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证金合同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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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保证金合同5篇 保证金合同 篇1 甲方:xx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乙方: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x路甲乙双方此前共同参与了合作开发xx市xx街以北地块的项目,并参与签订了相关的合同文本。为保障乙方的权利,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本合同: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交付xxxx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用以保证乙方在上述合作项目过程中对合作项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在上述合作过程中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否则,一旦出现乙方因此而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证金先行处理。如出现保证金不足时,则甲方继续愿意承担乙方对外承担的责任。二

2、、保证金的留置期限为xxxx年,期间,对最终因乙方没有风险而应当返还甲方的部分(下称余下保证金),由乙方按照xxxx的利率支付给甲方利息;三、余下保证金的归还期限为: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五、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执一份。甲方:xx市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XX年xx月xx日 保证金合同 篇2 甲方:市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住所地:市路甲乙双方此前共同参与了合作开发市街以北地块的项目,并参与签订了相关的合同文本。为保障乙方的

3、权利,双方经过协商,达成本合同: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 当日向乙方交付万元人民币的保证 金,用以保证乙方在上述合作项目过程中对合作项目的借款 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在上述合作过程中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否则,一旦出现乙方因此而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证金先行处理。如出现保证金不足时,则甲方继续愿意承担乙方对外承担的责任。二、保证金的留置期限为年,期间 ,对最终因乙方没有风险而应当返还甲方的部分(下称余下保证金),由乙方按照的利率支付给甲方利息;三、余下保证金的归还期限为: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五、本合同

4、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每方各执一份。甲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年 月 保证金合同 篇3 甲方: (出租方)身份证号码:乙方: (求租方)身份证号码:双方就乙方租赁甲方房屋一事,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 出租房屋的坐落位置、面积以及其他情况1、本合同所出租房屋坐落在 号(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2、房屋的建筑面积_平方米、使用面积_平方米。(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不足部分可以补充)3、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_ 。第二条 房屋内部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需要写明内的装修情况及主要设备设备情况,如:房屋为简易装修,其内无设备) 店

5、里所有设备的使用权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借任何理由停止乙方的使用权。第三条 房屋租赁的期限租赁期限为年。从20XX年_ 月_ 日起至20XX年_月_日。租赁期限届满前30天,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租赁期限内,如甲方出卖房屋,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如乙方逾期不予答复,那么视为其放弃该权利。(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租赁的租赁情况至少为一年,具体情况可以适当变通)第四条 租金及其交纳方式第五条 房屋修缮和装修甲方应保证房屋符合合同约定的使用用途,保证正常的水电天然气供应,如出现漏水、墙面自然脱落、水电无法正常供应等对乙方正常使用房屋具有影响的情形,甲方应在接

6、到乙方通知的7天之内予以解决。否则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装修情况,否则视为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该房屋租房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人为的破坏由求租房负责维修)第六条 房屋出卖租赁期间如甲方出卖房屋,乙方又不愿意购买,则甲方应保证乙方可以继续租赁,直至租赁期间届满。(该房屋租赁合同和协议规定如果甲方紧急需要出卖房屋,具体解决办法可以协商)第七条 违约责任1、租赁期间内,乙方不得有下列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有权依据本协议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1)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的;2)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

7、公共利益的;3)拖欠租金。第八条 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间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房屋,则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租赁期间届满后,乙方确实无法找到房屋,甲方应给予一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的房租与约定的房租一样。第九条 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第十条 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附随合同之后。 出租方: 电话求租方: 电话年 月 日 保证金合同 篇4 一、案情简介:20XX年2月,小李受聘到北京某汽车运输公司任货车司机一职,月工资为3500元,劳动合同期限为二年,试用期两个月。在试用期内,该公司并没有给小李发放工资,该公司称,要把小李在试用

8、期的工资暂时扣押,待劳动合同期满后在发给小李,小李认为这样不合理,并向本律师咨询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第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9、。”三、法律风险在实践中,有些企业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 “保证金”等,如果没有押金,就扣下试用期期间的工资做抵押。其实,这种做法是违反法律的,一旦劳动者向劳动部门投诉,企业是得不偿失。新劳动合同法对此做了明确规定,并规定了用人单位违法的处罚措施。 因此,新法实施后,企业在招工时收取押金、扣押证件的,不仅面临行政处罚,还将面临民事赔偿。本案中,小李可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要求用人单位及时支付暂扣的工资;协商不成,小李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提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签订的法律风险防范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关于确立、变更、终止和解除劳动权利、义务的协

10、议,是维护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法律保障和依据。签订劳动合同是稳定劳动关系、减少劳动纠纷的前提和关键。如果处理不当,就会给以后的劳动用工埋下隐患。本文将通过分析劳动合同签订时的四大法律风险,以期为企业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消除隐患提供建议,从而为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避免劳动纠纷打下基础。不按照法定形式和时间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风险不按法定形式签订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由此可见,劳动合同的法定形式是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劳资双方明确权利义务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各自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只有以书面的形式固化,企业的主张才能被予以支持和认定,发生争议时企

11、业也才能更容易举证,使纠纷能够顺利解决。在实践中,企业一定要避免陷入这种误区,即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就可以规避法律的规定,自由处置员工的录用与辞退,而且还可以不缴、少缴税款和社会保险费,即便员工去告,也会因缺乏证据而不了了之。其实不然,原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可参照的凭证包括:(1)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考勤记录;(5)其他劳动者的

12、证言等。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的举证责任在用人单位。而且这一通知还规定了用人单位终止事实劳动关系的,也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因此,即使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也很难因此免除相应的责任。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存在劳动关系,企业就要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而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只要向有关部门举报,经查实后,企业仍然要补缴社会保险费,且相关责任人还要接受处罚。另外,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还面临着补偿金风险。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无论何时将其辞退,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企业就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

13、用期以及严重违纪、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害等解除条款,及时辞退不符合用工条件的员工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不按法定时间签订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之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此外,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之前就已经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二款规定,应在新法实施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需要特别提醒企业的是,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定形式在法定时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不仅不能规避法律风险,还会增加法律风险。具体

14、而言,企业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将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第一,支付双倍劳动报酬的风险。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用工故意不订立劳动合同,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行为规定了更为严格的制约措施。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个1月但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二,自身利益无法得到保护的风险。劳动合同维护的是劳资双方的利益,也是对双方的法律约束。不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对企业更加不利。因为没有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不受约束,随时可以走人,这将导致企业内部人员的高流动性,这种流动对企业制度管理、

15、形成企业文化都是致命的,对企业成长与发展更是不利。有些情况下用人单位尤其需要用劳动合同保护自己的利益:一是涉及商业秘密或竟业限制的劳动者,企业通过劳动合同(包括专项协议)的相关条款对其进行约束比较有效,另一种是用人单位出资培训劳动者的,也只有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或者签订专项的培训协议,才可以预防和控制劳动者提前离职,防止给企业带来损失。第三,导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成立的风险。劳动合同法第14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实践中,企业一定不要以防偷、防跑、防犯规等为由,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保证金”。劳动合同法第9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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