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绩效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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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卫生绩效考核方案各县(市、特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局: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开展,根据卫生 部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地区卫生局制定了 铜仁地区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O一一年三月十四日主题词:妇幼卫生考核方案共印 30份铜仁地区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为做好全区县级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推动妇幼卫生事业开展,制 定本方案。、考核目的 提高县级人民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对妇幼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经费投入,促进妇幼卫生体系标准化建设,标准妇幼 卫生各项效劳,推动医药卫

2、生体制改革相关政策的落实,提高妇幼卫 生效劳的可及性,促进妇幼卫生效劳均等化。二、考核对象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辖区内提供妇幼卫生效劳的医疗保健机构和城 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考核内容(一)政府保障:政府对妇幼卫生工作的政策支持、经费保障,落实 县级妇幼卫生机构人员编制及人员到位率。(二)妇幼保健网络能力建设:医疗保健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 房屋建设、设备配置,妇幼保健人员配备及效劳能力;强化县级医疗 保健机构和中心乡级产科能力建设。(三)妇幼保健效劳:妇幼保健效劳提供的数量及质量,妇幼保健效 劳的管理,效劳对象满意度。(四)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儿死亡率,5 岁儿童死 亡率;两个

3、系统管理率、住院分娩率。四、组织管理(一)地区卫生局负责全区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成立 全区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和技术指导组(见 附件 2),提供技术支持并参与考核工作。(二)地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成立考核专家组,负责本辖区考核工作。五、考核程序及方法(一)考核程序首先是县级开展自评,将自评结果报地区,由地级对县级逐一考核。 地级将考核情况报省级,省级每年开展一次对10%以上的县级进行抽 样考核工作;省级和地级将考核结果同时上报卫生部,作为卫生部对 全国抽样考核时与省内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的依据。二)考核方法 采用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试行)(见附件3)进行

4、考核。除县级以外,考核均采用上级对下级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的 方式,计算考核符合率。上级根据考核符合率的上下决定是否对下级 考核结果进行校正。以省对各市(州、地)考核为例,复合率计算及 校正方法如下:1由省级考核组在每市(州、地)随机抽取1 个县(市、区)进行 现场考核,对地市级考核结果进行复核。2计算省级考核与地市级考核的符合率:根据省级抽查1 个县(市、区)的考核结果和地市级考核结果,计算考核符合率。考核符合率=1-被抽样县(市、区)省级考核分值与地市级考核分值差值/被抽样县(市、区)地市级考核分值X100%(注:地市级考核分值低于省级考核分值的县(市、区)差值计为 0)3分值校正:考核符合率

5、在 95%及以上的市(州、地),省级考核 组认可其地市级考核结果。考核符合率低于 95%的市(州、地),省 级考核组将对其地市级考核结果进行校正,以校正后的分值作为该县(市、区)最后得分。某县(市、区)校正分值二该县(市、区)地市级考核分值x(本市(州、地)考核符合率+5%)六、考核时间:每年10 月底前县级完成自评并将考核情况报地区,11 月底前,省、地完成复核。七、考核结果公布(一)地区定期向通报本辖区考核结果,并通告当地政府。(二)地区每年公布1 次全区考核结果。附件:1.全区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2. 全区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技术专家组3. 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试行

6、) 附件 1铜仁地区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长:夏虹(地区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段绍华(铜仁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成员:代金堂(铜仁市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郑世萍(玉屏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冉启江(松桃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黄正权(思南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尹良周(德江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刘卓文(石阡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张栩(沿河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代峰(江口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田维刚(印江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张静(万山特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 冉茂宝(铜仁地区卫生

7、局基妇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地区卫生局,段绍华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冉茂宝、何江涛负责具体办公。附件 2铜仁地区妇幼卫生绩效考核工作技术专家组人员 组长:段绍华(铜仁地区卫生局副局长) 副组长:舒萍(铜仁地区妇幼保健院院长/副主任医师)林远钅监(铜仁地区人民医院妇产科主任/主任医师) 成员:冉茂宝(铜仁地区卫生局基妇科负责人) 杨华(铜仁地区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许庆芳(铜仁地区妇幼保健院原副院长) 黄华(铜仁地区妇幼保健院妇产科主任/主治医师 杨晓红(铜仁地区二医妇产科主任/主治医师) 安静(铜仁地区妇幼保健院保健科主任/主治医师 何江涛(铜仁地区卫生局基妇科工作人员) 龙秀燕(铜仁地

8、区妇幼保健院保健科医师) 附件 3 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标准(试行) 备注:指标解释1.2 相关部门职责及协调工作机制:妇儿工委相关成员单位是指:宣 传部、妇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民政局、教育局、资源和社会保 障局、公安局。1.3 地方妇幼卫生工程补助政策:除国家重大公共卫生效劳工程和根 本公共卫生效劳工程妇幼卫生工程之外,由地方政府制定的对婚前医 学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其他妇女病普查、预防艾滋病 母婴传播等其他妇幼卫生效劳工程的补助政策。4.1独立建制的妇幼保健机构:依据卫生部妇幼保健机构管理方法, 保健科室包括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健康教育科、 信息管理

