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法笔记法律专业自考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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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税法笔记第一章 税法根本理第一节 税收的概念与根据 一、税收概念是为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凭借其权利按照特定的强迫、无偿的获得公共收入的一种形式。二、税收的形式特征1、强迫性。反映意志规定法定权利和义务。2、无偿性。不需要付出直接回报。3、固定性。法定要素都由法律确定。五、税收的分类及其法学意义一根据征税对象的性质和特点的不同分为流转税、所得税、财产税、行为税和资源税。1、流转税 是以商品交换和提供劳务为前提以商品流转额和非商品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征税对象主要是商品和劳务主要有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2、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或者收益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主要有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3、财产税

2、是以规定的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主要以土地、房屋、车船为特定财产。4、行为税 是以某中特定行为的发生为条件对行为人加以征税的税种。可能是由于财政目的也可能由于对特定行为限制。5、资源税 是以占有和开发国有自然资源获取的收入为征税对象的税种。二根据税收最终归宿的不同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1、直接税是由纳税人自行承当税负的税种。以所得额或财产额为课税对象多适用累进税率。2、间接税是纳税人可以把税负转嫁给别人自己不直接承当。如增值税。三根据税收理权和税收收入支配权的不同分为税、地方税和地方共享税。1、税是由征收理和支配的税种。包括关税、消费税、海关代征的增值税和消费税。2、

3、地方税是由地方征收理和支配的税种。但地方税的立法权在地方只能在法律受权范围内对地方税税种进展调整。3、地方共享税是和地方共同征收理和支配的税种。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营业税、资源税、城维护建立税等。四根据计税的不同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1、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的价格为计税的税种。流转税大都是但除消费税中的酒、酒精、成品油等之外。2、从量税是以征税对象的计量计税的税种。消费税中的酒、酒精、成品油等;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船舶吨位等税属于。五根据税收的特定用处分为普通税和目的税。1、普通税是用于财政经常开支的税收。2、目的税是专款专用的税收城维护建立税、车辆购

4、置税、耕地占用税等属于。六根据计税价格中是否包含税款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1、价内税是包含的。2、价外税是不包含的关税和增值税属于。第二节 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一、税法的概念是指建立在一定物质生活根底上的由制定、认可和解释的并由强迫力保证施行的调整税收关系的系统。二、税法调整对象的范围1. 税收分配关系: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之间、各级之间、中国和外国、涉及纳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分配关系2. 税收征关系:征纳税主体之间形成的理关系三、税法的根本特征一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 二是以确认征税权利和纳税义务为要义的法三是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法四是实体和征兼具的法第三节 税法的地位、功能与作用一、与的关系1.是税法制定和

5、执行的根据2.税法的根本原理在中表达二、税法和经济法的关系经济法的二级部门法三、税法和民法的关系公私法交融和私法的区别四、 税法和行政法的关系经济关系和行政关系的区别五、税法的作用一税法对纳税人的保护和对征税的约束作用二税法对税收职能实现的促进和保证作用三税法对主权与经济利益的维护作用四税法对税务行为的制裁作用第四节 税法的要素一、税法要素的内涵是各种单行税税种法具有的共同的根本构成要素的总称。二、税法要素的分类一定义性要素是对各种税收法律现象或进展概括抽象出它们的共同特征而形成的权威性范畴。二规那么性要素详细规定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详细法律后果的一种逻辑上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准那么。一、税法主

6、体 一征税主体:由财政、税务、海关等部门负责二纳税主体:是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自然人、法人及人组织。二、课税客体 产生纳税义务的标的包括物和行为 三、税率一概念:应纳税额与课税客体数额的比例二种类1、比例税率对同一课税客体或同一税目不数额大小都按照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计算方便进步效率;缺点是不完全适应纳税人的负担才能。2、累进税率按照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假设干等级每个等级由低到高规定相应税率征税对象数额越大税率越高。(1)全额累进税率:对课税客体的全部数额都按照与其相适应的等级税率征税。我国没有(2)超额累进税率:根据课税客体数额的不同等级规定不同的税率对同一纳税人的课税客体数额按照不同的等级

7、税率计税;个人所得税就是九级超额累进税率。(3)超率累进税率:把课税客体的一定数额作为一个计税基数以这个基数为一倍不同超倍数额采用不同的累进税率计怔。土地增值税就是四级超率累进税率。3、定额税率按照课税客体直接规定固定税额的一种税率形式消费税、印花税都是。四、纳税环节:是征税对象的征税点在社会再消费和流通过程中的分布主要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消费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如流转税在消费和流通环节纳税;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等。五、纳税限: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限。比方企业所得税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4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营业税的纳税限;分别为5日、

