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范围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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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9篇 技术规范与要求承包范围包括: 1、地基基础工程:含基坑、承台土石方挖运与回填、垫层、砖胎膜、承台、地梁、底板等施工内容;2、主体工程 (1)地下结构及主体结构工程(包括钢筋砼结构、全部砌体结构工程);(2)屋面工程;(3)防水工程(含地下室、墙面、屋面、室内等部位的防水);(4)室内普通装修工程(不含南区半地下夹层、地上1-6层室内部分及连廊;不含北区地上1-4层核心筒外各功能空间及核心筒内电梯厅(合用前室)以及连廊装修);(5)门窗工程(不含精装修区域内门窗);(6)其它外墙面抹灰及防水、孔洞封堵;所有楼梯间一楼地坪以下部分、北区LT1、LT2、LT5、LT6楼梯间一楼地坪以上部分及

2、出屋面楼梯的土建工程及装饰装修;精装修区域的楼(地)面结构层、找平层、防水层、保护层、墙面抹灰层、防水层;全部防火门、防火卷帘、防盗门、保温门的采购及安装。全部采光井、风道、烟道、管道井、设备井的砌筑、勾缝、抹灰、粉刷、贴面(如有)以及设备基础等的施工。所有专业工程的预留、预埋、管道井及墙(板)的开孔及孔洞封堵;精装修区域内的预留预埋需经招标人、设计人、监理人三方确认后方可实施。3、幕墙工程(含石材幕墙、玻璃幕墙、陶板幕墙、铝板幕墙及其它外立面装饰、天棚、雨棚、防雷接地、所有外立面门窗、幕墙工程埋件预埋、所有连接件、紧固件、配套五金件以及与屋面、地面、外门窗的封边收口、塞缝、幕墙与主体防火封堵

3、等 );4、给排水工程(不含:精装修区域内卫生洁具的采购与安装);5、电气工程(包括从配电房低压柜出线端后所有供电干线包含柜内接线、电气动力、电气照明、配电箱、插接箱、备用和不间断电源系统的采购及安装、建筑物防雷及接地工程、室外电气及景观照明工程、人防电气工程等;不含用于精装修区域的照明配电箱16SALa、05SALb、14NALa(b)的供货,但含安装;不含16SALa、05SALb、14NALa(b)配电箱出线端后所有配电线路、照明配电箱等的供货及安装。6、消防工程(消防喷淋、防火门、防火卷帘、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控制系统、消防广播系统含公共广播系统、漏电火灾报警系统等所有消防

4、工程 );7、通风空调工程(不含机房、珍品库房范围内精密空调的采购与安装);8、燃气工程;9、室外景观工程(含:广场及庭院铺装、景观及绿化、围墙、大门、岗亭、升旗台及旗杆等施工);10、钢结构工程;11、白蚁防治工程;12、人防工程(含平时人防和战时人防)。所有的细目详见工程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承包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工作。三、总承包单位与各指定专业承包单位施工范围的划分界定:1、 总承包单位与精装修工程指定专业承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负责: 土建工程: 与精装修工程按楼层竖向划分时,以楼层为划分界面,南区半地下夹层、地上1-6层室内部分(三层信息中心机房

5、除外)、南区所有楼梯一楼地坪以上部分、北区地上1-4层核心筒外各功能空间(四层UPS机房、计算机机房、托管服务器机房、24小时值班室除外)、核心筒内电梯厅、北区LT3、LT4楼梯一楼地坪以上部分划为精装修工程施工范围。总承包单位负责除精装修工程及智能建筑工程区域以外的所有装饰装修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墙体砌筑、墙面、地面及天花建筑装修构造层施工、门窗安装及洞口封堵填缝。总承包单位还应完成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如精装修工程、智能间建筑工程)范围内的墙体砌筑、天花、墙面的结构层、抹灰层、防水层,地面的找平层、防水层以及与发包人指定分包工程范围相衔接的墙体上的门窗安装及洞口封堵填缝工作,具体详见施工图纸。

