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法学考试全真模拟卷42(附答案带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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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军队文职人员招聘-军队文职法学考试全真模拟卷(附答案带详解)1. 多选题:甲国某民航飞机在乙国领空飞行时被乙国公民加西亚等四人劫持,后乙国将加西亚等四人控制,甲国提出引渡请求,但被乙国拒绝,甲、乙两国均为三个国际民航安全公约的缔约国,但两国之间并无引渡条约。依相关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乙国无义务将加西亚等四人引渡到甲国B.如果乙国不引渡,则应当在乙国对加西亚等四人进行刑事审判C.甲国对此没有管辖权,因为劫持未发生在甲国领空D.国际刑事法院可对加西亚等四人行使管辖权,因为本案属国际犯罪答案:A、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国际法上的空间划分国际航空法和外层空间法。A正确,

2、依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第8条,只有在订有引渡条约的条件下才有引渡义务,否则,引渡应遵照被要求国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B正确,符合上述公约有关引渡或起诉的规定。C错误,依公约第5条的规定,罪行是针对在该国登记的航空器,或在该航空器内发生的,甲国可以依本国法进行刑事管辖。D错误,依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规定,劫持航空器罪不属于其管辖的情形。2. 多选题: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关于该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2012年)A.该规定意

3、味着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可以公开审理B.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派代表到场是公开审理的特殊形式C.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经同意派代表到场是为了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和对其进行教育D.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经同意派代表到场与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并不矛盾答案:A、B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公开审理制度、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的特有原则。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5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但是,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未成年被告人所在学校和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可以派代表到场。”由此可

4、知,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判是绝对不能公开的,而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的目的是为来维护未成年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对其进行教育,有关人员到场须经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所以也并不违背不公开审理制度。故C、D正确。本题选AB。3. 多选题:甲乙二国建有外交及领事关系,均为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缔约国。乙国为举办世界杯足球赛进行城市改建,将甲国使馆区域、大使官邸、领馆区域均纳入征用规划范围。对此,乙国作出了保障外国使馆、领馆执行职务的合理安排,并对搬迁使领馆给予及时、有效、充分的补偿。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下列哪些判断是正确的?(2010年)A.如甲国使馆拒不搬迁,乙国可采取强制的征

5、用搬迁措施B.即使大使官邸不在使馆办公区域内,乙国也不可采取强制征用搬迁措施C.在作出上述安排和补偿的情况下,乙国可征用甲国总领馆办公区域D.甲国总领馆馆舍在任何情况下均应免受任何方式的征用答案:B、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使领馆特权与豁免。 A项,根据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规定,使馆馆舍及设备以及馆舍内其他财产与使馆交通工具免受搜查、征用、扣押或强制执行。所以,A错误。B项,公约规定,使馆馆舍包括供使馆使用及供使馆馆长寓邸之用之建筑物或建筑物之各部分,以及其所附属之土地。因此,乙国也不可对大使官邸采取强制征用搬迁措施,无论其在何处。所以,B正确。CD项,领馆馆舍、馆舍设备以及领馆的财产与交通工具

6、一般应免受任何方式的征用。如接受国确有征用的必要时,应采取一切可能步骤以免妨碍领馆执行职务,并向派遣国作出迅速、充分及有效的补偿。所以,C正确,D错误。4. 多选题:关于毒品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2012年)A.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的,无论数量多少,都应追究刑事责任B.缉毒警察掩护、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构成放纵走私罪C.强行给他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瘾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D.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的,属于窝藏毒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条竞合,应以窝藏毒赃罪定罪处刑答案:A、B、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窝藏毒脏罪

7、。 A项,刑法第350条规定了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从法条的角度成立犯罪没有数量限制,但是根据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第6条的规定,非法买卖制毒物品必须达到相当数量才能成立犯罪。故A项错误。 B项,刑法第349条第2款规定,缉毒人员或者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掩护、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的,依照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从重处罚。缉毒警察并不是海关工作人员,其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并不是在犯罪人走私时利用职权放纵走私,所以不成立放纵走私罪。故B项错误。 C项,刑法第353条第2款规定,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成立强迫他人吸毒罪。即使将形成毒瘾解释为对身体的伤害

8、,也因为特殊法优于一般法,而只按照强迫他人吸毒罪处罚。故C项错误。 D项,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的,成立刑法第349条规定的窝藏毒赃罪。同时满足刑法第312条规定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二者属于法条竞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的规定,选择适用重法条。最终应以窝藏毒赃罪定罪处刑。故D项正确。5. 多选题: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特征,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B.有组织地通过违法手段获得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C.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无组织地多次

9、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百姓D.不需要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答案:A、B、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刑法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认定。刑法第294条规定,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

10、社会生活秩序。ABD为正确选项。6. 多选题: 根据宪法规定,关于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说法,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B.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和政府统一安排下,开展管理经营C.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D.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答案:A、D 本题解析:宪法第15条第1款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故A项正确。宪法第16条规定:“国有企业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主经营。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据此,B项“和政府统一安排下”的字眼错误。宪法第8条第1款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

11、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据此,“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包括城镇集体经济组织,故C项错误。宪法第10条第4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故D项正确。7. 多选题:某公司被盗手提电脑一台,侦查人员怀疑是王某所为,王某一开始不承认,但后来经过刑讯承认了盗窃事实,并供述已将电脑卖给刘某,同时还说他之所以拿公司的电脑是因为公司拖欠了他6个月的工资。侦查人员找到刘某后,刘某说电脑又倒卖给了秦某。秦某起初不承认,侦查人员威胁他:“如果不承认就按共同盗窃论罪

12、!”秦某害怕,承认了购买电脑一事,并交出了电脑。此案中下列哪些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 )A.王某承认盗窃事实的供述B.王某有关公司拖欠他工资的辩解C.秦某的证言D.手提电脑答案:A、C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对非法言词证据的排除规定。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用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应当予以排除。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的,应当予以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不能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的,对该证据应当予以排除。由此可见,王某承认盗窃事实的供述、秦某的证言均属于法律规定的非法言词证据之列,不

13、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C两项。8. 多选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关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这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根本准则B.各级人大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C.“一府两院”都由人大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唯一形式答案:A、B、C 本题解析:我国现行宪法第2条第1款中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故A项正确。宪法第3条第2款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故B项正确。该条第3

14、款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故C项正确。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形式,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外,还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故D项错误。9. 多选题:甲在商场游荡时,见乙正在柜台前选购首饰,其放在柜台上的手机价值不菲,于是甲想将其手机偷走。不想乙有所警觉便将手机拿在手上,甲只好尾随乙,趁乙不备之时将其手机夺走。之后,甲使用乙的手机开通了很多付费业务,并反复用该手机拨打国际长途,致使乙的手机话费损失6300元。几天之后,甲将手机扔至垃圾桶,正好被一巡警看见,见其可疑,经询问后案发。事后鉴定甲手机价值3200元。对甲的处理,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以抢夺罪从重处罚B.以抢夺罪和盗窃罪实行数罪并罚C.以盗窃罪从重处罚D.以抢夺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实行数罪并罚答案:A、C、D 本题解析:本题考查罪数认定问题。根据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26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根据刑法第267条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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