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范本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08101799 上传时间:2023-09-25 格式:DOC 页数:23 大小:36.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个人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范本_第1页
第1页 / 共23页
个人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范本_第2页
第2页 / 共23页
个人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范本_第3页
第3页 / 共23页
个人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范本_第4页
第4页 / 共23页
个人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范本_第5页
第5页 / 共23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个人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范本》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个人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范本(2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精品范文模板 可修改删除撰写人:_日 期:_ 个人借款抵押担保合同范本 甲方(出借人、抵押权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丙方:(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抵押人): 身份证号码、住址: 本合同各方根据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款条款借款金额:甲方同意借款给乙方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 借款用途:用于经营投资。 借款利率:月利率按照 分计算。 借款期限: 个月,自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止。如实际借款数额和实际放款日与该借款合同不符,以实际借款数额和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

2、后应当出具借条,乙方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的归还:利息和本金到期日一并归还,借款结清后,甲方归还乙方先前出具的借据。如推迟还款,乙方应当按日支付违约金千分之五。 本合同的有效期内,发生下列事项的之一的,甲方有权宣布本合同下的借款提前到期,要求借款人在规定期限内偿还本金及利息而无需为正当行使上述权利所引起的任何损失负责。 乙方违反本合同借款条款中的任何条款。 根据担保条款的约定,因抵押人、抵押物发生变故或者抵押人违法担保条款的约定,致使抵押人需要提前履行义务的。 乙方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的行为。 本合同的相关费用(包括抵押登记、公证等)均由乙方负责

3、。 抵押条款现抵押人同意以其所有的房屋的价值为抵押,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做担保。抵押物基本情况详见所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所有权证复印件。 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借款合同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费、律师费等) 抵押期限自抵押登记之日到主债务履行完毕止。 抵押期间,未经过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变卖、赠与或其他方式处分抵押物。 本合同中借款条款如因某种原因致使部分或全部无效,不影响抵押条款的效力,抵押人仍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责任。 其他条款本合同自甲方、乙方、丙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的抵押条款在办妥抵押登记后生效。 如借款人违法本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抵

4、押权人执2份,借款、抵押人各执一份。 如本合同发生争执或纠纷,各方同意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借款人即抵押人(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即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 保证人即售房单位(以下简称丙方): 甲方因购买或建造或翻建或大修自有自住住房,根据xx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和职工住房抵押贷款办法规定,向乙方申请借款,愿意以所购买或建修的住房作为抵押。乙方经审查同意发放贷款。在抵押住房的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之前,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保证。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借款金额 甲方

5、向乙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元。 第二条 借款用途 甲方借款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座落于_区(县)_街道(镇)_路(村)_弄_号_室的住房。 第三条 借款期限 借款合同期限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 第四条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按签订本合同时公布的利率确定年利率为_%(月利率_%)。在借款期限内利率变更,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办理。 第五条 存入自筹资金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在乙方开立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将自酬资金存入备用。如需动用甲方本人,同户成员,非同户配偶和非同户血亲公积金抵充自酬资金的,需提供当事人书面同意的证明,交乙方办理划款手续。甲方已将自筹资金支付给售房单位作首期房

6、贷并有收据的可免存。 第六条 贷款拨付 向售房单位购买住房或通过房地产交易市场购买私房的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授权乙方,在办理住房抵押登记获得认同(乙方确定)之日起的五个营业日内将贷款金额连同存入的自筹资金全数以甲方购房款的名义转入售房单位或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立的帐户。 甲方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在本合同生效后自筹资金用完或将要用完时,有乙方主动将贷款资金划入甲方在乙方开立的活期储蓄存款户储蓄卡帐户)按工程进度支用。 第七条 贷款偿还 贷款本金和利息,采用按月等额还款方式。 贷款从发放的次月起按月还本付息。根据等额还款的计算公式计算每月等额还贷款本息,去零进元确定每月还本息额,最后一次本

7、息接清。 (1)第一期(合同签订时)每月还本息额为:人民币(大写)万仟百拾元整。 (2)第二期至以后各期每月还本息额根据当年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计算,以乙方书面通知为准,同时变动分期每月还本息额。 甲方需动同本人,同户成员,非同住配偶和直系血亲公积金用于偿还贷款本息的,可在每年的月份办理一次,手续与本合同第五条公积金抵充自筹资金相同。 储蓄卡,信用卡还款 甲方必须办理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储蓄卡,信用卡,委托乙方以自动转帐方式还本付息的足额款项,存入储蓄卡帐户或信用卡帐户,保证乙方能够实施转帐还款。 当因甲方原因造成用卡还款失败时,甲方必须持现金到原贷款经办行还款。 甲方提前将未到

