资”监管。以农村集体“三资”清理为契机,精心组织实施“阳光村务工程”,积极推行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制,大力推进县、乡镇、村三级财务计算机监

11、管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安全有效运行。 强化民主监管。规范和完善村级集体经济民主管理,抓好以财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工作,村级财务收支情况经村务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核同意后按月逐项逐笔及时公布。对村级年度财务收支、购置或处理重要固定资产、重大投资项目或举债以及“三资”经营管理有关重大事项,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办法执行,切实保障广大村民对集体“三资”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决策权。 强化审计监管。县农业、审计、财政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审计监督工作。对村级财务预算、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分配要定期审计,对农民反映强烈的村集体“三资”问题要

12、重点审计,对村集体重要资产和资源的运营要专项审计,审计结果及时公开。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抓好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对违纪违法的,及时移交有关部门严肃处理。县纪检、监察、检察等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涉农资金使用过程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村集体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对村级集体经济工作的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县级统一指导,乡镇统一组织,村级具体实施”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县委、县政府成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县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委,由县农业委具体负责日常协调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镇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制定本乡镇

13、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具体指导各村制定集体经济发展计划,定期研究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推进组织建设。按照“有章理事、有钱办事、有人管事”的要求,大力加强以村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提倡村党组织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提高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的比例,加快建设一支精强高效的村级干部队伍。加强对村干部开展经营管理特别是集体资产保值增值知识的培训,增强村干部发展集体经济、带动农民增收的能力。 增强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进一步改进作风,深入村组一线,帮助解决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企村结对、部门联村、村村合作等多形式的共建活动,

14、特别是县直单位、城乡结对共建党组织要把帮扶对口联系乡镇、结对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本单位、本党组织应尽职责之一,因势利导从思路、举措上给予指导,千方百计在资金、项目上给予扶持。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相对集中各类资金,优先支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同时,要管好用活省财政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抓好考核表彰。把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工作纳入乡镇、村基层组织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成效作为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政绩考核的重点内容之一。各乡镇每年要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成绩显著的村和个人给予表彰。县委、县政府将适时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通报表彰。要加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内容总结(1)加快珠海西部农村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调研报告 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 为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切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农村工作,夯实农村工作的物质基础,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加大扶持力度 1、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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