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上传人:cl****1 文档编号:508308788 上传时间:2022-09-14 格式:DOC 页数:31 大小:204.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_第1页
第1页 / 共31页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_第2页
第2页 / 共31页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_第3页
第3页 / 共31页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_第4页
第4页 / 共31页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_第5页
第5页 / 共31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31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目11.11.21.31.422.12.22.32.42.52.633.13.23.33.444.14.2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录总则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灾情分类与分级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动物疫病组织体系减灾委员会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现场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预测预警信息监测与报告单位预警信息4.34.455.15.25.35.45.566.16.26.36.46.56.66.777.17.27.389报告内容预警级别确定及发布应急响应分级响应指挥与协调先期处置信息发布应急结束保障措施队伍保障通信与装备保障物资保障资金保障安置场所保障社会动员准备 宣传、培训和演习 后期

2、处置恢复重建社会救助保险奖惩附则9.1预案管理9.2预案制定9.3预案实施1 总则1.1 编制目的我市滨江临海,极易遭受水灾、台风等自然灾害影响。为规范自 然灾害防御和救助等工作有序、高效、科学的运行,进一步建立和完 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提高灾害救助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水 平,合理配置救灾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 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皋政办发201567号通知 要求,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皋政发200736号)进行修 编。1.2 编制依据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江苏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 预案、突

3、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本预案。1.3 适用范围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实施自然灾害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凡 在我市境内发生的水旱灾害,暴雨、冰雹、龙卷风、大雪、寒潮、沙 尘暴、大风和台风等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面塌陷、地裂缝等地质 灾害,生物灾害,动物疫病及其他异常自然现象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的,达到本预案响应启动条件的,适用于本预案。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 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健全组织和动员人民 群众参与应对自然灾害的有效机制。(2)统一领导。各镇(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在市委、 市政

4、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救灾工作。(3)分级管理。区域性、重大的突发性自然灾害救助以市政府为 主,一般性和局部的自然灾害以镇(区、街道)为主,实行行政首长 负责制,并根据职责分工,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团结协作,共同做 好救灾工作。(4)民政主管。民政部门是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 组织、协调自然灾害救助工作。(5)分工负责。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救灾救助各项工 作,水务、农委、地震、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及时掌握灾情,指导开展 紧急救援行动。(6)快速反应。一旦发生自然灾害,各镇(区、街道)、各部门 应迅速反应,果断处置,急事急办,手续从简、从快,尽最大努力减 少灾害损失,尽快恢复生产

5、生活秩序。2 灾情分类与分级参照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自然灾害分类与分级的 规定,我市自然灾害分为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 生物灾害、动物疫病六种。按照一次性自然灾害影响地域范围、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财产损失程度,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较大(III级)、一般(W级)四级。2.1 水旱灾害特别重大水旱灾害包括:(1) 长江干流等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2) 洪水造成我市境内铁路干线、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中断,48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3) 干旱灾害造成缺粮或缺水等生活困难,需政府救助人数占农 业人口 10%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300 万元以上。重大水旱

6、灾害包括:(1) 我市长江干流一般河流及主要支流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 险情、发生严重洪涝灾害;(2) 洪水造成铁路干线、高速公路网和主要航道通行中断,24 小 时无法恢复通行;(3) 我市境内多个镇(区、街道)发生的特大干旱。 较大水旱灾害包括:(1) 我市境内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重大险情;(2) 我市境内的多个镇(区、街道)、区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和干 曰旱;(3) 洪水造成铁路干线、高速公路网和航道通行中断,12 小时无法恢复通行;(4)农作物受涝或受旱面积 10 万亩以上,或农作物绝收面积 5 万亩以上。一般水旱灾害包括:(1)我市境内重要河段堤防发生决口或出现较大险情;(2)多个镇

7、(区、街道)发生严重洪涝灾害和干旱;(3)洪水造成铁路干线、国家高速公路网和航道通行中断,4 小 时无法恢复通行;(4)农作物受涝或受旱面积 10 万亩以下,或农作物绝收面积 5 万亩以下。2.2 气象灾害 特别重大气象灾害包括:(1)特大暴雨、暴雪、龙卷风、沙尘暴、台风等极端天气 气候事件影响 50 平方公里以上较大区域,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 倒塌和严重损坏房屋 10 万间以上,或 5000 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气象 灾害;(2)全市范围内出现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或极强灾害性天气过程, 并会造成特大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3)其他可能对我市经济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极端天气气候事 件。

