臭氧雾消毒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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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川乐山伟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20696759 132015臭氧雾杀菌消毒机2015 - XX - XX发布2015 - XX - XX实施四川乐山伟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目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型号编制14要求25试验方法46检验规则67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68包装、运输、贮存7前言本标准按 GB/T 1.1-2009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 1 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进行编写。我公司开发生产的臭氧雾杀菌消毒机,经查该产品尚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销售的依据。臭氧雾杀菌消毒机属专利产品涉

2、及的专利号为 201420476167.0 和 201420476166.6 。本标准技术指标和试验方法是参照GB 28232-2011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结合产品实际确定的。本标准由乐山伟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提出。本标准由乐山伟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起草。本标准由乐山伟业机电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本标准起草人:臭氧雾杀菌消毒机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臭氧雾杀菌消毒机(以下简称产品)的型号编制、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包装、运输和贮存。本标准适用于由喷雾装置、臭氧发生器、空气压缩机、接口和压力表等主要部件组成的产品;该产品主要用于医疗机构、农业和养殖业的

3、空气和表面消毒。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50.4-2011 压力容器 第4部分:制造、检验和验收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 未注公差值GB/T 2423.2-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 2 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B:高温GB/T 2423.3-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Cab:恒定湿热方法GB/T 2423.10-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

4、试验 第2部分: 试验方法 试验Fc: 振动(正弦)GB/T 9706.1-2007 医用电气设备 第1部分 安全通用要求GB 28232-2011 臭氧发生器安全与卫生标准JB/T 4730.2-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2部分 射线检测JB/T 4730.5-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 第5部分 渗透检测WS/T 367-2012 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3 型号编制产品型号按 GB 28232-2011 规则编制: C G P 2 - 融入水雾中的臭氧浓度, mgL; 频率代号; 控制方式代号; 结构形式代号; 产品名称代号。示例: CGP25 表示臭氧发生单元结构形式为管式、臭氧发生器

5、控制方式为固定式、工作频率为中频、融入水雾中的臭氧浓度为5 mgL 的产品。4 要求4.1 正常工作条件产品能在以下条件正常工作:a) 以空气为气源,露点不高于45 ;b) 环境温度: 45;c) 大气压力:86kPa106kPa;d) 相对湿度:6585;e) 臭氧发生单元工作压力: 0.25MPa;f) 电源:AC 220V22V,频率50Hz1Hz。4.2 主要零部件4.2.1 喷雾装置、臭氧发生器、空气压缩机、接口和压力表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在地方标准化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的规定。4.2.2 臭氧发生装置外壳的制造、检验和验收应符合GB 150.4-2011的规定。4.3

6、 外观产品各零部件应布局合理、紧凑,外观应规则光亮,无毛刺、碰伤、裂痕等缺陷;字符正确、图形清晰、标识牢固。4.3.1 结构和规格尺寸及允差4.3.2 结构产品结构示意图见图1。图1 产品结构示意图说明:1喷雾装置;2臭氧出气接口;3臭氧发生单元;4臭氧发生装置外壳;5臭氧发生器;6压缩空气接口;7空气调压器。4.3.3 规格尺寸及允差产品规格尺寸及允差见表1。表1 规格尺寸及允差型 号指 标长mm宽mm高mmCGP25510540250CGP22016005001050CGP23017006201200注1: 其他规格按合同约定。注2: 未注公差按GB/T 1184-1996的进行。4.4

7、性能指标产品性能指标见表2。表2 性能指标项 目指 标对空气消毒(在封闭空间,室内无人的条件下,作用时间30 min)臭氧浓度,L530 效果应符合WS/T 367-2012中的规定对物体表面消毒(在相对湿度70%的条件下,作用时间为60 min120 min)臭氧浓度,L530 效果应符合WS/T 367-2012中的规定4.5 无损检测应对臭氧发生装置外壳对接焊缝应进行20%的射线检测,质量应符合JB/T 4730.2-2005中级的规定;其余承压焊缝应进行100%渗透检测,质量应符合JB/T 4730.5-2005中I级的规定。4.6 安全性4.6.1 绝缘产品绝缘应符合GB/T 970

