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职工持股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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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省市企业职工持股试行办法比较2000-10-10职工持股制度是伴随着股份经济和股份合作经济发 展出现的新生事物,它对于寻求公有制在新的社会经济 条件下的实现形式,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相适应的所有 制结构,促进国有中小企业改革等方面是一种有益的探 索。党的十五大和党的十五大四中全会都强调按劳分配 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 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这为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 的收入分配制度,推行职工持股制度创造了条件。目前, 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江苏省等一些省市企业试行 职工持股制度,同时制定了相关的行政措施加以规范。为了借鉴国内实行职工持股制度的省市的经验,现 将北京市

2、、上海市、天津市、深圳市、江苏省、浙江省 南京市、宁夏自治区、陕西省、广东省、甘肃省、厦门 市、安徽省、黑龙江省、云南省、青海省、济南市等 17 个省市的职工持股试行办法比较如下,以供参考。一、实行职工持股的目的、依据和试行办法的名称:(一)、实行职工持股的目的:1、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推动企业深化改 革,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股份制公司规范运作, 规范国有控股、参股公司内部职工持股,努力探索能够 极大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2、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组,探索运用职工入股形 式,探索国有企业改制、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有效 途径。3、改进职工与企业的利益关系,使劳动者的劳动联

3、 合与劳动者的资本联合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调动职工参 与企业经营管理和生产的积极性,使公司员工以产权为 纽带与其他所有者结成利益共同体,增强公司凝聚力, 增强员工对公司长期发展的关切度和管理的参与度,形 成企业内部动力机制和监督机制。4、有利于推进企业资本结构多元化,有利于增强职 工对企业经营和发展的主人翁意识。5、规范职工持股的组织和行为,保护企业和职工的 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持续发展。(二)、依据的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4、国家关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有关规定5、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规定6、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三)名称在比

4、较的 17 个省市,除了北京市、上海市、天津市、 南京市、陕西省、宁夏自治区明确为“职工持股会管理 (试行)办法”外,其他的,如深圳市、济南市、江苏 省、浙江省等 11个省市明确规定为“内部职工持股试行 (暂行)办法”。二、关于职工持股(会)的定义界定(一)内部职工持股是一种产权组织形式1、内部员工持股是指公司内部员工个人出资认购本 公司部分股份,并委托公司工会持股会进行集中管理的 一种新型的公有制产权组织形式。(深圳、云南)2、内部职工股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设置的,由公司 职工自愿出资,通过公司职工持股会统一管理的特定股 份。(上海、陕西)3、公司内部职工持股是指公司内部职工个人出资认 购本公

5、司部分股份,职工直接持有或组成职工持股会持 有并进行管理的一种新型的产权组织形式。(甘肃)4、企业内部员工持股制度是指企业内部员工出资认 购本企业股份,委托工会以社团法人托管运作,工会代 表员工个人进入董事会按照股份分享红利的新型股权形 式。(黑龙江)5、内部职工持股制度是指企业内部职工自愿认购本 企业股份,由工会组织的职工持股会作为社团法人,持 股会代表职工个人股进入董事会,参与按股分享红利的 新型股权形式。(二)内部职工持股是一种行为6、内部职工持股是指职工认购所在公司的股份而成 为股东的行为。(安徽)7、内部职工股是指企业内部职工通过认购本公司股 份成为股东的行为。职工股份既可由职工本人

6、以自然人 身份直接持有,也可设立职工持股会集中管理持有。(江 苏) (三)职工持股会的定义界定8、职工持股会是公司出资职工共同出资组建的社团 法人,作为公司的法人股东,行使出资者的有关权益, 并承担相应的义务。(青海)9、职工持股会,是指依照本办法的规定,依法办理 社团法人登记,取得社会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享有民事权利的社团组织。(天津)10、职工持股会是在工会指导下,从事内部职工股 管理,代表持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行使股东权利,并以 企业工会社团法人名义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南京市)三、职工持股试行的范围1、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含中外合 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

7、公司。(上 海市、天津市、陕西、)2、适用于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中的有限责任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黑龙江、深圳、南京)试点企业中的上 市公司、已有内部职工股的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 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适用本办法。(北 京市)3、本办法适用于国有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和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企业实行内部职工持股时,须 按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审 批手续。(浙江、安徽)4、按照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 公司。(青海、云南)5、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不适用于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甘肃)6、市属国有独资和控

8、股的经营性企业。(厦门市)7、国有企业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 司、股份合作制企业。(江苏)四、持股会的设立和登记(一)、持股会设立的条件 一些省市规定了试行职工持股的条件,而没有明确 规定设立职工持股会的条件,如1、深圳有关实施持股的规定为:(1)邮电、银行、 保险等金融机构,享有特许经营权及享有特殊优惠政策 的企业,不实施内部员工持股;(2)能源、机场、港口 等公共设施及重要产业和大型企业集团,实施内部员工 持股须经深圳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3)未经批 准的国有企业不得实施内部员工持股制度。2、安徽省的规定:(1)金融、电力、交通、邮电、 烟草等企业,原则上不实行职工持股;

