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亮眼睛谨防专利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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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擦亮眼睛,谨防专利诈骗保护知识产权,谨防专利诈骗一、真实案例【案例一】2008年6月3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接到上海一专利权人举报,称北京一机构涉嫌专利诈骗。举报人收到了自称“国家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函,告知其创造的一项专利技术入选了“国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的候选工程,并要求其填写回执表、单位或创造人简介、?工程可行性分析报告?、?工程商业方案书?、专利证书、专利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后经查实,并不存在国家科技创新领导小组办公室,而领导小组办公室网址 gjkjcx.org 也无法登陆。【案例二】2008年6月11日,上海市知识产权局接到本市专利权人杨某举报投诉中国民营企业网业务经理田雪北京市朝阳区

2、农光里劲松大厦14层涉嫌专利诈骗一案,举报人称该网站业务经理田雪于2007年 短信联系告知其创造的直升汽车飞机专利已有买家,速与其联系。举报人到北京与其联系后,被要求签订该专利权转让中介效劳合同并要求支付3960元参加中国民营企业网入会费。随后,该网站业务经理田雪又通知举报人已安排好买家赴上海签订专利权转让合同,但是必须预先支付4500元的对接费。在举报人支付上述两笔钱款后,该网站业务经理田雪通知其到上海万体馆与买方见面签订合同。但当举报人到达后,未见到买方任何人员,而该网站业务经理田雪也杳无音讯。【案例三】2006年8月底,国家知识产权局连续接到来自湖北的专利权人的3份举报材料,经初步分析,

3、认为所举报的行为均涉嫌诈骗。国家知识产权局随即将有关案件材料转交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要求其进一步核实案件线索,速与有关执法部门协调,从速查处。9月中旬,湖北省知识产权局与湖北省公安厅、武汉市洪山区公安分局共同召开工作协调会,就这3起案件的侦办进行专题研讨,将3起案件统一指定武汉市公安局洪山区分局侦查。洪山警方接案后,经过近3个月的缜密侦查,于今年1月将犯罪嫌疑人丁红霞抓获,初步查明其与另一在逃犯罪嫌疑人叶国华是夫妻关系,两人是湖北省孝感市人,叶国华化名陈斌,伙同丁红霞伪造“国家专利创造奖励评审委员会、“国家科学技术成果管理委员会之名义,从国家知识产权局?创造专利公报?上获取专利权人的信息之后,雇

4、请一些在校学生为其抄写信封,向专利权人邮寄“专利获奖通知书,要专利权人支付所谓的“专家评审费,进行诈骗。据叶国华的银行帐户显示,先后有30余人汇款,涉案金额3万余元。【案例四】2007年10月,河北省邯郸市专利权人闫某接到一个自称是“中国专利转化与保护协会的工作人员的 ,称协会于2007年12月28日至30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中国专利品牌战略高层论坛,论坛将负责帮助专利权人转化专利工程、进行专利评奖并有国家高层领导出席等,邀请专利权人闫某参加。并 了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通知,其附件是一份安排周密的论坛日程,与会者要缴纳500至6800元不等的会费,会费直接汇到户名为李传刚的账户上即

5、可。随后专利权人闫某往对方指定的户头上汇了2500元“会议费。钱汇出后,专利权人闫某心里一直忐忑不安。他不断地在网上查询,疑心自己可能上当了。于是,他拨通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举报 。国家知识产权局接到举报后,证实“中国专利转化与保护协会这一机构并不存在。因事件涉嫌伪造国务院公章,涉嫌诈骗,影响极为恶劣,为防止恶劣影响进一步扩大,国家知识产权局商请公安机关迅速查处。经公安机关侦查发现,取款人是在北京市丰台区一邮政储蓄所开的户,开户人为李传刚,取款人为一名叫买聪聪的男子。至此,确定买聪聪为涉案嫌疑人。据嫌疑人交代,自2007年8月以来,他购置电脑、 并纠集其他4人,在丰台区一住宅内,编造了子虚乌有的

6、“中国专利转化与保护协会,并伪造了“国务院令,制作了“中国专利品牌战略高层论坛网页,专门诈骗那些获取了专利权的事主。现已诈骗130余人,获得赃款17万余元。二、专利诈骗的几种常见方式骗术一:以专利获奖方式骗取评审费。在这种诈骗形式中,专利权人通常会收到获奖通知书,被告知其创造获得某重大奖项,要求专利权人向指定银行账户缴纳一定数量的获奖评审费、证书工本费等。缴费后将会收到获奖证书,并得到国家一笔科技转化资金。 骗术二:以技术转移中介机构的名义骗取效劳费。通常,创造人的专利在?专利公告?上发布之后,就会收到一些中介机构的来信,说可以帮助创造人转化专利,但是需要交一定数量的效劳费。创造人交了钱后,要

7、么音讯全无,要么确实给介绍了公司,但公司会告知:根本不需要此项专利技术。 骗术三:以投资的名义骗取评估费。目前,不少中介机构和评估机构与诈骗者勾结,打着国际投资集团的幌子,以高额回报诱惑专利权人,骗取钱财。遇到这种情况,专利权人一定要冷静,不要因为国际投资机构的“大来头而放松了警惕。骗术四:以博览会、专利对接会等形式骗取参展费。利用创造人急迫想把自己的专利转让给企业的心理,一些不法分子就打着“创造博览会、“专利对接会的幌子,骗取参展费等费用。在这种骗术中,骗子们通常会打着事实上并不存在的“国际组织、“创造协会、“科学技术协会的旗号,给创造人发函,告知在某时某地举办“国际创造博览会等,届时将会有

