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局各科室工作职责制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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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动产登记局各科室工作职责制作内容不动产登记中心各科室职责牌 一、综合科 职责:1.负责执行上级机关及中心的各项决定、指示,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负责印章管理、公文起草、文件收发、人事管理等日常行政事务性工作; 3.负责纪检监察、行风及效能建设; 4.协助做好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计财科 职责:1. 负责会计核算及内部财务的管理; 2.负责各类财务的统计和报表编制; 3.负责不动产登记、交易等有关费用的收取和管理; 4.协调税费代征中的有关问题;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设前台窗口2个,负责收费。 三、法制科 职责:1.规范指

2、导中心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不动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工作; 2.提供对不动产交易登记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咨询、解释、协调工作,处理产权纠纷; 3.负责来信来访的受理、答复工作; 4.负责办理公、检、法等司法机构查封注销登记和行政机构的限制(含解除限制);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1 四、登记一科 职责:负责不动产首次登记以及本科室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撤销登记、遗失补证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1.私有自建房首次登记; 2.私有自建房首次登记; 3.单位房屋首次登记; 4.单位土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5.拆迁安置土地自建房首次登记; 6.私有房屋翻建首次登记; 7.私有房屋翻建首次登记

3、; 8.商品房首次登记; 9.地役权首次登记; 10.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更正登记,含依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 11.注销登记,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注销登记; 12.撤销登记,含司法机关裁定或判决撤销、上级行政机关发文撤销; 13.做好上述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1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五、登记二科 职责:负责不动产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本科室更正登记、注销登记、撤销登记、遗失补证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1.转移登记,包括私有房地产买卖和发证、私有房地产买卖和发证、商品房交易过户和发证、单位房改房转移登记、单位集资房转移登记、拆迁安置房转移登记(含超面积)、

4、拍卖房地产转让和发证、判决房地产转让和发证、单位房地产转让和发证、私有房地产交换和发证、2 私有房地产赠与和发证、私有房屋析产、祖遗继承登记、私有房屋产权增名和减名转移登记、地役权转移登记; 2.变更登记,含不动产所有权人的姓名或名称变更、坐落变更、面积增加(以行政许可为前置的由登记一科受理)或者减少变更、同一所有权人分割或合并不动产变更登记。包括集体土地所有权变更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3.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更正登记,含依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 4.注销登记,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注销登记; 5.撤销登记,含司法机关裁定或判决撤销、上级行政

5、机关发文撤销; 6.做好上述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六、登记三科 职责:负责不动产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异议登记、本科室注销登记、更正登记、撤销登记、遗失补证等业务的受理、审核、登簿工作。 1.抵押登记,包括私有房地产抵押登记、商品房按揭抵押登记、单位房地产抵押登记、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在建工程抵押首次登记、在建工程解押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登记转房屋抵押权设立登记、预购商品房转现房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权变更登记、在建工程抵押权变更登记; 2.预告登记,含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 3.异议登记,含异议登记和异议登记注销; 3 4

6、.注销登记,含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注销登记、预购商品房抵押权预告登记注销登记、地役权注销登记; 5.撤销登记,含司法机关裁定或判决撤销、上级行政机关发文撤销; 6.负责上述不动产登记业务的更正登记,含依申请更正登记、依职权更正登记; 7.做好上述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七、登记四科 职责:1.负责指导各县林地、林权初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抵押登记; 2.五年过渡期后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水域滩涂渔业养殖登记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 3. 做好上述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的移交工作;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八、信息科 职责:1.负责中

7、心信息化工作规划和技术支持; 2.负责所有硬件、软件、网络的应用管理与维护; 3.做好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统计、分析、汇总工作; 4.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对公单位查询;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九、档案管理科 职责:1.负责整理、保管、利用不动产产权、产籍、交易、抵押等档案资料; 2.负责不动产登记信息对私查询业务,出具相关证明,办理权属证书遗失声明公告的核准手续; 3.配合各科室办理各类不动产产权注销登记; 4 4.负责数字化扫描档案管理; 5.负责遗失补证证明及公告;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十、质检缮证科 职责:1.规范不动产登记业务; 2.负责登记业务各环节的质量检查; 3.负责质检问题件整改的督察督办工作; 4.负责权属证书的配图、核对、打印、审核; 5.负责发证工作;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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