6、 电气部分:完成精装修工程范围内的所有动力设备(如动力配电箱、卷帘控制箱、风速开关等)及相关管线的供货及安装,按图纸的开关、插座、灯具位置完成所有精装修区域以及南区三层信息中心机房、北区四层UPS机房、北区四层计算机机房、北区四层托管服务器机房、北区四层24小时值班室等独立设备机房的管道预留、预埋、电线敷设,负责用于精装修区域的照明配电箱16SALa、05SALb、14NALa(b)的安装。精装修工程承包单位负责照明配电箱16SALa、05SALb、14NALa(b)的供货,及这些照明配电箱出线端后所有配电线路、照明配电箱、开关插座、灯具等的供货及安装。 给排水部分:精装区域内负责将给水管道安

7、装至卫生洁具和用水器具接口处并安装堵头及地漏;排水管道安装至设计位置出结构面300mm处,不含卫生洁具、淋浴器、水龙头等。 通风空调部分:安装空调末端设备、管道及风口等工作,并配合精装修工程指定专业承包单位做好水、风管、风口等调整工作,但南区三层信息中心机房、北区四层UPS机房、北区四层计算机机房、北区四层托管服务器机房、北区四层24小时值班室、珍品库房的精密空调机组由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单位负责。 完成精装修工程范围内的消防水、电工程,并负责消防水、火灾自动报警、消防广播系统管线的配合调整工作。 负责协调精装修施工单位现场的临设布置(含施工用水、电)、材料堆放、垂直运输的协调及施工场地内一切垃

8、圾的清理、装卸、外运及弃置等。 总包室内施工完毕向精装单位移交,由于总包原因产生问题不能移交由总包负责处理,移交后在精装单位施工工程中发现的因总包原因产生的质量缺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仍由总包负责处理。2、 总承包单位与电梯工程指定专业承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负责:电梯井和底坑的清理及预埋、预留件以及各楼层的安装预留洞口的施工、电梯安装后所有孔洞的封堵、电梯门套的填缝及电梯设备基础的施工,并提供电梯的标高、定位。;供应及安装电源电缆(从低压开关柜到电梯机房内的配电箱);供应及安装机房内的配电箱及双电源切换开关箱;供应及安装从各电梯机房到消防控制室的第五方通话的线管、线缆;协调电梯与消防报警联

9、动控制系统的联动调试和消防专项验收工作;协调电梯与BA系统的联动调试和验收工作;为电梯设备提供接地装置接线端,以供电梯工程指定承包单位接驳;负责电梯机房的装修以及照明、通风与空调的供货及安装,预留接地端子;提供至每间电梯机房且满足电梯调试所需容量的临时用电;电梯井道与轿厢间隙不满足电梯验收要求的封堵。3、 总承包单位与智能建筑工程指定专业承包单位:总承包人负责:(1)完成智能建筑工程施工范围之南区三层信息中心机房、北区四层UPS机房、北区四层计算机机房、北区四层托管服务器机房、北区四层24小时值班室内墙体砌筑、天花、墙面的结构层至抹灰层、地面的找平层施工;弱电机房等其它属于智能建筑工程区域一次

10、装修到位,详见建筑施工图之建筑构造做法表、室内装修表;(2)完成智能建筑工程所有预埋在结构层、承重墙、柱的线管、底盒的采购及安装;(3)完成预留弱电井及弱电机房的接地端子、总等电位箱的预留及安装;(4)穿墙(板)预埋套管(含外线进出地下室的套管等)、预留孔洞的施工;(5)负责将电源电缆敷设至智能建筑机房内的电源箱进线端(包括进线电缆的敷设、接线,电源箱安装);(6)设备土建基础及预制构件的施工;(7)为智能建筑提供电源,配合智能建筑各系统的安装和调试等工作;(8)为各专业与智能建筑工程的自动控制部分的联接需提供信号及联动接口,提供楼宇控制系统的执行调节器。(9)总承包人负责接地网和接地干线的敷