8、几百甚至上千家国内外知名企业和机构参会寻找投资工程。投资意向确定后,举办方可协助签订投资意向书。展位费、食宿费从几百元到几千元不等。当创造人交了钱之后,有些可能就没有音讯了。有些那么确实举办了博览会,但展会的规模和实际效果却大打折扣。骗术五:以出版书籍等形式骗取出版费。骗子还抓住普通人想知名的心理,给创造人寄信,声称:由于你的专利技术非常好,你已被收入XXX大全、XXX大典、XXX国际名人录等,这些书出版之后,可以做为以后专利转让的依据。但是需要创造人支付一定的出版费用。但事实上,这类书出版之后没有任何价值,更不会得到国家和社会的认可,有多少人花钱购书就印刷多少册,没有任何实际的意义。三、如何

9、应对专利诈骗预防措施一:要核实专利转让、专利评奖等机构的身份。在专利诈骗案件中,诈骗分子一般都是利用专利文献、专利公告中已公开的权利人的联系方式,采用发送信函的方式与专利权人进行广泛联系。因此,在收到信函后,专利权人应该通过多种方式对对方的身份进行核实。例如,专利权人可以到互联网上搜索该专利 转让机构的相关信息,或者拨打对方的联系 ,进行详细的了解和咨询。此外,利用专利评奖等方式进行专利欺诈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一些诈骗分子打着国内某些著名报社、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委员会的旗号,甚至冒充国务院的名义进行欺诈活动。因此,对于这类评奖委员会、评奖机构的真伪,专利权人一定要到政府相关机构进行核实。预防措施二

10、:谨慎应对花言巧语,切忌盲目交费。针对非职务创造人急于转化专利的迫切心理,诈骗分子往往在信函中对专利权人某项创造大加赞赏,并称此创造前景市场很好,受到很多风投公司的青睐,但是需要专利权人交纳一定的费用请专门的评估机构进行技术评估。也有犯罪分子利用专利评奖的名义,要求专利权人交纳评奖费,数百到上万不等。对于这种收费的要求,专利权人在收到专利转让、专利评奖之类的信件后,先要了解收费情况。通常来讲,国家性的、正规的奖项都不会收费。专利权人转化专利时,可以到各地知识产权局了解情况,备案。预防措施三:专利权人要对自己的专利有客观清醒的认识。由于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专利没有清醒、客观的认识,导致上当受骗的案例

11、也屡见不鲜。专利权人对自己的专利应该有一个清醒、客观的认识,虽然创造专利很不容易,但对自己专利的商业和经济用途应该有一个客观的估量。专利权人在寻求转化之前,应该进行专利检索,看看自己专利的技术含量究竟有多大,这样就不会轻易被对方提出的优惠条件所迷惑。预防措施四:寻找正规的专利转化机构。非职务创造人专利转化难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为此,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也采取了一些举措,举办“专利技术展示交易周等活动搭建专利转化的平台,为专利权人的专利转化提供条件。专利权人在考虑专利转化时,应尽可能地与这些正规机构联系,应该寻求正规的转化渠道。四、有关打击专利诈骗的法律和相关文件的规定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

12、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分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我国法律,专利诈骗属于经济犯罪,对于数额较大的诈骗行为,专利权人可以向公安机关经济侦察部门报案。我国刑法对于诈骗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有明确规定: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分金;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诈

13、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分金或没收财产。二?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483号“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采取专项执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冒充政府知识产权部门、国际知识产权组织或其他合法组织,欺骗公众、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使这类行为根本得到遏制。对这类行为必须严厉查处,并根据情节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三?印发的通知?“会议归纳了专利诈骗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常见方式:一是假借国家部门、全国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名义从事专利评奖、专利转让,从中收取费用进行诈骗活动。例如,

14、以“国家科技成果奖励委员会、国家荣誉评审委员会名义,向专利创造人发出“国家专利技术优秀创造奖、国家科技最正确成果进步奖的获奖通知书,收取评审费和工本费,进行诈骗的行为。二是冒充国内外合法组织的名义,以举办博览会等形式许诺参展工程获奖等,骗取参展费。三是谎称专利工程被收录到优秀工程汇编,或假借出版创造人名人录,骗取出书费。四?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进行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726号“近期,不法分子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对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创造人进行诈骗的案件不断增多。有的假借国家机关、全国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名义搞专利评奖、专利转让,从中诈骗钱财;有

15、的假冒国内外合法组织的名义,以举办博览会许诺参展工程获奖等手段,骗取参展费;有的谎称出版优秀专利工程汇编或创造人名录,骗取出版费。这类违法犯罪活动不仅直接侵害当事人的经济利益,挫伤创造人申请专利的积极性,而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政府部门声誉。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各级知识产权局、公安机关要立即行动起来,坚决打击这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障维护专利制度的正常运行,保障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创造人的合法权益。五?关于印发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2110号“天网行动的主要任务是打击涉及专利的诈骗行为。近来,不法分子或假借国家机关、全国性组织或国际组织的名义搞专利评奖、专利转让,从中诈骗 钱财;或假冒国内外合法组织的名义,以举办博览会许诺参展工程获奖等手段,骗取参展费;或谎称出版优秀专利工程汇编或创造人名录,骗取出版费。这类违法犯罪活动不仅直接侵害当事人的经济利益,影响专利权人、创造人对专利制度的信心,而且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破坏政府部门声誉。各地知识产权局要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关于严厉打击假借专利评奖等手段进行诈骗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726号精神,在前一段工作的根底上,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继续加强与当地公安部门的合作,推动强化刑事手段,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各地知识产权局,尤其案发频繁地区的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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