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保健院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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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妇幼保健院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制度为全面掌握全市妇幼卫生工作运转情况,提高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靠性,及时对全市妇幼卫生信息数据进行查漏、补漏及更正,特制定我市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工作制度。一、结合妇幼卫生年报、“三网监测”及重大公共卫生项目信息资料的上报情况,每年对全市13个镇街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进行质控调查。时间从上一年的1月1日至12月31Bo二、对妇幼卫生年报中所有指标进行核查:重点核查生命指标以及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填写妇幼卫生年报质量调查表。三、重点对国统表的孕产妇保健及儿童保健报表所有指标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核查的生命指标:包括活产数、新生儿死亡数、婴儿死亡数、1-4岁儿童死亡

2、数、孕产妇死亡数、死胎死产数及7天内新生儿死亡数。重点核查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服务指标:包括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同时注意查看分娩登记簿、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簿、出生登记簿等原始登记的建立:是否建立有关的原始登记、登记是否完整、规范等;在镇街或社区抽查母子健康手册,核查孕产妇系统管理、5次产前检查情况、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的真实性。重点对本年度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及活产数、出生缺陷及死胎死产漏报情况进行核查:根据医疗卫生机构危急重症抢救记录及自动出院登记为线索追踪调查。四、每年对50%的镇(街);在市直医疗保健机构及城乡医保办公室先查找漏报线索的

3、方法进行,对有漏报线索的所有镇街要核实;每个镇(街)至少选择1个村(居委会)的妇幼卫生年报重点进行质量控制。各镇(街)每季度要全面开展自查,自查范围包括所管辖的全部村(居委会)的妇幼卫生年报。抽取全市50%的镇(街),每个镇(街)至少抽取1个行政村进行质量控制。要在查阅各镇(街)年报质量的基础上,采用线索漏报调查方法-携带死亡报告卡与综合医院死亡登记、公安销户、计生死亡登记等核对;不同监测核对:出生缺陷死亡与新生儿死亡核对等。五、各医疗卫生机构于1月10日前将质量控制报告、妇幼卫生年报质量调查表、妇幼卫生年报表报送XX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市妇幼保健院于1月20日前完成全市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并进行网络直报,并于1月25日前将质量控制报告、妇幼卫生年报质量调查表、妇幼卫生年报表上报XX市及潍坊市妇幼保健院。六、质控要求1 .对发现的孕产妇死亡漏报应现场明确姓名、漏报所在地、死亡者归属的村及死亡原因。2 .对发现的活产漏报应落实姓名、性别及所属镇街。3 .对5岁以下儿童死亡漏报应落实死亡姓名、性别、年龄及死亡原因。4 .以上漏报信息如现场不能将资料收集齐的必须在一个工作周内将所有资料补充完整,及时将原始和整理的资料上报XX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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