8、10日、15日或者一个月纳税人的详细纳税限由主税务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六、纳税地点:主要是指根据各个税种纳税对象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详细纳税地点。七、税收优惠:包括法定减免、特案减免、临时减免八、法律责任:主要是指对纳税人违背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分措施。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原那么性要素税收根本原那么。一、税法根本原那么概述一税法根本原那么的内涵 二税法根本原那么的分类 1.公德性根本原那么和政策性根本原那么1公德性:税收公平、保障财政收入、税收法定原那么2政策性:税收效率、宏观调控、社会

9、政策原那么2.实体性根本原那么和程序性根本原那么1实体性:税收公平、税收法定原那么、税收效率、社会政策原那么2程序性:征税简便、税收确定、最少征收费用、税收辖权3.本质性根本原那么和形式性根本原那么1本质性:税收公平原那么、税收效率原那么、税收社会政策原那么2形式性:税收法定原那么、征税简便原那么二、税收法定原那么一课税要素法定 二课税要素明确 三课税程序合法三、税收公平原那么一衡量税收公平的二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的辨证统一四、税收效率原那么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第五节 税法的解释、渊源和体系一、我国现行税法渊源的缺乏:一规定不够全面二没有税法三解释的可操作性弱四受权立法现象突出二、税法体系一税收实体

10、法包括: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产税法、行为税法和资源税法、其他。二税收程序法包括: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检查等。三税收救济法解决涉税争议的法律包括:税收行政复议、税收行政诉讼、税收行政赔偿第六节 税法的产生与开展一、中国古代税法的产生于历史沿革 一奴隶制社会税法的产生 奴隶主阶级意志由制定或认可并由强迫力保二封建制社会税法二、西方资本税法的根源于制度演变三、新中国税法的制度史与思想史一建立根据地时二开展1.1950年根本建立了税法制度2.1953年工商税法的修正3.年工商税法的改革和全国农业税统一4.1973年工商税法的改革5.改革后的变化第二章、税权与纳税利第一节 税收法律关系概

11、述一、税收法律关系及其特征一税收概念是指由税法确认和保护的在征税与、个人之间税法而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二税收特征1、税收法律关系由税法确认和保护的社会关系 2、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而产生的法律关系3、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一方是代表行使税权的税收4、税收法律关系在涉及财产所有权方面具有无偿性5、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一方始终是代表行使征税权的征税6、税收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从形式上看其权利,义务是不对等的三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1.主体:是指参加税收法律关系并享有权利和承当义务的当事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2.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征纳主体双方依法享有的权利和应承当的义务1税务主的权利主要表如今依法进展征税、进展

12、税务检查及对违章者进展处分;其义务主要是向纳税人宣传、咨询、辅导税法及时把征收的税款解缴国库依法受理纳税人对税收争议申诉等。 2纳税义务人的权利主要有多缴税款申请退还权、延纳税权、依法申请减免税权、申请复议和提起诉讼权等。其义务主要是按税法税务登记、进展纳税申报、承受税务检查、依法缴纳税款等。3.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商品、货物、财产、资源、所得、行为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终止一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详细的税收法律关系。二税收法律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有可以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

13、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来。这种税收法律一般指税务依法征税的行为和纳税人的经济活动行为发生这种行为才能产生、变更或消灭税收法律关系。例如:纳税人开业经营即产生税收法律关系纳税人转业或停业就造成税收法律关系的变更或消灭。三、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及其争议 税收关系包括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征收理关系但后者是为前者效劳的税收关系是一种复杂的经济关系 第二节 征权及其根本权能一、征税主体的权利:税权一税权的概念和特征概念:是由法律规定的以具有强迫性的公共权利为后盾的是权利在税收上的表现。二内容包括:开征权、停征权、减税权、免税权、退税权、加征权、税收检查权、税收调查权二、征税主体的义务:对税权的限

14、制一限制税权是为了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税收根本原那么对税权的限制1、税收法定对税权的限制:课税要素法定、明确、合法的限制2、税收公平对税权的限制:立法和执法要一视同仁;不能让纳税人税负过重3、税收效率原那么对税权的限制:保证经济调节、降低税负三纳税人的根本权益保证对税权的限制四比例原那么对税权的限制:保持调控经济和执行社会政策双重合理五限制征税主体权利的根本途径1.通过立法控制2.通过依法行政和合理行政进展控制3.通过审查进展控制第三节 税收理体制一、性质1专属性:是唯一的征税主体2法定性:法律设定3优益性:法律规定先行4性:变更要公开5不可处分性:不得由征税放弃税权、转让税权二、纳税主体的义务一纳税主体义务的界定纳税主体应当的行为或者不行为。二纳税主体义务的类型 1.习惯义务:法律以外的义务 2.道德义务:法律没有规定但是根据社会关系的本质或者社会道德而应当由纳税主体承当和履行的义务。 3.法律义务:法律设定的并在法律关系中实现的行为主体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要求。三纳税主体义务的定位 法律义务优先于道德义务四纳税主体义务的价值分析 1.纳税主体的权利优先于纳税义务2.纳税主体的义务受到影响:个人尊严、财产权、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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