8、期贷款本金全部还清,乙方不计收提前还款手费,也不退回按原合同利率收取的贷款利息。 第八条 贷款担保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的住房由丙方提供阶段性保证。在未将房地产权证交乙方收押前,如发生借款人违约连续三个月拖欠贷款本息,罚息及相关费用,丙方须在接到乙方发出履行保证责任通知书后的十日内负责代为清偿。保证期限从贷款发生之日起,至乙方取得房地产权证收押之日为止。 保证期间,借款合同的甲,乙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内容,应事先征得丙方的书面同意。 本合同项下甲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的住房作为借款的抵押担保,由甲,乙方另行签订住房抵押合同。甲方购买期房的,应将购房预售合同交乙方保管。 第九条 合同公证 甲,乙,

9、丙三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的十日内,向公证机关办理本合同和甲,乙方签订的住房抵押合同公证。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本合同。 甲方如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符合有关规定,并应事先经一方书面同意(如在保证期间应征得丙方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效。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乙方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甲方必须按约定用途使用乙方贷款,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乙方贷款挪作他用。 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期限及时发放贷款。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

10、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 委 托 人:_ 住 所:_ 电 话:_ 开户银行:_ 账 号:_ 借 款 人:_ 住 所:_ 电 话:_ 开 户银 行:_ 账 号:_ 受 托 人:_ 住 所:_ 电 话:_ 委托人为有效地运用其自有资金,自愿将自有资金:币种_ ,金额 (大写 _)委托受托人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向借款人发放委托贷款。根据我国有关委托贷款业务之法律规定,为明确委托人、借款人、受托人各方之权利、义务,经三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章 定义 第1条公司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委托贷款)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

11、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而代理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其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相应委托贷款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二章 委托贷款事项 第2条贷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2.1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币种为:_ ,金额为 (大写_): (小写:_ )。 2.2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贷款期限为: _年,自 _年 _月 _日起至 _年 _月 _日止。贷款实际发放日与上述贷款期限约定的起始日不同的,以贷款实际发放日为贷款期限的起始日,但上述约定的贷款期限不变,贷款到期日自动变更。贷款实际发放日以实际放款时的借据上载明的日期为准。 第3条 贷款用途

12、 3.1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借款人的用途为用于:_ 。 3.2 未经委托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改变本合同规定的贷款用途。 3.3 委托人应自行审核借款人的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受托人不对借款人运用贷款的方式和用途承担任何责任。 第4条 贷款利率 4.1 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年利率为:_ 。 4.2 如果委托人或借款人依法要求调整利率且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的,应提前5个对公营业日通知受托人,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方可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贷款利率应符合人民银行的相关规定。 4.3 如果借款人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偿还贷款本金,借款人须自该笔贷款逾期之日起按逾期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

13、;逾期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_%。 4.4 如果借款人未按本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借款人须自未按照合同规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挪用罚息利率支付罚息,直至借款人清偿全部本息为止;挪用罚息利率为本合同第4.1条约定的贷款利率上浮 _%。 4.5对借款人未能按时支付的利息,受托人有权按照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第三章 账户开立 第5条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_日内,委托人应当在受托人处开立结算账户作为委托贷款资金专户(以下简称为委托人账户),用于发放委托贷款和收取贷款本息等;借款人应当在委托人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为借款人账户),用于办理提款和还本付息等。委托人账户

14、内的资金不计利息。 第四章 委托贷款的发放 第6条委托人应在本合同第7条、第8条规定的贷款发放日期之前至少提前 _个对公营业日将委托贷款资金足额存入委托人账户,以用于发放委托贷款。 第7条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保证合同、质押合同、抵押合同等文件正式生效并且受托人取得委托人签发的委托贷款通知书后,借款人方可办理提款。 第8条本合同项下的委托贷款的发放方式为一次发放或分次发放,具体发放日期和金额以委托人委托贷款通知书通知内容为准。 第9条借款人在办理提款时应向受托人提交借据,由受托人在相应的贷款发放日期当日将委托贷款金额从委托人账户划入借款人账户中。如果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小于贷款发放金额,则受托人划付的责任仅以委托人账户中的金额为限,受托人并不承担未能足额发放贷款的违约责任。 第10条借款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取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PPT模板库 > 总结/计划/报告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