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新交规机动车驾驶证123令主要升级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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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3新交规机动车驾驶证123令主要升级内容 1、初领、驾车业务 (1) 申请A3、B2、N或者P年龄限制:由“21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调整为“20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 (以受理时间为准) (2) 身体条件:将“双手拇指健全,每只手其他手指必须有三指健全,肢体和手指运动功能正常。但手指末节残缺或者右手拇指缺失的”可以申请“C1、C2” 准驾车型调整为可以申请“C1、C2、C3、C4”准驾车型 2、初领核查:在受理、预约、复核时,系统自动核查。新增不予受理申请三种情形 :(1)吸毒。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2

2、)酒驾。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终身禁驾;(3)醉驾。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五年的;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依法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 重复办证核查时,如果驾驶证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的,视同注销状态。 3、增驾 4、申请A1、A2、B1、B2限制申请条件:一是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改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二是增加“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限制条件; 初领B2:增加核查“有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的限制条件。 受理、考试预约、业务复核时都进行核查。 5、增加

3、外籍换证时免予考试或体检的功能。 在办理外籍换证时,符合关于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人员免考换领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的通知(外发200531号)条件的,提供免于考试、附加条件免考、部分人员免考的条件判断和提示功能。 6、调整理论考试系统功能。 科目一考试准考证明:有效期限由两年调整为三年; 增加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考试和安全文明驾驶考试题库维护管理功能;增加实习期满考试功能; 摩托车车型考试,提供科目一、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同时出题、连续考试功能,考完科目一后,可继续考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同时提供摩托车准驾车型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纸质试卷的生成、打印和成绩录入功能;

4、 调整理论考试系统查询统计功能。 理论考试及要求 7、调整科目二考试功能。 、提供考试项目备案和下载功能。总队可根据实际增加考试项目,并进行考试项目备案,各车管所下载后实施; 、将科目二考试项目随机分配改为固定项目,在考生分组时直接根据考生的准驾车型生成相应考试项目,同时取消考试计划单上的考试项目显示; 、是调整科目二是否启用电子评判相关参数。将“科目二桩考是否启用电子评判”和“科目二除桩考外考试项目是否启用评判”2个参数合并成“科目二考试是否启用电子评判”1个参数(针对考试场地的参数); 、取消科目二考试预约时桩考和场内道路考试项目分开预约的功能,在综合平台升级时,将2013年1月1日前已经

5、分开预约的考试预约信息进行合并处理; 、对2013年1月1日(含)以后预约的科目二考试进行考试次数计数; 、调整成绩录入功能及成绩写入接口。对于2013年1月1日(含)以后参加考试(包括1月1日前后预约的考试)的,按123号令规定考试项目和扣分项目录入。 8、调整科目三考试功能。 提供考试项目维护功能,总队可根据实际增加考试项目; 增加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预约功能并增加成绩写入接口; 2013年1月1日之前参加科目三考试的,不考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2013年1月1日(含)以后参加科目三考试的,必须参加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 9、调整准考证明有效期限。 调整打印准考证明时生成的准考证明有效

6、期限;同时,综合平台升级时,对于2013年1月1日之前已打印、有效期截止日期在2013年1月1日之后的,将有效期延长一年,并提供准考证明补打功能。 10、军警或境外换领调整 在预约凭证上打印要求在三年内完成考试的提示信息,根据受理时间和年龄、准驾车型提示信息“请在XXXX年XX月XX日前完成考试。”;在预约考试时,判断申请人是否已经超过受理日期三年,如果是,提示“超期无法办理业务”信息;提供相关超期业务查询告知功能,车管所可定期导出相关数据,退办业务,并进行告知。 11、调整考试预约功能。 、科目二、三考试不合格时,重新预约考试的时间间隔要求由原先的二十日改为十日; 、限定科目二、三的预约各5

7、次。如果超过五次,不可再预约科目二或科目三考试,终止考试。必须重新申请; 、科目三预约考试条件。报考AB的,在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六十日后预约考试”改为“取得驾驶技能准考证明满四十日后预约考试”; 、摩托车准驾车型的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常识考试可以选择同时预约。 12、增加取消考试预约功能。 在预约考试日期前(不含当天),考生可申请取消预约,同时此次考试预约次数不计。 13、调整转入换证业务功能。 、对增加身体条件证明信息进行判断; 、属于逾期未审验(超过审验日期30天)状态,需先回发证地审验通过后方可办理转入业务; 例,20131012应审验,1112日前正常审验,1113起是逾期。 、

