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调研报告

上传人:cn****1 文档编号:508357447 上传时间:2022-12-26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13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乡镇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调研报告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乡镇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调研报告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乡镇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调研报告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乡镇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调研报告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乡镇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调研报告》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乡镇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调研报告(4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乡镇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政府“精准扶贫”、“三乡工程”等投入的不断加大,乡镇工程项目数量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标准也不断提升,加强乡镇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是防止建设领域腐败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但近期笔者在对部分乡镇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由于机制不完善,法制不健全,操作方案不切合实际,乡镇政府的招投标行为亟待规范。 一、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项目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 审计发现,有的乡镇存在将工程造价超过20万元的项目拆分成多个子项目,使单项合同价低于2万元,以达到将项目进行邀请招标或直接发包目的的现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的项目人

2、为拆分为两个或两个以上进行邀标,邀标单位均为相同的企业。 (二)工程项目未经集体决策或相关程序直接发包 对工程造价低于200万元的建设项目,乡镇直接发包项目的情况较为普遍,而且发包过程鲜有会议记录。对这一类项目,招标投标法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政府采购法也不能有效约束乡镇采购工程的行为,监管上存在漏洞,个人简历因此,乡镇在发包过程中具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选择哪家施工企业,合同价如何确定,都无据可依,为工程腐败和国有资产流失埋下了隐患。 (三)工程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 由于监管的缺失,有的乡镇将小型建设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施工,工程质量存在隐患。如某镇某小型桥梁工程项目,施

3、工企业为房屋建筑二级资质,根本不具备桥梁施工资质。 二、原因分析 (一)法律法规上的“空白”造成管理盲区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只针对2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进行了规定,那么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0万元以下的工程没有制度强行监管,成了管理的盲区,虽然有的乡镇成立了专门的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了专门的办公场地及工作人员,制定了相关工作制度,招投标工作由乡镇纪委同志负责监督开标活动,但全程化、合法化监督仍存在一些“空白”,应招未招、肢解分包等情况时有发生。 范文内容地图 (二)乡镇招投标管理制度不健全 目前,各地均建立了标准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招投标监管部门综合管理本地区的公共

4、资源交易工作,牵头制定进场交易项目目录、交易规则,监督交易场所建设和运营,协调行业监督工作。对于乡镇工程,应确保项目在具备招标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招标程序确定施工企业。但具体的招标信息发布方式、评标办法、评标委员会的组成等未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规范。 三、对策与建议 (一)完善乡镇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管理相关制度。对于工程造价在2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应当出台本地区乡镇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适用于乡镇在本行政区域利用国有或集体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规范项目立项、工程设计、工程预算、工程招投标、合同签订、施工现场管理、工程竣工验收等各环节,做到监管无死角,促使乡镇政府和相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规

5、范招投标行为。 (二)加大乡镇建设项目招投标行为的监管力度。一是招投标管理部门要加强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总结对应当公开招标而采取化整为零规避公开招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二是住建、水利、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监管职责,坚决查处并纠正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施工的行为。 (三)加大违法招投标行为的追责问责力度。对建设项目应招标未招标或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招标、未经集体决策或相关程序直接发包以及将项目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等违法发包行为,应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不论投资额度大小,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有效震慑。 内容总结(1)乡镇工程建设领域行为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政府“精准扶贫”、“三乡工程”等投入的不断加大,乡镇工程项目数量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标准也不断提升,加强乡镇工程建设领域特别是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是防止建设领域腐败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2)对于乡镇工程,应确保项目在具备招标条件的情况下通过招标程序确定施工企业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演讲稿/致辞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