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便民平台应用规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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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共服务便民平台应用规范(定)dsp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便民服务平台PSMIS应用规范(讨论稿)零一二年四月第一章总则-5-第二章平台服务内容-6-第三章平台服务规范-9-第七条一孩生育证办理规范-9-第八条二孩生育证办理规范-12-第九条流动人口一孩生育证办理规范-15-第十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规范.-17-第T一条独生子女光荣证办理规范.-22-第十二条奖励扶助对象申请办理视范-24-第十三条奖励扶助对象退出办理规范-26-第十四条特别扶助对象申请办理规范-28-第十五条特别扶助对象退出办理规范-30-第十六条计划牛育技术服务机构设置申请办理视范-32-第十七条计划牛育技术服务机构变

2、更申请办理视范-34-第十八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申请办理规范-36-第十九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校验办理规范-39-第二十条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申请办理规范-41-第二十一条技术服务人员合格证校验办理规范-42-第二十二条证号管理规范-43-第二十三条证件管理规范-48-第二十四条效能监察规范-49-第二十五条信息发布规范-54-第二十六条咨询答复视范-55-第二十七条平台设置规范-55-第四章平台应用制度-57-第二十八条信息保密制度-57-第二十九条信息质量制度-58-第三十条信息安全制度-59-第三H一条办事公开制度-59-第三十二条备案保存制度-59-第二十二条登记

3、发证制度-59-第五章平台应用环境-59-第三十四条网络环境-59-第三十五条硬件环境-59-第三十六条软件环境-60-第六章平台应用保障-60-第三十七条建立应用组织机构-60-第三十八条业务办理人员应用职责.-61-第三十九条业务管理人员应用职责.-62-第四十条效能监察人员应用职责.-62-第四十一条平台技术支持人员职责.-62-第七章平台应用评估-63-第八章ME-63-#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网上公共服务便民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便民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建立健全网上便民服务和效能监察的信息化管理体系,深化政务公开,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勤政廉政

4、,根据关于做好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和应用工作的意见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公共服务便民平台以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内部管理、效能监察为建设重点,利用现有的电子政务网络和已经积累的人口信息资源,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服务便民平台,形成内容规范、程序严密、科学完备、管理有效的网络管理系统。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应用公共服务便民平台的工作人员和接受我省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的公众。第二章平台服务内容第四条公共服务便民平台以“为民、便民、帮民”为核心,以行政审批、政务公开、内部管理、效能监察为着力点,从公众服务、审批办理、效能监察和管理应用四个方面为公众及省、市、县、乡

5、四级工作人员提供服务和管理。公共服务便民平台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一)、公众服务门户公众服务门户是人口计生部门面向社会公众的“一站式”服务窗口。依托“河南人口网”便民服务中心,为社会公众提供在线业务申请、在线咨询、投诉建议、在线交流和政策法规等便民服务功能,是公共服务便民平台向公众提供服务的重要载体。(二)、审批办理业务我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业务办理人员通过审批办理子系统开展各项业务的审批办理服务工作。审批办理子系统主要包含办公桌面、消息提醒、审批办理、信息发布、查询引导和统计报表等功能模块。实现服务门户采集信息的接受、服务事项的在线处理和与公众的信息交互等业务工作。其中,审批办理业务功能包含常

6、驻人口一孩生育证和二孩生育证、流动人口一孩生育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奖励扶助对象和特别扶助对象申请、年审和退由、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和变更申请、技术服务机构的执业许可申请和校验、技术服务人员的合格证办理和校验等15个审批和办理事项,实现了网络审批和异地办理的工作需要,为更好的服务于公众提供了有效手段。(三)、效能监察我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效能监察人员通过效能监察子系统对各类行政审批和证件办理过程中进行效能监察和落实督办。通过与审批办理子系统的交互,可实时掌握审批办理过程中各个环节的效能监察情况,同时向审批办理人员及时反馈监察督办意见;通过与公众服务门户交互,可及时掌握公众对审批

7、办理业务的工作评价和投诉建议,为效能监察部门提供信息化监察手段。效能监察子系统包含实时监察、预警纠错、排名分析、信息服务、受理统计、投诉建议管理、服务质量反馈管理、评价统计、决策分析和工作通报等服务功能。(四)、管理应用我省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业务管理人员通过公共服务便民平台的管理应用功能可以实现工作信息引导、证件核实和统计分析,支撑业务管理人员日常管理和辅助决策。管理应用包含信息引导、信息查询、统计报表和统计分析等功能。第五条公共服务便民平台支持公众通过以下四种方式申请业务办理:(一)、网上申请公众通过“河南人口网”的网上便民服务中心栏目进行实名注册,然后登录“网上便民服务中心”,在线填写申请信

8、息,有条件还可以提交相关办理材料,确认提交后等待受理单位的通知或在“导航申报”中查看申请情况。(二)、大厅申请公众在国家法定工作时间内携带办证所需相关材料到本人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服务大厅进行办理申请,由乡级办理人员进行受理。(三)、异地申请在我省所辖地区内,在现居住地的公众可通过网上中请、大厅申请或代办申请的方式在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服务大厅进行办理申请,由现居住地的乡级办理人员进行受理,公众所在的户籍地负责审核(批)。(四)、代办申请村级人口计生专干可代办公众提由的办证申请,并对办证的所需相关材料进行完整性、真实性核实,核实无误后,携带办证的相关材料到乡(镇、街道)服务大厅进行办

