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

上传人:枫** 文档编号:508092780 上传时间:2023-06-01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5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3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撰写人:部 H: 民爆物品运输管理制度第一条 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必须提供公安机关发放的(爆炸物品 运输证;第二条 承运人员(驾。驶员、押运员)首先核对用户所办理的爆 炸物品运输证并与专用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发货单位、到达单位 一致后,方可启运;第三条 运输车辆严禁带病出车,车辆应按时接受检验,逾期未 经检验的车辆不应行驶;第四条 车厢内应有防止移动和撞击的固定装置;,第五条 车身外应有符合GB13392规定的标志;第六条采用厢式运输车,要有良好的散热装置;第七条 车厢的黑色金属部分应用导静电胶皮、木板等不易产生 静电的非金属材料衬垫(用木箱或纸箱包装者除外);第八条在冰雪路

2、面上行驶时,车轮应采取防滑安全措施;第九条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汽车司机除取得公安部门批准的与 驾驶车辆相对应的正式驾照外,还应具有5xlO4Km和3年以上安全驾驶 经历,并由企业安全部门考核批准后方可上岗;第十条 从事运输、装卸民用爆破器材的作业人员,对所运的民 用爆破器材应掌握其危险性质及应急措施。进入装卸作业区严禁随身携带火种,不应穿带有铁钉的工作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第十一条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应配备押运人员。押运员应随车携 带符合行政许可审批要求的有关证件,应掌握押运产品的数量、质量、 规格、批次和装载等情况,了解所载物品的主要危险特性和安全防护知 识。押运员在接收民用爆破器材时应与库房管

3、理人员当面点清数量,运 至接收地时应与接受人员办理好有关交接手续。第十二条从事民用爆破器材运输的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持 证上岗。企业应对从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应急预案训练。应经常对从 业人员的素质进行安全审核,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调整;第十三条运输民用爆破器材的车辆,不应在人口密集的地方、 宿舍区、交叉路口或火源附近停车。当车辆通过铁路道1=1时,应注意 铁路信号和加强观察。遇有火车通过时,车辆应停于停车线以外的地方, 无停车线的,应停在距钢轨5米以外:严禁超车抢行。行使速度应按 JT618-xx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四条各种车辆的装载量不应超过额定负荷。车辆起停时, 应避免突然起动和急刹车。驾驶员离车时,应拉紧手闸、切断电路、锁 好车门,车辆不应停放在纵坡大于5%的路段。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