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效评价报告编写提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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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湘西自治州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评价项目类型:项目实施过程评价 项目完成结果评价评价项目名称: 2018年度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区域统筹专项 项目主管部门: 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 目 金 额: 1000万元 报告日期:2019年3月10日2018年度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表 填报日期:2019年3月10日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2018年度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区域统筹专项项目内容2018年度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区域统专项1000万元项目单位湘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主管部门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属性经常性 一次性 新增 延续立项依据湖南省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

2、2018-2020)年和湖南省农村双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办发201774号)、湘西自治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区域统筹(双修双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州财建20186号)。资金总额及构成总额:1000万元,其中:州本级财政 1000万元资金分配情况州本级200万元、各县市800万元项目必要性和可行性论证结论促进城市环境优化,提高环境质量,解决“垃圾围城”问题,完善城镇环境卫生基础设施。项目起止时间 2018年1月起至2018年12月止评价指标评价情况评价计分一级二级三级项目决策(20分)项目目标(3分)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3)目标明确 1分;细化量化 1分;合理可行相匹配1分

3、(匹配性主要是反映是否与项目任务数和计划数相对应,与投资额或资金量相匹配);设定了绩效目标,但绩效目标不明确、不具体或不可行的得1分;未设定绩效目标的不得分。目标未细化量化加权平均扣0.5分。2.5决策过程(8分)决策依据(4)符合事业发展规划,符合专项资金使用用途1分;所提交文件材料符合要求1分;事前经过必要的可行性研究、论证、风险评估2分。州本级、龙山县项目无可研、论证、风险评估资料加权平均扣0.5分。3.5决策过程(4)项目符合申报条件1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州本级、吉首市、保靖县、古丈县、龙山县项目申报材料不齐全,加权平均扣0.9分。3.1

4、资金分配(9分)分配办法(3)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1分;全面规范2分。资金使用范围、分配办法、资金拨付、监督检查、绩效评价、责任追究等内容每缺1项扣0.5分,扣完为止。3分配结果(3)符合管理办法1分;分配科学、合理2分。龙山县项目资金无分配依据加权平均扣0.3分。2.7项目重复申报、虚报冒领情况(3)每发现1起项目重复申报或虚报冒领资金的,扣1分。3分扣完时,在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上继续扣分。3项目管理(25分)资金落实(9分)资金到位率(3)项目实际到位资金与计划投入资金的比重,每少5%扣0.5分,扣完为止。3资金使用进度及合规情况(6)当年末项目单位使用专项资金未达到90%的扣2分,未达到80

5、%的扣3分,未达到70%的扣4分,未达到60%的扣5分,未达到50%的扣6分;每发现1起未按规定履行财政投资评审、政府采购或公开招投标程序的扣2分,扣完为止。各县市专项资金使用均未达到使用标准,加权平均扣3.5分。2.5财务管理(10)资金挤占挪用情况(5)每发现1起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扣2分。5分扣完时,在绩效评价总体得分上继续扣分。5财务管理(3)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古丈县、龙山县无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加权平均扣0.5分。2.5资金监管(2)信息公开、公告公示制度健全并执行1分;监督检查制度健全并执行1分。龙山县无资金监管措施加权平均扣0.2分。1.8组织实施(

6、6分)组织保障(1)项目组织管理机构健全、分工明确,组织协调机制健全1分。龙山县项目无组织保障加权平均扣0.1分。0.9管理制度(2)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2分,存在一个问题扣1分,扣完为止。花垣县、古丈县、龙山县无管理制度加权平均扣0.5分。1.5项目质量监控(3)制定或有相应项目质量要求和标准1分,采取了相应的项目质量检查、验收等必要的控制措施2分。州本级、花垣县、古丈县、龙山县无项目质量监管资料加权平均扣0.8分。2.2项目绩效(55分)项目产出(35分)项目产出(项目完成率)(20)截止2018年12月31日,完全按照项目计划建设垃圾站(垃圾发电站)计20分,每有1处未完工的扣

7、5分,扣完为止;无书面竣工验收记录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各县市项目均未按照项目计划时间建设垃圾站(垃圾发电站),加权平均扣9.4分。10.6产出质量(10)垃圾中转站、垃圾发电站生活垃圾日处理量(日发电量)达到设计标准的计满分,每有1处未达标扣2分,扣完为止。垃圾处理及发电台账不全或无记录的,每处扣1-2分,扣完为止。州本级、吉首市、凤凰县、龙山县、永顺县和古丈县项目未完工,加权平均扣6.4分。3.6产出时效(5)完全按照计划时间完成垃圾站的建设得5分,每延迟1个月扣1分,扣完为止。各县市项目均已延迟2个月,加权平均扣2.8分。2.2项目效果(10)环境效益(10)每发现1处生活垃圾堆置在