9、(2)城市煤气、 自来水、公交等公用设施领域,以及享有特许经营权或 者特殊优惠的企业,可以有选择地进行试点;(3)在基 础产业以及对区域经济发展起重要作用的企业实行职工 持股,必须经国有产权代表机构和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 门批准;(4)其他企业,可由国有投资主体或者公司股 东大会(股东会)根据实际决定实行职工持股。(5)连 续两年亏损或者预期资本收益率低于银行同期利率的企 业,是否实行职工持股,由职工代表大会决定。3、云南省规定:经营业绩或市场前景较好,预期收 益较高的公司可试行内部职工持股。4、浙江省规定:省属企业实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 控股公司、集团公司暂不实行内部职工持股,其子公司 及未实

10、行授权经营的省属企业可以实行内部职工持股。一些省市明确规定了建立职工持股会的条件,如:5、江苏省有关规定:(1)企业发展符合国家产业 政策;(2)最近3 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3) 企业职工有建立持股会的要求。6、宁夏的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现代企业制度试点 企业可依照本办法成立内部职工持股会,(1)企业连续 两年赢利;(2)企业工会组织健全;(3)企业对内部 持股会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7、济南市规定:设立职工持股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持有企业内部职工股的职工必须超过 50人;(2) 企业工会同意设立职工持股会的证明;(3)持有内部职 工股的职工共同制定持股会章程;(4

11、)建立符合本办法 要求的职工持股会的组织机构;(5)市总工会同意企业 工会设立职工持股会的证明。8、甘肃省规定:(1)会员人数在五十人以上;(2) 持股会股份金额不低于 10 万元;(3)会员共同制定持 股会章程;(4)建立职工持股会的组织机构。9、青海省规定:(1)建立符合本规定的职工持股 会的组织机构;(2)公司发起人或股东会形成关于设立 职工持股会的决议;(3)会员人数在 30 人以上。10、北京市设立职工持股回具备的条件为:(1)会 员人数在50人以上;(2)注册资金不低于 10万元;(3) 会员共同制定持股会章程;(4)有职工持股会名称,职 工持股会名称统一使用“北京XXXXXXX公

12、司职工持股 会”字样;(5)建立符合本办法要求的职工持股会组织 机构;(6)已经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 企业,需经股东会同意。11、上海市规定:(1)依照公司法规定条件设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持 有内部职工股的职工共同制定持股会章程;(3)建立符 合本办法要求的职工持股会的组织机构;(4)原企业资 产必须重新评估,国有企业资产评估后需经市资办确认; (5)公司工会同意设立职工持股会的证明;(6)新办 企业申办确定法定代表人的同时,须明确工会筹备组负 责人,在开业的同时建立工会,承担职工持股会相应职 责;(7)已经改制的公司,建立职工持股会需要董事会 的决

13、议。12、陕西的规定:(1)必须是依照公司法有关 规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或者是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国 有企业;(2)持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职工持股会章程; (3)建立有符合本办法要求的职工持股会组织机构;(4) 对原企业资产重新评估,并经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行 政管理部门确认;(5)有公司工会同意设立职工持股会 的证明;(6)新办公司在确定法定代表人的同时,须明 确本公司工会筹备组负责人,并依据工会法建立工 会,承担职工持股会相应职责。13、天津市规定:(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改组设立的多元投资主体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发起设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14、(2)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 并经其他出资各方一致同意;(3)原企业资产必须重新 评估,国有资产评估结果须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 其它资产由出资者认可;(4)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社 团管理部门规定的其它条件。14、南京市:凡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经济效益 和发展前景较好,工会组织健全、具有社团法人资格、 能独立自主开展工作、有承担组建职工持股会能力的企 业,方可建立内部职工持股会。(二)、持股会登记1、市属国有企业试行内部员工持股由市转机办、体 改办和资产出资单位联合办公会审批,改制为股份有限 公司的直接由体改委审批。(厦门)2、企业申请设立职工持股会,由地方总工会会同体 改委、经委、

15、国资管理部门审批。(江苏省)3、企业工会向市总工会报送有关文件,经批准后方 可实施。(济南)4、职工持股会紧体改部门批准,随公司成立(或增 资扩股),工商部门登记取得法人资格。(云南)5、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和省属企业、中央在甘企业设 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设立内部职工持股会的,由创立 公司工会申请,报省体改委审批,报省总工会备案:地 县企业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需设立内部职工持股会的, 由创立公司工会申请,报地州市体改委审批,报地州市 工会备案。(甘肃)6、各级民政部门是职工持股会的登记机关。(青海 省)7、北京市体改委全市职工持股会的业务主管部门, 负责审查职工持股会的设立,并负责全市职工持股会的

16、 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是全 市职工持股会的行政主管机关,依法对职工持股会进行 登记管理、日常管理和监督管理。8、职工持股会,应制定章程,章程须经会员大会或 会员代表大会通过,报自治区政监办批准民政部门备案。 并按有关规定到民政部门申请社团法人登记后方可运 作。(宁夏)9、公司设立职工持股会须经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并 经本级人民政府经济贸易行政部门和工会组织(股份有 限公司设立职工持股会的,同时报本级人民政府体制改 革行政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陕西)10、职工持股会到市社团管理部门依法办理社团法 人登记注册。(天津)11、市属全资、控股企业又所属资产经营公司审批, 并报市体改办备案;区属全资、控股企业由各区政府或 区资产经营公司审批;其他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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