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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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范本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范本。使用说明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组团旅行社(以下简称组团社)与出境旅游者(以下简称旅游者)之间签订组团出境旅游合同时使用。2、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详细情况选择本合同协议条款中所提供的选择项,空格处应以文字形式填写完好。3、双方当事人可以书面形式对本示范文本内容予以变更或者补充。变更或者补充的内容,不得减轻或者免除应由组团社承当的责任。4、本示范文本由国家旅游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解释,并在全国范围内推行使用。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范本合同编号:_一、定义和概念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

2、义1、组团社,是指合法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获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3、出境旅游效劳,是指组团社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效劳等经营活动。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置出境旅游效劳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

3、;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工程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工程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效劳费。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工程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工程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 、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

4、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当的责任,承当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丧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效劳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制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

5、、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10、意外事件, 是指因当事人成心或者过失以外的偶尔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详细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二、合同的签订第二条 旅游行程方案说明书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方案说明书(以下简称方案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

6、局部。方案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缺乏24小时以一日计);(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3)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的名称、地点、档次等级(是否有空调、热水等相关的效劳设施);(4)景点/景区及游览活动等旅游线路内容(含主要景点停留的最少时间);(5)用餐(早餐和正餐)的次数及其标准;(6)购物安排(组团社安排的购物次数不超过行程日数的一半,并同时列明购物场所名称、停留的最多时间及主要商品等内容);(7)行程安排的娱乐活动(时间、地点、工程);(8)自费工程(如有安排,组团

7、社应在签约时向旅游者提供境外自费工程表,由旅游者自愿选择并签字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自费工程应以不影响原方案行程为原那么,代收的自费工程费用不得高于当地同期市场零售价);方案书用语须准确明晰,不应出现准星级、豪华、优秀导游(领队)效劳、仅供参考、以为准、与同级等不确定性用语。第三条 签订合同旅游者应当认真阅读本合同有关条款、方案书和境外自费工程表,在旅游者明晰本合同条款及有关附件内容的情况下,组团社和旅游者应当签订书面合同。第四条 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组团社的旅游广告及宣传制品应当遵循老实信誉的原那么,其内容符合合同法要约规定的,视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对组团社和旅游者双方具有约束力。第五条

8、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三、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编辑推荐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602 合同编号:_一、定义和概念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义1、组团社,是指合法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获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3、出境旅游效劳,是指组团社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

9、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效劳等经营活动。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置出境旅游效劳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工程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程中安排的其他工程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效劳费。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工程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工程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

10、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 、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当的责任,承当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丧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效劳内

11、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制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10、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成心或者过失以外的偶尔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

12、详细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二、合同的签订第二条旅游行程方案说明书组团社应当提供带团号的旅游行程方案说明书以下简称方案书,经双方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后作为本合同的组成局部。方案书应当对如下内容作出明确的说明:1旅游目的地,线路行程时间按自然日计算,含乘飞机、车、船等在途时间,缺乏24小时以一日计;2交通工具及其档次等级明确交通工具出发时间段以及是否需中转等信息;有关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602 有关中国公民出境旅游合同示范文本GF-2602 合同编号:_一、定义和概念第一条本合同的词语定义1、组团社,是指合法获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经国家旅游局批准获得组织中国公民以团

13、队形式出境旅游业务资格的旅行社,其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公布。2、旅游者,是指与组团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参加出境旅游活动的中国公民或者团体。3、出境旅游效劳,是指组团社根据旅行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旅游者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国家及港、澳、台地区等旅游目的地旅行游览、代办旅游签证签注,并亲自或者委托经境外旅游目的地政府指定的当地旅行社为旅游者代订旅游交通票务、安排餐饮、住宿、游览效劳等经营活动。4、旅游费用,是指旅游者支付给组团社,用于购置出境旅游效劳的费用。旅游费用包括:必要的签证/签注的费用旅游者自办的除外;交通费含境外机场税;住宿费;餐费不含酒水费;非自费旅游工程景区景点的第一道门票费;行

14、程中安排的其他工程费用;组团社、地接社、境外导游等效劳费。旅游费用不包括:旅游证件的费用和办理离团的费用;个人投保的旅游保险费;合同约定自费工程的费用;合同未约定由组团社支付的费用包括:行程以外非合同约定活动工程所需的费用、自由活动期间发生的费用等;境外小费;行程中发生的旅游者个人费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费餐饮费、行李超重费,住宿期间的洗衣、 、饮料及酒类费,个人伤病医疗费,寻回个人遗失物品的费用及报酬,个人原因造成的赔偿费用等。5、旅行社责任保险,是指旅行社根据与保险合同的约定,向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费,保险公司对旅行社在从事旅游业务经营活动中,致使旅游者人身、财产遭受损害应由旅行社承当的责任

15、,承当赔偿保险金责任的行为。6、离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因疾病、证件丧失等客观原因未能随团队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7、脱团,是指旅游者参加了组团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后,在境外擅自脱离旅游团队,不随团完成约定行程的行为。8、转团,是指由于低于成团人数,组团社在保证所承诺的效劳内容和标准不变的前提下,经旅游者书面同意,在出发前将其转至其他旅行社所组的出境旅游团队的行为。9、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防止并不能克制的客观情况,包括因自然原因和社会原因引起的,如自然灾害、战争、罢工、重大传染性疫情、政府行为等。10、意外事件,是指因当事人成心或者过失以外的偶尔因素而发生的事故。如重大礼宾活动导致的交通堵塞、列车航班晚点等。11、业务损失费,是指组团社因旅游者行前退团而产生的经济损失。包括:乘坐飞机车、船等交通工具的费用含预订金、旅游签证/签注费、酒店住宿费用含预订金、旅游观光汽车的人均车租等已发生的实际费用。12、黄金周,是指春节、“五一”、“十一”期间的7天节假日。其详细日期以当年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放假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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