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商铺招牌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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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商铺招牌管理规定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和深圳经济特区住宅区物业管理条理的有关内容,为切实维护大部分业主(住户)的利益,把社区建设成安全、文明、优雅的小区,特制定本规定:一、小区内所有业主(住户)均无权私自在过道、绿化带、外墙壁和其它场地设立广告牌。二、所有商铺招牌只能在商铺内或自己门面外墙悬挂、张贴。三、任何业主(单位)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任何招牌及广告。四、占用楼宇走道、墙面、天台做公司招牌、广告的单位,需向管理处申请,在不影响消防、安全及小区环境美观的前提下,管理处给予批准,并且设置人或单位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户外广告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五、经业委会同意

2、在公共通道设置公司招牌等的单位,应向管理处交纳一定数额的场地使用费,用以补充小区的管理服务费。六、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违章装修处理,除令其拆除、撤消、修补破损、恢复原状外,还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2022年商铺招牌管理规定(二)第一条为加强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和照明管理,保障小区整洁、美观和夜景照明设施完好,创造良好的工作与生活环境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霓虹灯、门头牌匾和照明应当统筹规划、科学设计、合理布局、内容健康、规范管理的原则,小区居民生活环境,提高便利店品味。第三条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应按照设置规划和标准进行设置,并符合下列要求:(一)霓虹灯设置在建(构)筑

3、物相应位置的应严格控制体量,与建(构)筑物相协调;(二)在同一建(构)筑物上设置的霓虹灯、门头牌匾,其高度、媒体形式、造型、规格、色彩等应相协调;(三)内容健康,文字书写规范,字迹清晰,图案和光亮显示完整、醒目;(四)独立支撑式霓虹灯不得占压盲道、人行道;(五)符合安全、环保、节能的要求;(六)明确开关使用时间,找相应负责人对其妥善维护看管第四条便利店霓虹灯、门头牌匾按照谁设置谁负责维护管理的原则,做好维护管理工作。设置单位应加强对霓虹灯、门头牌匾设置的日常维护与检查,对图案、文字、灯光显示不全、污浊、损毁的应在三日内修复。过时、过期或破损影响便利地形象的应当及时更新或维修。开灯时间:(待定)

4、闭灯时间: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早于星期五、星期六不早于;其他日期不早于。第五条政府举办重大活动时,应按照上级安排调整开闭时间。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或个人。由各便利店营运负责人处理,处罚。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2年商铺招牌管理规定(三)按照国家建设部城市异产毗连房屋管理规定及物业管理条例等内容,为切实维护大部分业主的利益,为维护黄河人家的安全,文化,环境建设,特制定本规定。一、小区内所有业主均无权私自在过道、绿化带、外墙壁、屋面、天台和其他场地设立广告牌、招牌以及悬挂条幅等。二、任何业主均不得在窗外和玻璃上悬挂、张贴任何招牌及广告、贴纸等。三、临时占用楼宇走道、墙面、公共场地做招牌、广告、条

5、幅的业主需提前一周向客服中心做书面申请,在不影响消防、治安、安全及小区美观等前提下批准,并按有偿使用的原则执行。四、凡违反以上规定者,按照违章装修处理办法进行处理,除令其拆除、撤销、修补破损、恢复原状外,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2022年商铺招牌管理规定(四)进场管理规定招商部签定租赁合同及装修审批完成之后需传单至运营部,运营部接单后负责协助商户进场工作。商户必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组织商品入场。商户进场后开业前需签订商户管理公约及消防责任书。撤场管理规定招商部负责与商户撤场前后的整体协调工作。运营部负责整个撤场过程的统筹安排与监督。工程部及物业部负责商户撤场过程中需配合协助的工作。营运

6、部负责清点、保管及处理商户撤场后的遗留物品或扣留物品。财务室负责出具结算单及商户的各项费用结算工作。撤场工作流程(一)无欠款情况撤场1.商户提出撤场申请或我司因某些原因要求商户撤场。2.由营运部向商户发出解除租赁合同_通知,确认撤场具体时间。3.在商户收到解除租赁合同_通知后,由营运部与商户协调,与之解除租赁合同解除协议书。4.营运部必须在商户撤场一周前将撤场审批表上报审批,并跟进审批进度,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审批完成。5.撤场审批表经审批后,原件传财务室作结算(其中租赁保证金部分暂不退还),财务部,运营部各留存一份备案。6.撤场审批表审批后,由运营部及财务部对商户物品放行,并对撤场全过程进行监督

7、。7.如商户未按规定期限及标准交铺,由运营部通知商户我司将强制收回铺位,并自行采取措施将该铺位恢复原貌,扣押该铺内所有物品,由财务部入库保存,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对我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商户承担,产生费用财务部在租赁保证金中抵扣此笔费用。8.商户按规定交铺后,营运部知会财务部给商户办理撤场结算手续。(在商户无欠租且合同期满情况下,若其中一方提出撤场,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知会对方)(二)有欠款情况撤场1.商户提出撤场申请或我司因某些原因要求商户撤场。2.商户撤场如有欠款,由财务部负责提供欠款数据,发催款通知单至营运部,由营运部负责追缴欠款,并扣留撤场商户的所有物品。3.如运营部在商户办理撤场前追缴回欠款

8、,则转入以上无欠款情况下的撤场流程;如未追缴回欠款,则按以下流程进行:(1)运营部、行政部、财务部共同对扣留物品进行清点,三方经手人均要签字确认。(2)物品清点完毕后交财务部入库保存,财务部要对扣留物品做好入库管理记录,保留相关单据,在办理物品出入时须经办人在记录单或相关单据签名确认,以便核查。(3)商户物品入库后,由营运部再次与商户协调,尽量减少双方损失;A.如果与商户达成一致,并且商户在规定时间被补齐欠款的每则由运营部书面知会行政部、财务部退还扣押物品,并转入无欠款情况下的撤场流程;B.如果与商户无法达成一致,商户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欠款的,将转法务部进入法律程序,由法务部发解除租赁合同的同志给商户并按法律程序追缴欠款,直至结清,同时由运营部填写商户遗留物资处理审批表进行上报审批,营运部、行政部、财务部按审批意见予以处理,财务部负责将折现部分冲抵欠款。如货品变卖冲抵后仍有欠款,则由财务部通知法务部继续按法律程序追缴其余部分欠款直至结清。第页共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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