8、合并办理转入和审验业务。持有AB类驾驶证的,办理转入业务前有记分的,接受安全教育、审验有效期止延长一年;无记分的,提示“ 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违法记分的,应当于 年 月 日后三十日内参加审验。” 14、调整档案更正模块功能。 对于按123号令规定已经注销最高准驾车型或注销实习期准驾车型的,如果因事故责任认定或违法记分修改、不再符合注销规定的,可在档案更正模块中恢复原准驾车型,更正时,核查是否具有降级历史记录和是否符合相应规定。 15、调整满分学习业务功能。 (1)是否需要考科目三的判断条件:“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达到12分以上,或者是累积记分达到24分以上”; (2)受理时,如果有增驾

9、业务,强制退办增驾业务; (3)对于驾驶人符合注销最高准驾车型,且需要参加科目三考试的,按降级后的准驾车型进行考试。 流程:满分后系统自动注销最高准驾驾驶人按降级后的车型参加“满分学习”再办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打印新的驾驶证 16、调整驾驶证审验业务功能。 、增加A3审验,即所有AB类准驾都审验; 、持有AB类准驾的,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自动通过审验,并更新审验有效期止(校车驾驶人除外); 、异地从事营运机动车驾驶人备案满一年的,提供审验功能,并将审验记录转递回驾驶证核发地; 、AB类准驾以外准驾的,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并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在本记

10、分周期三十日内接受审验后,将审验有效期止调整为驾驶证有效期止; 、校车驾驶人审验 增加是否已经提交县级或者部队团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关身体条件证明的判断; 、是在审验时,如果是实习期满后第一个记分周期,判断是否已经参加实习期满考试,如没有参加,提示必须先完成实习期满考试; 、提供审验证明打印功能。 17、调整年度体检业务功能。 取消持有A1、A2、A3、B1、B2、P、N驾驶证的驾驶人年度体检。 综合平台升级时,持上述准驾车型驾驶证且其状态不是注销可恢复和注销状态的,如果有效期止前未满61周岁,将下一体检日期更新为驾驶证有效期止,否则将下一体检日期更新为满61周岁记分周期的截止日期。 18、

11、调整驾驶证延期业务功能。 增加申请延期审验功能,并增加“延期审验” 状态。 19、增加实习期相关功能。 、在初领和增驾业务复核时,生成实习准驾车型、实习有效期始、实习有效期止等实习期信息; 、增加实习期满考试业务,业务流程为业务受理、考试预约、考试结果上传、归档,无合格标准,参加即可。 20、调整注销业务。 在注销原因中增加“有妨碍安全驾驶疾病”、“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正在执行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社区康复措施”、“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未戒除”、“符合注销实习期驾驶证条件”。 21、增加自动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功能,并告知。 一是检索有满分等情形的;二是“超过三

12、个记分周期未审验且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均有记分”,且第三个记分周期截止日期超过30日的; 三是注销最高准驾车型的,办理注销业务(即打证)后,更新审验有效期止信息。 22、调整异地满分学习功能。 在受理时进行判断。如果驾驶证包含A1、A2、A3、B1、B2准驾车型的,提示当事人回发证地办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业务,并打印相应的告知单。 23、增加注销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功能。 一是初领、增驾实习期内满分,自动注销驾驶证,并提供公告功能;B1增A1B1 二是增驾实习期间满分,被注销的实习期准驾车型不属于最高准驾车型、且最高准驾车型为A1、A2、A3、B1、B2之一的,如果具有123号令第六十八条情形,合

13、并办理注销最高准驾车型驾驶资格业务。 B2增EB2C1M 24、增加办理延长驾驶证实习准驾车型驾驶资格的业务功能。 实习准驾为A1、A2、A3、B1、B2的,实习期满时,如果实习期间记分达到6分以上未达到12分的,实习期限自动延长一年。其他准驾不延期。 延长的实习期内再次记6分以上,对于初次申请驾驶证的,自动注销驾驶证;对于增加准驾车型的,自动注销其实习期准驾车型。 25、增加补证换证业务中暂住证明的核查逻辑。在补证、换证业务中,对申请人无法提交居住、暂住证明的,允许办理补证换证业务。 但针对该驾驶证增加“需办理转出业务”标记,并告知驾驶人“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前,到现居住、暂住地办理转入业务。在

14、未完成现居住、暂住地转入业务前,在本地办理驾驶证业务必须持本地居住、暂住证明”。 如下一清分日期为20131005,此前无暂住证,可以办理补换,但此后必须有,要么转出。 26、调整补证换证业务,加入审验相关逻辑。 一是如果属于逾期未审验,必须先办理审验业务; 二是期满换证业务中,对于持有AB准驾且有记分的,以及持有其它准驾车型驾驶证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驾驶人,提示应当参加不少于三小时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文明驾驶、应急处置等知识学习,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三是办理期满换证业务时,如果在驾驶证有效期止前提前办理的,对于持有A1、A2、A3、B1、B2准驾车型驾驶证的,如果在办理业务时尚无违法记分的,在受理成功后,打印提示单,提示在办理业务之日起至原有效期止期间,如果产生记分,在记分周期结束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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