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大规模集体访工作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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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旺乡处置大规模集访事件应急预案总则一、编制目的为积极防范和妥善处置规模集访事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规模集访事件发生,有效降低规模集访事件的不良影响,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根据县委政府有关要求, 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指导、预防和处置发生在东旺辖区内的大规模集体信 访或越级信访事件。三、工作原则1、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规模集访现场处理工 作。2、坚持事前预防和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3、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对规模集访的预警、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

2、事态 发展。4、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规模集访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规模集访,确保发现、报告、指 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5、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避免事 态的扩大。组织体系及职责乡信访稳定工作领导小组为预防和处置规模集访事件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处置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其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负责具体的综合协调工作。下设三个工作小组: 一、 现场安保小组。组长:派出所负责人。成员:派出所各科室人员。职责:组织内部得力的警务人员到现场维持秩序,确保处置 工作正常有序开展。二、接访劝返小

3、组。组长: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成员:片区分管领导、村总支、村两委、综治维稳信访相关 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信访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职责:耐心听取代表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劝返工作。 三、信息收集和后勤保障小组。组长:综治办公室负责人。成员:综治办公室、党政综合办、财政所、卫生院、林工站 等工作人员。职责:及时收集现场信息,掌握重点人员情况,动态上报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及时调配车辆疏散人员;提供必要的食物、 饮水、医疗等服务;防 范 预 警一、防范坚持预防为主,化解在前,有效处置的方针,最大限度地把规模集访事件影响降至最低。定期开展不稳定因素的排查、调处、化解,及时发现和掌握可能引发规模集访事件的苗

4、头性、倾向性问题,全力及时化解。接到可能发生规模集访活动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情况属实的,在迅速上报信息的同时,根据职责和权限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将事件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二、预警分级及分类为有效处置大规模集体信访事件,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级)、重大(级)、较大(级)三个级别。特别重大(级):发生 200 人以上集访,且上访人采取堵站、强占办公场所、打、砸、围堵、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违规行为, 滞留现场超过 48 小时以上的。1、重大(级):发生 100-200 人以内的集访,

5、且上访人采取堵站、强占办公场所、打、砸、围堵、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违 规行为,滞留现场超过 12 小时以上的。2、较大(级):发生 30-100 人以内的集访,且上访人采取堵站、强占办公场所、打、砸、围堵、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等违 规行为,滞留现场超过 12 小时以上的。3、 对个别事态特别严重,如不及时妥善处置将酿成社会事件,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规模集访,在应对上,可以不受人数规模的限制,应视当时的情况而确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三、集访事件处置工作联系电话:8896001 688827应 急 响 应一、发生规模集访事件后,乡综治办应当按照分级管理、逐级上报的原则,按照相关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

6、及时上报乡党委政府领导。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主要报告时间、地点、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 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二、乡综治办接到报告后,应问清重要信息和情况,立即报告乡党委政府领导,并按领导的处置要求传达给事发地负责人,及时转报上级相关部门,启动相关专项应急预案,指导事发村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跟踪反馈落实情况。事发村组负责人要及时排查掌握牵头重点人员,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化解疏导工作,必要时,可请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法制教育,力争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应 急 处 置规模集访事件发生后,相关工作人员应立即进入事发现场, 按照职责分工,迅速投入处置工

7、作。一、发生较大(级)规模集访事件,乡党委政府领导、事发村组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积极做好政策解释和疏导劝返工作,必要时,要求其按信访程序选出代表,组织开展好对话工作, 并寻求公安警力支持。二、发生重大(级)规模集访事件,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综治维稳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在公安警力的维持下,及时开 展应急处置工作。三、发生特别重大(级)规模集访事件,如县委政府、县政法委、县信访局、县综治办等上级部门领导亲临现场,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要及时赶赴现场,与上级领导一 起认真做好现场处置工作,并作好有关疏散准备。四、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要及

8、时解除应急状态,及时恢复生产、恢 复工作秩序。建立新闻媒体沟通机制规模集访事件受到新闻媒体关注的,乡党委政府在县委政府的指导下,及时与媒体保持联系沟通,让他们客观真实了解整个事件的发生、发展、处置结果等情况,及时消除有可能因不实报 道带来的负面影响。应急物资装备保障一、 物资保障乡镇建立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物资储备制度。车辆、防暴及照明、灭火等设备、器材实行专人保管和维护,满足处置需要。 储备物资应存放于安全、交通便利的地方。二、资金保障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及疏散、安置参与人员所需经费纳入县财政预算。乡财政局要根据乡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 需要,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三、人员

9、保障乡镇组建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备队。应急预备队按照突发事件的具体情况和应急指挥部门的要求,具体实施应急处置工作。应急预备队由当地公安派出所、民兵、医疗卫生人员及 有关人员等组成。附则一、奖励与责任乡政府相关部门,乡综治办要定期不定期地对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对在预防和处置工作中作出突 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国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对有关规定不执行或贯彻不力,或制定错误政策、作出错误决策,侵害群众利益,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或致使事件升 级的。2、对本乡镇、本部门、本单位存

10、在的可能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不认真解决,失职、读职,甚至怂恿群众到上级机关集体上访,致使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的。3、因泄露国家秘密或违反工作纪律等行为,导致群众集体 上访或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4、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发生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失当,甚至压制有关部门、单位及时如实上报情况、 不及时处置,致使可以避免的影响和损失未能避免的。5、违反规定指令公安机关参与非警务活动或违反规定派出警力处置,或滥用强制措施、警械,或违反规定携带、使用武器, 造成矛盾升级、事态扩大的。6、在预防和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中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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