8、焚烧处置点未处理扣2分,每发现1处生活垃圾乱堆乱放扣3分,扣完为止。古丈县和龙山县项目未实施,无法预计环境效益,加权平均扣1.5分。8.5服务对象满意度(10)满意度达到95%(含)以上计10分,每降低5%扣2分,扣完为止。泸溪县、花垣县、保靖县和永顺县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均未达到95%以上,加权平均扣2.8分。7.2项目实施单位得分69.3评价等次优(90分以上) 良(75分-90分) R中(60分-75分以下) 不合格(60分以下)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2018年度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区域统筹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州本级22个重大专项重点绩效评价的通知(州财绩

9、20192号)的要求,湖南建业会计师事务所于2019年2-3月组织对2018年度湘西自治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区域统筹(双修双改)专项资金实施了绩效评价。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的有关规定,现将绩效评价情况汇报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一)专项概况随着经济的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垃圾围城现象加剧,城镇居民生活环境日益恶化,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优化人居环境,完善生活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湖南省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和湖南省农村双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湘政办发201774号)。2018年5月8日,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制定

10、了湘西自治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区域统筹(双修双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州财建20186号)。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8年5月17日下发了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湘西自治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区域统筹(双修双改)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州住建发201865号)。2018年度湘西自治州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区域统筹专项资金以改善湘西自治州人居环境为目的,坚持规划引领,突出重点,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城市环境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支持全州跨县市区域统筹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配套垃圾收转运设施项目建设。通过专项的实施,预期到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建立较为完善的

11、生活垃圾收运体系,所有乡镇、90%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有效治理,实现有齐全的设施设备、有成熟的治理技术、有稳定的保洁队伍、有资金保障、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基本完成较大规模的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和漂浮垃圾整治。(二)项目绩效目标通过实施项目,有效解决城市垃圾污染及资源回收问题,营造整洁的城市环境,改善城市面貌,解决在垃圾收运过程中造成的二次污染问题,使垃圾收转运系统走上正轨,降低生活垃圾处理压力。2018年度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区域统筹专项资金支持新建10座垃圾转运站、2座垃圾焚烧发电站,改造1座垃圾站和整改1个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1、资金到位情况。州财政下达生活来焚烧处理区域统筹专项资

12、金共计1000万元, 2018年8月7日州财建指201888号下达1000万元。2、资金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31日,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区域统筹项目共使用专项资金11.88万元,结余988.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项目名称计划金额(万元)已支付(万元)年度结余(万元)结余原因全州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区域统筹规划编制60.0011.8848.12未达到付款条件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50.00250.00正在申请支付审批吉首市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140.00140.00未达到付款条件泸溪县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50.0050.00未达到付款条件凤凰县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50.00

13、50.00项目处于申报审批阶段花垣县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50.0050.00施工单位未申请付款保靖县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50.0050.00未达到付款条件古丈县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50.0050.00项目资金不足未实施永顺县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250.00250.00正在进行资金支付审批流程龙山县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50.0050.00未申报项目合计1,000.0011.88988.12因部分项目实际开工时间较晚,工程延期,未达到付款条件,部分项目还未开始实施,导致2018年专项资金结余较多。3、资金及财务管理情况。项目实施单位严格遵守会计制度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本单位财务管理制

14、度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财务处理及时,资金走向清晰,会计核算规范。4、项目实施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组织单位按照政府采购招标管理办法,通过评审选定实施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根据实际完成合同情况,按照合同付款条件支付款项。严格按相关技术标准等对每个项目进行质量验收。湘西州各县市住建局牵头实施的10个项目中,泸溪县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已竣工评审验收;其他9个项目均尚未满足验收条件,其中:湘西自治州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区域统筹规划编制项目经内部采购程序确定供应商,与湖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签订工程设计合同;吉首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省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项目处于招标阶段;凤凰县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处于选址阶段;花垣县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新建1座垃圾站,改造1座垃圾站,完成进度约80%;保靖县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3座垃圾站配套设施建设,另外1座垃圾站正在建设中;永顺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完成选址,正在进行招标;古丈县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由于资金不足未实施;龙山县未申报垃圾收转运设施建设项目。二、绩效评价情况根据湘西自治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州本级22个重大专项重点绩效评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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