11、设,总等电位箱和分等电位箱的安装,并负责承包范围内的管线、线槽、设备和系统的工作接地和保护接地的接地线敷设,为智能建筑系统提供独立的接线端。(10)对于总承包人施工的有门禁控制的门,由总承包人负责按图将线管预留、预埋到位并根据锁的尺寸开好锁孔,智能建筑工程承包人负责购买、安装锁,穿线及锁的接线。4、 总承包单位与标识工程指定专业承包单位: 总承包单位负责:提供所需电源至标识工程图纸指定位置。5、 总承包单位与高低压配电工程指定专业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负责:(1)高低压配电工程施工区域(含发电机房、高压配电室、低压配电室、变配电室、变压器室、电设备房等)一次装修到位,做法详见建筑施工图之建筑构造做

12、法表、室内装修表。(2)从变电所低压柜出线开始,敷设电缆至各类配电箱(含变电所内的电缆桥架、接地线排敷设、电缆头制作及连接至低压柜出线端)。(3)穿墙(板)预埋套管(含高压外线进出地下室的套管)、各类桥架预留孔洞、电缆沟及盖板的制作和安装、设备基础施工、墙上开洞及封堵。6、总承包单位与地基基础工程(已发包部分的)指定专业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负责:(1) 施工排水、降水:从2011年3月1日起算。(2) 按深圳有关规定委托相关检测单位对土壤进行原状土检测试验,并对达不到设计承载力要求的土体进行处理。 (3)总承包单位进场后,对招标人移交给的所有排水沟、临时道路、安全护栏、变压器等的管理与维护(包

13、括根据施工需要对现有排水沟进行改造、清除排水沟内的淤泥、流砂等疏通、变压器安全保护等);对外线施工时所设围挡、安全标识、交通标识等的管理与维护。(4)总承包单位进场后对施工现场周边市政道路、管线、箱涵的保护。(5)本工程招标人、监理单位、使用单位临时办公室及相应的办公家具、空调、水、强弱电、通讯网络、停车场等临时设施已经建成,其产权归招标人所有,不需要总承包单位提供,但自2011年3月1日起投标人应负责上述临时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水、电、气、电话、网络运行管理与垃圾清运等, 时间至项目正式移交或招标人指定时间(以后到时间为准)。(6)总承包单位进场后,根据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合理布置临时施工和生活用

14、电、用水并分配给各专业承包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使用。(7)完成基坑坑底标高30cm以上土方挖运、基坑清理、平整及回填、排水系统完善和维护、承台土方挖运、人工挖孔桩护壁及桩头凿除及清运、垫层、砖胎膜及后续工程施工。7、总承包单位与市政道路工程承包单位:因梅丰路与林康路呈南北向和东西向穿越本工程,总承包单位应负责:(1) 与市政道路工程承包单位的协调。因本工程施工用地紧张,总承包单位应合理布置材料堆场、材料加工厂、塔吊及施工电梯等生产设施,市政道路工程承包单位进场后应及时移交市政道路工程施工场地,并在投标报价中考虑因道路施工单位进场而产生的协调配合费用及材料设备二次搬运费用。(2) 负责按图纸要求,

15、及时完成地下室顶板市政道路工作面的施工,配合市政道路承包单位;(3) 根据本工程水、电、气及园林绿化、景观照明的要求,配合市政道路承包单位作好预留、预埋工作;(4) 完善市政道路完工后的修补工作。第三节 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仅提供生产用地,承包人、发包人、监理人的办公和生活用地在发包人指定的区域(施工现场外)搭设,并满足发包人及其他相关要求,费用在报价中综合考虑。2、临时道路和路口:施工现场内道路、路口已完成,由发包人交承包人使用管理,投标人应根据施工需要及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经招标人及监理工程师认可进行改造、拆除及修复。3、临时用电:本工程临时用电设施、招标人、监理现场临时用电设施已经建成,临时供电的报批手续也已完成,投标人临时用电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从电源接入点至施工现场的电力线路、临时配电设施(容量需满足施工要求以及供招标人、监理现场办公用电等)的设计、安装等。招标人提醒投标人:由投标人负责的施工用电电费应包含电度电费、需量费、基本电费、功率调整费、变损电度费等;投标人必须配备足够容量的发电机,做施工用电设备停电时备用等,临时用电工程的所需全部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临时用电投标人须提供合理位置的电源接入点(带有一个总漏电开关及计量表的配电箱)分配给各专业承包单位和其他相关单位使用,电费由投标人负责按各承包单位使用量计量并收费,但底度费(包括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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