8、6.1-2007中17章相应的规定。4.6.2 保护接地产品保护接地应符合GB/T 9706.1-2007中18章相应的规定。4.6.3 介电强度在频率为50Hz的正弦交流电压1500V,历时1min,应无击穿和飞弧现象。4.7 控制单元环境适应性4.7.1 气候环境适应性下列试验后,控制部分应无损坏,通电后能正常工作。气候环境适应试验项目见表3。表3 气候环境适应性实验项目项 目温度、湿度适应范围保持时间恢复时间高温工作状态(452)2h恒定湿热贮存状态温度(452)相对湿度(6585)%48h4h4.7.2 振动环境适应性下列试验后,控制部分无破损、变形,内部各零件无松脱、损坏,通电后能正

9、常工作。振动项目见表4。表4 振动试验项目项目内容适应范围扫频耐久实验频率范围(单位Hz)105510驱动振幅(单位mm)0.15扫频速度(oct/min)1循环次数25 试验方法5.1 主要零部件5.1.1 提供供应商质量证明书和合格证。5.1.2 臭氧发生装置外壳提供压力容器质量证明书和合格证。5.2 外观目测,检验结果应符合4.3的规定。5.3 规格尺寸及允差采用分度值能满足测量要求的计量器具进行测量,检验结果应符合表1的规定。5.4 性能指标产品的性能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中进行:a) 以空气为气源,露点不高于45 ;b) 供电电源频率为50HZ1 Hz,电压为单相220 V22 V,大气压

10、为86kPa10 6kPa,相对湿度为6585,温度为室温;c) 输入电流450 mA, 耗电量 100W;d) 保险丝应在电流超值后0.8 s内熔断;e) 出气温度应: 27 ;f) 单位时间产雾量应:2.73.8 Lh;g) 输出的臭氧雾浓度应在530 mgL 之间。5.4.1 对空气消毒5.4.1.1 臭氧浓度按 GB 28232-2011 中9.2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表2的规定。5.4.1.2 效果按GB 28232-2011 中9.3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表2的规定。5.4.2 对物体表面消毒5.4.2.1 臭氧浓度按 GB 28232-2011 中9.2的规定进行,检验结

11、果应符合表2的规定。5.4.2.2 效果按 GB 28232-2011 中9.3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表2的规定。5.5 无损检测5.5.1 臭氧发生装置外壳的对接焊缝按JB/T 4730.2-2005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4.5的规定。5.5.2 其余承压焊缝按JB/T 4730.5-2005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4.5的规定。5.6 安全性5.6.1 绝缘按 GB/T 9706.1-2007 中17章的相应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4.6.1的规定。5.6.2 保护接地按 GB/T 9706.1-2007 中18章的相应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4.6.2的规定。5.6.3 介电强

12、度按GB/T 9706.1-2007 中20章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4.6.3的规定。5.7 控制单元环境适应性5.7.1 气候环境适应性5.7.1.1 高温按 GB/T2423.2-2008 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4.7.1的规定。5.7.1.2 恒定湿热按 GB/T 2423.3-2008 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4.7.1的规定。5.7.2 振动环境适应性按 GB/T 2423.10-2008 的规定进行,检验结果应符合4.7.2的规定。6 检验规则6.1 出厂检验6.1.1 产品须经公司质检部门逐批检验合格,附合格证后方能出厂。6.1.2 检验项目:外观、规格尺寸、性能指标、

13、安全性。6.1.3 组批和抽样以一个订单为一批,最大批量为 10 台,随机抽取一台作为检验样品。6.1.4 判定规则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若出现不合格项,可自同批产品中两倍量抽样进行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6.2 型式检验6.2.1 正常生产时,每三年进行一次型式检验。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亦应进行型式检验:a) 产品定型时;b) 当原材料或工艺条件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c) 停产六个月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d) 当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e) 国家质量监督部门提出要求时。6.2.2 抽样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中,随机抽取一台作为检验样品。6.2.3 判定规则所检项目全部合格,判该批产品合格。若出现不合格项,允许从出厂检验合格批产品中两倍量抽样进行复检,仍有不合格项,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7 标志、标签、使用说明书7.1 标志7.1.1 产品铭牌上应有以下内容:a)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b) 出厂日期;c) 产品执行标准编号。7.1.2 包装箱上应有以下内容:a) 产品名称、商标、型号;b) 生产厂名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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