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3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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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我至_年_月_日正式毕业后,在检测所工作,在这几个月的时间里,在领导和同事们的悉心关怀和指导下,通过自身的不懈努力,由刚步入职场的懵懂与迷茫,逐渐开始走向工作的正轨,各方面均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学习到了很多专业的技能知识与仪器的使用方法。1、钢筋探测仪的使用。我们通常用它来探测混凝土构件中钢筋的位置,走向,保护层厚度,通过几根钢筋之间长度之和与之间的间隙数量来估计一个构件中的钢筋间距。钢探仪探出钢筋时会发出一声“嘀”的响声,此时,钢探仪探头中心所在的位置为钢筋所在位置,屏幕右下角所显示的数值为钢筋保护层的厚度。当探头远离钢筋位置约2cm时,也可能发出警报声,此时多为误差,

2、需反复验证。如测阳台悬挑板钢筋布置时,不能直接探测,应先去除地面做法后开始探测。2、回弹法混凝土强度。回弹仪主要用来检测混凝土,砖与砂浆的强度等级。不同构件的检测使用的回弹仪类型也是不同的。具有唯一性。测混凝土用回弹仪,使用前需先在标准钢砧进行率定,测混凝土回弹仪的率定值为80_方可使用,与混凝土回弹检测同时进行的还有混凝度碳化深度检测,首先在检测构件上进行打孔,直径与孔深约_mm即可,用皮老虎将孔内灰尘吹掉,喷上_%的酚酞酒精溶液,待孔内变色稳定后并出现明显分界后,用碳化深度检测尺进行检测,如颜色分界不明显或无变色,则默认碳化深度大于_mm。检测回来后将回弹数据与碳化数据输入电脑进行计算,得

3、出构件的推定强度;如遇特殊状况,则需对混凝土构件进行钻芯取样,用芯样抗压强度结果对混凝土回弹数据进行修正。通常,混凝土的回弹数据计算完毕后,由得出的混凝土强度的上下限值对比该混凝土构件的混凝土设计强度,得出混凝度强度等级是否与设计值相符。3、回弹法测砖、砂浆强度。测砖用回弹仪与测砂浆用回弹仪使用前同样需要在标准钢砧上进行率定,率定值同为742,不同是测砖用回弹仪检测时,每个测点弹一次即可读数,侧砂浆用回弹仪每个测点需要侧三次,只读最后一次显示结果。测量完毕后,同样需要将数据录入电脑进行计算。通常,回弹法测砖砂浆强度时伴随着对该测量建筑的测图,用笔对该建筑物进行户型绘画,并用测距仪测出该建筑各部

4、件的详细尺寸,包括门窗位置,开洞大小,墙厚,跺距,层高与墙的位置等详细信息。之后用天正建筑与cad软件将其绘制成图,将图纸与计算出的砖、砂浆强度推定等级等信息送往与公司合作的建筑设计院,让设计人员代为计算该房屋的荷载、抗震等级等房屋详细数据,最终推定该房屋的安全等级。4、房屋大角垂直度偏差检测。将经纬仪固定好并调平后,将望远镜对准房屋(大角)的最高点,固定好角度,然后向下调整视点,最后用钢直尺量出望远镜十字线对准的位置到相应墙角的距离,即该房屋的垂直度偏差。允许偏差不得超过该建筑总高的度千分之三。5、建筑物沉降观测:该建筑外设立两个基准点bm1、bm2,在建筑四周的墙体上均匀布置至少_个观测点

5、,每个观测点间距_米至_米为宜。沉降观测的误差对结果影响较大,应使用精密度很高的水准仪,以及背部具有圆形水平仪的观测尺,测量时遵循“五定”原则,先测后视,再测前视,测量到所有观测点与基准点,形成一个封闭的类圆形。一般要求每一个月为一个观测周期。通过历次测量与第一次测量的结果比对,得出该建筑物的沉降情况。6、手持式混凝土雷达的使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二)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报程序一、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根据其检测内容分为地基基础专项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一)地基基础专项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取得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_万元人民币;2.已通过

6、计量认证;3.单位从事质量检测、施工、监理、设计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低于总人数的_%、并且不少于_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且从事工程桩检测工作_年以上的不少于_名;4.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试验室、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5.有健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二)见证取样检测机构应满足下列基本条件:1.取得独立法人营业执照,且注册资金不少于_万元人民币;2.已通过计量认证;3.单位从事质量检测、施工、监理、设计经历的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低于总人数的_%、并且不少于_人,其中具有从事检测工作相关专业的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_名;4.有符合开展检测工作所需的试验室、仪器、设备和工作场所;5.有健

