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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阅读台东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性疾患突发事件制度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标准台东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性疾患突发事件制度在食品加工、供应过程中或用餐者在用餐时发现食品感官性状异常或有变质可疑时,经确认后,应立即撤收处理该批全部食品。1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以下措施:1立即停顿消费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2协助卫活力构救治病人;3保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展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2对病人采取应急处理:1采取病人的呕吐物或排泄物以及可疑食品的标本以备检验;2及时送去医院治疗。3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进展处理:1对剩余的可疑食物彻底去除,排除中毒隐患;2对接触过中毒食品的餐具、容器、用具及冰箱设备,包括加工人员的手都必须彻底清洁、消毒。4对餐具、容器、用具等采用煮沸方法消毒,煮沸时间不少于5分钟;对不能进展热力消毒的可用75酒精擦拭或用化学消毒剂浸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