9、科等。临床科室包括妇科、产科、儿科、新生儿科、方案生 育科等,以及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等医技科室。4.2 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业务用房:依据1986 年卫生部、劳动部公布 的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一类地区县级妇幼保健 机构保健人员不小于40 人,依据妇幼保健院、所建设标准(1992 年报批稿),县(区)级机构人均面积4041 平方米,据此推算, 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业务用房不小于1600平方米(40人X40平方米/ 人)。保健业务用房指保健门诊、保健管理科室用房和保健门诊专用 的医技用房。4.3 医疗保健机构设备配备:依据1996年卫生部三级妇幼保健机 构等级评审细那么、1994 年卫生

10、部医疗机构根本标准(试行) 中对乡镇卫生院设备要求、XX年国家开展改革委与卫生部联合印发 的社区卫生效劳机构建设规划等规定配备相关效劳设备。4.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预防保健用房:依据xx年卫生部乡镇卫生 院建设标准、XX年国家开展改革委与卫生部联合印发的社区卫 生效劳机构建设规划等规定配备。5.1妇幼保健机构保健人员配备:依据1986年卫生部、劳动人事部各级妇幼保健机构编制标准(试行),县以上(含县)妇幼保健 机构的人员编制总额,一般按人口的 1:50001:10000 配备;县(市、 区)妇幼保健所,一类地区4170人;二类地区2040人;妇幼保 健院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 7580。8.2

11、基层三级妇幼卫生网络业务指导机制:建立辖区妇幼保健技术指 导组织指建立辖区妇幼保健技术指导专家组,承担辖区母婴保健技术 指导、孕产妇死亡评审、新生儿死亡评审、产前筛查、妇女病普查普 治、新生儿死亡评审、新生儿疾病筛查、托幼机构卫生保健管理、产 前诊断等业务指导职责。成立辖区妇幼保健技术指导组织要求有卫生局文件、相关工作制度, 并开展工作1 次以上。8.5 助产技术效劳管理:提供助产技术效劳的基层医疗保健机构主要 制度及技术标准涉及信息统计、产科质量管理、新生儿窒息复苏、产 后出血防治、妊娠期高血压疾病防治、羊水栓塞抢救等工作内容。8.6 危急症孕产妇抢救中心及急救转诊“绿色通道”:按照卫生部降

12、 消工程县级产科急救中心产科设置标准建立辖区危急症孕产妇抢救 中心。11.1 妇女保健效劳婚前医学检查率:婚前医学检查人数/结婚登记人数x 100%;早孕建册率:辖区内怀孕12 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 X100%;孕产期系统管理率:接受系统管理的产妇人数/活产数X100%;高危管理产妇百分比:高危管理产妇数/高危产妇数X100%;孕产妇产前筛查率:孕产妇产前筛查人数/产妇人数X100%;住院分娩率:住院分娩活产数/活产数X100%;剖宫产率:剖宫产活产数/活产数X100%;妇女病常见病筛查率:妇女常见病实查人数/妇女病常见应查人数X100%。11.2 儿童保健效劳新生儿访视率:

13、新生儿访视人数/活产数X100%;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筛查率:新生儿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筛查人数/活产数X100%;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筛查人数/活产数X100%;新生儿听力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人数/活产数X100%;5岁以下儿童血红蛋白检测率:5岁以下儿童血红蛋白测查数/5岁以下儿童数X100%;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3岁以下儿童保健系统管理人数/3岁以下儿童数X100%。12.1效劳对象满意度:在县妇幼保健机构及县级医院随机抽取6位、乡镇卫生院及村卫生室随机抽取4位,共抽取10位前来就诊的0-5 岁以内孩子的母亲(本地户籍),根据专门设计的效劳对象满意度调

14、 查表(后附),进行现场问卷调查。13.1孕产妇死亡率:孕产妇/活产数X10万/10万。13.2婴儿死亡率:婴儿死亡数/活产数X1000%。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效劳对象满意度调查表调查地区: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调查日期:年月日得分:1您从怀孕到生孩子后是否接受了以下保健效劳?(多项选择)(1)孕期体检(2)住院分娩(3)产后访视(4)没有接受过前3项效劳2您对怀孕期间接受的保健效劳是否满意?(1)很满意(2)满意(3)较满意(4)一般(5)不满意3您是否知道孩子3 岁以内要定期检查身体?您孩子是否接受了体检?(1)知道,已按程序接受体检(2)知道,但没按程序接受体检(3

15、)不知道,从没接受过体检4您对孩子接受的定期体检效劳是否满意?1)很满意(2)满意(3)较满意(4)一般(5)不满意5在接受保健效劳的过程中,医生是否向您介绍相关妇幼保健知识?(1)经常(2)偶尔(3)从来没有 6您对本地区医疗保健效劳就诊环境是否满意?(1)很满意(2)满意(3)较满意(4)一般(5)不满意 7您对本地区提供的妇幼保健效劳技术水平是否满意?(1)很满意(2)满意(3)较满意(4)一般(5)不满意 8您对本地区医疗效劳收费标准是否满意?(1)很满意(2)满意(3)较满意(4)一般(5)不满意 满意度问卷评分方法每题 10分,评分标准如下,问卷总分值80 分1(1)、(2)、(3)3 个选项,每选1 个得3.3 分,(4)0 分;21)10 分,2)7.5 分,(3)5 分,4)2.5 分,0 分;31)10 分,2)5 分,(3)0 分;41)10 分,2)7.5 分,(3)5 分,4)2.5 分,0 分;51)10 分,2)5 分,(3)0 分;61)10 分,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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