7、全的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二、检测业务内容(一)地基基础专项检测1.地基及桩基承载力静载检测;2.桩的承载力和完整性高应变动力检测;3.桩身完整性低应变动力检测;4.桩身完整性声波透射法检测;5.抽芯验桩检测。(二)见证取样检测1.水泥、骨料、掺和料、外加剂及混凝土的性能检测;2.钢筋及钢筋接头(焊接与机械连接)力学性能检测;3.砌筑砂浆、砌墙砖和砌块检测;4.防水材料检测;5.涂料、胶粘剂等有害物质检测;6.钢结构防腐涂装检测;7.混凝土预制构件检测;8.钢材化学性能分析。三、检测机构资质申报程序1.由申请资质的检测单位向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申请材料,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初

8、审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全部报建设厅审批;2.省级注册的检测单位申请资质,直接向建设厅报送申请材料;3.检测单位申请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可单独申请地基基础专项检测或见证取样检测,也可申请其中一项作为主项,同时申请另一项作为增项。四、受理时间及审批时限1.建设厅每双月前_个工作日受理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注册检测单位的申请材料;2.检测单位报送申请材料时,应提供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便受理部门进行核对;3.建设厅自受理后_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或不批准_决定。五、企业申请材料(一)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可登陆_建设网(._ie_iebang.)_。(二)附

9、件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计量认证证书;3.单位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证明文件;4.检测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资料(包括职称证书、聘用合同、_、从事专业经历证明等);5.主要仪器设备、检测设备证明资料(_、调拨单等);6.工作场所证明。(三)说明1.申请材料包括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一式三份,附件材料一套;2.附件材料为有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按照以上附件材料内容用a4纸复印并按顺序装订成册,附件材料应设目录和页码。3.企业向资质受理部门报送申请材料时,应提供所有证明文件的原件,以便受理部门与附件材料进行核对。4.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封面不得使用硬皮或塑料皮,建议附件材料不要

10、使用硬皮或塑料皮。六、资质证书变更单位名称、地址、经济类型、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等内容发生变化,需要在资质证书上变更的,按以下程序可随时到建设厅办理:持原资质证书、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及工商局出具的变更证明、变更批准文件(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或任命文件、有关职称证书和经企业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变更的申请报告等证明材料,在发生变更后一个月内办理。七、资质证书遗失补办单位遗失资质证书申请补办,应持在省级综合类报纸上刊登的遗失作废声明(声明中应注明企业名称、遗失资质证书编号、原发证时间)、遗失资质证书复印件或企业留存的经批准盖章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申请表、经企业注册地设区市建设行政主

11、管部门同意补办的申请报告,到建设厅随时办理。八、检测机构的资质复查: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_年,检测机构应当在资质证书有效期截止前_个月按原申报程序和要求申请换发新证;逾期未申请换发新证的,视为自动放弃检测资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总结(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修订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根据_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及定义)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活动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以下称质量检测),是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12、、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设计文件,对建设工程的材料、构配件、设备,以及工程实体质量、使用功能等进行测试确定其质量特性的活动。第三条(管理部门)_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国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并负责检测机构的资质审批。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质量检测活动实施监督管理。第二章检测活动管理第四条(机构行为要求)检测机构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确保检测工作质量。检测机构对检测数据、检测结论和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检测机构违_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13、,给他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1第五条(检测委托)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报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同一单位工程中的同一检测项目不得委托两家及两家以上检测机构。第六条(检测费用)建设单位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支付、收取检测费用。没有收费标准的项目由双方协商确定。建设单位应将检测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专项用于工程质量检测活动,不得挪作它用。第七条(检测见证及见证人员要求)质量检测的取样、送检及现场检测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见

14、证人员的监督下见证实施。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代表性负责。见证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建设工程施工试验知识,并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考核认可。第八条(检测回避制度)检测机构不得与所检测工程项目相关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不得推荐或者监制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第九条(禁止转包)检测机构不得转包检测业务。对于检测项目中的个别参数,属于检测设备昂贵或使用频次低、需要由其他检测机构进行该项目参数检测业务的,不属于转包。第十条(检测报告)检测机构应当及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报告经检测人员、检测审核人员、检测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

15、其授权的签字人签署,并加盖检测机构公章或者检测专用章后方可生效。检测报告经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确认后,由施工单位归档。实行见证检测的,检测报告中应当注明见证人员的单位及姓名。2第十一条(禁止伪造数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数据。第十二条(违规行为报告制度)检测机构应当将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以及涉及结构安全检测结果的不合格情况,及时报告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第十三条(检测争议处理)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四条(跨省检测)检测机构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担检测业务的,应当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第十五条(检测档案管理)检测机构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检测合同、委托单、原始记录、检测报告应当按年度统一编号,编号应当连续,不得随意抽撤、涂改。检测机构应当单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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