9、理中请,由乡级办理人员进行受理。第六条公共服务便民平台支持申请业务的本地办理和异地办理。本地办理是指公众在户籍地提由申请业务,由户籍地所在乡(镇、街道)服务大厅进行受理和办理的行为。本地办理支持公共服务平台所有的已实现的审批事项。异地办理是指在我省所辖地区内,公众在现居住地提由申请业务,由现居住地所在乡(镇、街道)服务大厅进行受理、户籍地进行审核(批)的行为。异地办理支持常住人口一孩生育证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审批事项。第三章平台服务规范第七条一孩生育证办理规范(同时适用于农业一孩证、城镇一孩证办理)(一)服务对象:本省户籍合法结婚且无子女(含亲生子女、收养子女、继养子女)的夫妻,要求生育第一个子

10、女。(二)申办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夫妻双方近期免冠照片;户口簿;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计划生育技术部门由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一孩生育证发放登记表。(三)承诺时限即办(四)本地办理流程1 .外网预审乡级预审人员在收到外网预审信息后对申请人填写的中请表、上传的材料进行预审,如申请表格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及时通过平台的补齐补正功能一次告知公民补齐补正内容;如果预审未通过,则通过网上、短信等方式告知公民预审未通过原因;如果预审通过,通过网上、短信等方式告知公民携带相关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级服务大厅办理进行受理。申请人直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

11、的乡(镇、街道)服务大厅进行申请的则不需进行外网预审流程。2 .乡级受理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服务大厅的乡级受理人员利用身份证读卡器自动采集申请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对于资料不全的通过平台的补齐补正功能一次告知申请人补齐补正内容,对于身份信息读取有误的情况的将执行不予受理;材料齐全、信息无误打印受理通知书加盖公章交给申请人。3 .乡级审核乡级审核人员需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办理条件,证件造假等情况执行审核未通过并填写未通过原因予以回退至受理环节,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上传到公共服务便民平台4 .乡级制证乡级制证人员打印一孩生育证证件,并加盖相应公章。5 .乡级发证申请人

12、凭受理通知书,到乡级发证人员处填写领证登记信息后,领取生育证明,乡级领证人员将领证信息整理造册。(五)异地办理流程1 .外网预审现居住地乡级预审人员在收到外网预审信息后对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上传的材料进行预审,如申请表格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及时通过平台的补齐补正功能一次告知公民补齐补正内容;如果预审未通过,则通过网上、短信等方式告知公民预审未通过原因;如果预审通过,通过网上、短信等方式告知公民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居住地的乡级服务大厅办理进行受理。申请人直接到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服务大厅进行申请的则不需进行外网预审流程。2 .现居住乡级受理-ii -现居住地的乡(镇、街道)服务大厅的乡级受

13、理人员利用身份证读卡器自动采集申请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对于资料不全的通过平台的补齐补正功能一次告知公民补齐补正内容,对于身份信息读取有误的情况的将执行不予受理;材料齐全、信息无误打印受理通知书加盖公章交给申请人。并提交下一环节至户籍地审核人员3 .户籍地乡级审核户籍地乡级审核人员需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办理条件,证件造假等情况执行审核未通过并填写未通过原因予以回退至受理环节,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上传到公共服务便民平台4 .现居住乡级制证现居住乡级制证人员打印一孩生育证证件,并加盖相应公章,经户籍地同意,盖现居住地公章与户籍地公章同样有效,同时用短信或消息方式通知申请人领证

14、。5 .现居住乡级发证申请人凭受理通知书到现居住乡级发证人员处填写领证登记信息后,领取生育证明,现居住乡级领证人员将领证信息整理造册。第八条二孩生育证办理规范(同时适用于农业二孩证、城镇二孩证)(一)服务对象:凡户籍在本省的公民、按照计划生育条例符合生育第二子女的夫妻,且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二)申办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属再婚的,还需提供原离婚的判决书、调解书或协议书和其它相关证明);计划生育技术部门由具的女方健康检查证明;按规定填写的二孩生育证审批表;足以证明符合法规、规章规定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技术鉴定或其它材料。(三)承诺时限三十个工作日(四)本地办理流程1 .外网预审

15、乡级预审人员在收到外网预审信息后对申请人填写的申请表、上传的材料进行预审,如果申请表格信息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应及时通过平台的补齐补正功能一次告知公民补齐补正内容;如果预审未通过,则通过网上、短信等方式告知公民预审未通过原因;如果预审通过,通过网上、短信等方式告知公民携带相关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级服务大厅办理进行受理。申请人直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服务大厅进行申请的则不需进行外网预审流程。2 .乡级受理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服务大厅的乡级受理人员利用身份证读卡器自动采集申请人身份信息进行核对,对于资料不全的通过平台的补齐补正功能一次告知公民补齐补正内容,对于身份信息读取有误的情况的将执行不予受理;材料齐全、信息无误打印受理通知书加盖公章交给申请人。3 .乡级初审乡级初审人员需对申请人的申请条件、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于需要补正材料的,需通过平台补齐补正打印书面一次告知申请人,不符合办理条件,证件造假等情况执行初审未通过并填写未通过原因予以回退至受理环节,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上传到公共服务便民平台。4 .县级复核县级复核人员接受到乡级初审人员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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