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职业病防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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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20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为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以及相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2018年4月5日2018年月1日。 二、活动主题“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旨在倡导和动员全市人民共同关注劳动者职业见,督导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工作方式理念,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使社会更加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健康天津建设。 三、内容和安排(一)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各区、各部门要结合工

2、作,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宣传,要通过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深入报道,主要针对用人单位负责人和劳动者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广大群众尤其是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知识的认知,营造全社会关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氛围。(二)统筹资源,科学宣传.市卫生计生委将组织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中华预防医学会天津分会在社区开展大型户外宣传活动(活动方案另行下发)。同时邀请有关部门参加宣传活动。2市卫生计生委在宣传活动期间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专题宣传,在市卫生计生委机关大屏幕上滚动宣传用语;安排专题宣传报道,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健康教育中心、市职业病防治院、

3、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中华预防医学会天津分会要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提供新闻题材;各单位也可自行开展专题活动和宣传。3.各区卫生计生委要结合本区工作特点,创新宣传形式,贴近群众需求。要充分利用展牌、布标、宣传画报、板报、大屏幕及微信微博新媒体等方式,广泛使用宣传用语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见附件1、),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优势,开展向社会、劳动者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4各区卫生计生委、各部门可结合实际,组织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选择用人单位,尤其是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开展现场宣传活动。以健康企业建设为抓手,宣传和传播职业病防治和健康知识。(三)创新形式,形式多样.新闻宣传各区、各部门可以根据具体

4、情况进行新闻发布,向新闻媒体通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安排、公布举报投诉咨询电话、通报职业病防治情况等。2.专题讲座和宣传各区、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进行职业病防治专题或者专题培训,宣传职业病防治法、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积极运用广播电台和有线电台等,邀请有关专家、学者进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职业病诊断鉴定、职业卫生标准、职业健康体检等职业病防治知识方面的讲座和宣传,接受群众咨询,回答群众关心的问题。3.广泛利用新媒体资源,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各区、各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媒体发布职业病防治的公益广告进行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在本区、本部门主流媒体和报刊、专业报刊上刊登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

5、职业病防治科普知识的文章。设有网站的区和部门要利用网站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预防知识的宣传,利用微博和微信公众平台与劳动者就关心问题即时互动。五、工作要求(一)各区、各部门要把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做好部门协调配合,落实必要的活动经费,确保宣传活动取得实效。要结合重点职业病防治项目安排,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二)各区、各部门要围绕宣传主题,针对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企业、流动人口密集区开展宣传活动。职业病防治机构、医疗卫生机构要结合开展职业卫生服务等工作,广泛宣传和使用推荐宣传语,积极向群

6、众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和科普知识。各区、各部门积极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和配合,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宣传格局。(三)各区、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印制相关宣传材料,及时发放到各区有关单位。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和防治知识技术指导,汇总各区、各部门宣传活动好经验、好方法。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要指导各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做好对群众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贯彻。(四)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市职业病防治院、中华预防医学会天津分会于4月6日前将新闻素材发至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五)宣传活动结束后,各区、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填报统计表(见附件3)

7、,请于5月日前将书面材料和统计表报送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做好汇总并形成工作总结报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处。由市卫生计生委审定后报送国家卫生计生委疾控局。市卫生计生委联系人:陈晓洁,联系电话、传真:2337637,电子邮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预防控制室联系人:刘义涛、刘静,联系电话:1870229677、1389980969,电子邮箱:。附件:1.201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 2.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 3208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2018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推荐宣传用语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职业健康,幸福保障健康工作,从我做起健康企业,人

8、人共建共享职业病防治是企业的法律责任共筑幸福家庭,职业健康先行共建健康企业,共筑健康城市健康工人,健康企业,健康中国职业病以预防为先,预防以行动为先创建健康企业,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保护劳动者健康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有效防治职业病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树立职业卫生意识,弘扬职业健康文化建设企业健康文化,促进劳动者职业健康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附件2职业卫生健康教育核心信息一、职业病防治法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的基本法律。二、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

9、性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三、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应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四、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五、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健康、舒适的工作环境。六、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七、劳动者应当提高职业病防护意识,遵守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个体防护用品。八、劳动者应当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査。九、劳动者应当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职业卫生培训。十、职业病患者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附件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统计表(区单位)形式(次数/人数)区单位地点合计研讨会、主题报告、员工座谈会、知识讲座、知识竞赛等活动次数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报道次数公益短信、微博、微信、在线访谈等新媒体报道次数印发宣传材料份数制作和发放专题宣传(视频)片数出动宣传人员数宣传受众人数特殊活动:(可另附页)对宣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可另附页)填表人: 联系方式: 单位盖章 018年5月 日 天津市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18年4月9日印发 内容总结()天津市20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为进一步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广大劳动者健康以及相关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18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要求,制定本方案-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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