8、重大气象灾害包括:(1)暴雨、冰雹、龙卷风、暴雪、寒潮、冰冻、高温、沙尘 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20 人以上、30 人以下死亡,或10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对社会、经济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严重影响的高温、干 旱、大雾、低温、霜冻、雷电等气象灾害;(3)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 小时以上的。较大气象灾害包括:(1)暴雨、冰雹、龙卷风、暴雪、寒潮、冰冻、低温、高温、 大雾、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 10 人以上、20 人以下死亡,或 3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港口、国家高速

9、公路网线路连续封闭12 小时;(3)农作物受灾面积 5万亩以上,或农作物绝收 1 万亩以上。 一般气象灾害包括:(1)暴雨、冰雹、龙卷风、暴雪、寒潮、低温、霜冻、高温、 大雾、霾、沙尘暴、大风和台风等造成 5 人以上,10 人以下死亡,或 300 万元以下经济损失的气象灾害;(2)因各种气象原因,造成机场、港口、国家高速公路网线 路连续封闭 6 小时;(3)农作物受灾面积 5万亩以下,或农作物绝收 1 万亩以下。2.3 地震灾害特别重大地震灾害包括:(1)造成 300 人以上死亡,直接经济损失占全市上年地区生产总值 1%以上的地震;(2)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 7.0 级以上地震。 重大地震灾害

10、包括:(1)造成 50 人以上、300 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 的地震;(2)发生在我市人口较密集地区 4.0 级以上、我市其他地区 5.0 级以上、周边县(市)5.0 级以上的地震。较大地震灾害包括:(1)造成 20 人以上、50 人以下伤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影 响的地震;(2)发生在我市 4.05.0 级的地震。 一般地震灾害包括:(1)造成 20人以下伤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和影响的地震; (2)发生在我市 4.0 级以下的地震。2.4 地质灾害地质灾害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分为特大型(I级)、大型(II 级)、中型(III级)、小型(W级)四级: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级

11、) (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0 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 成的经济损失 1 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2)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以上 的地质灾害灾情;3)因地质灾害造成长江支流被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I级)(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500 人以上、1000 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 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2)因灾死亡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3)造成高速公路网线路和航道中断,或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

12、 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II级)(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 人以上、500 人以下, 或潜在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2)因灾死亡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 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灾情;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W级)(1)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 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 失 500 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2)因灾死亡 3 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下 的地质灾害灾情。以上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2.5

13、 生物灾害特别重大生物灾害包括: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对我市农业和林业造成巨大危害的生物 灾害。重大生物灾害包括: (1)因蝗虫、水稻条纹叶枯病、稻飞虱、水稻螟虫、小麦条纹锈 病、松毛虫、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大面积成灾并造成严重经 济损失的生物灾害;(2)新传入我国的有害生物发生、流行,对我市农业和林业生产 等造成严重威胁的生物灾害。较大生物灾害包括: 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小麦条纹锈病、草地螟、松毛虫、 杨树食叶害虫和蛀干类害虫等在包括我市在内的一定范围内成灾并造 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一般生物灾害包括: 因蝗虫、稻飞虱、水稻螟虫、小麦条纹锈病、草地螟、松毛虫、 杨树食叶害虫和

14、蛀干类害虫等在本市范围内成灾并造成损失的生物灾 害。2.6 动物疫病特别重大动物疫病包括: (1)在全市连片发生疫情,并对我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特 大危害和重大经济损失的;(2)全市各镇(区、街道)动物疫病呈多发态势疫情的;(3)特殊情况需要划为特别重大动物疫情的。重大动物疫病包括:(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有 10 个以下镇(区、街道)发生疫情,并 对我市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危害的;(2)在全市行政区域内有 10 个疫点或 510 个镇(区、街道) 连片发生疫情,并造成重大危害的;(3)在全市 10 个以下镇(区、街道)发生疫情,并造成重大危 害和较大经济损失的;(4)特殊情况需要划为

15、重大动物疫情的。较大动物疫病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5 个以上镇(区、街道)发生疫情,且造成较 大危害和经济损失的。一般动物疫病包括:在我市行政区域内 5 个以下镇(区、街道)发生疫情,且造成较 大经济损失的。3 组织体系市政府设立自然灾害救助指挥机构,切实加强对全市综合减灾救 助工作的领导,整合减灾、抗灾、救灾资源,协调解决综合减灾救助 工作中的问题。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设立 本级自然灾害防灾减灾救助组织,并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 工作。3.1 减灾委员会减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减灾委),统一指挥全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由市长或分管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分管副主任协助领导处理有关工作。成员单位为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民政局、教育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建筑/环境 > 建筑资料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