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管理体系审核的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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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目录1.目的22.适用围23.引用文件24.文件审核24.1文件初审:24.2二阶段现场的文件 34.3监督审核和复评的文件审核35.审核计划35.1基本要求:35.2一阶段审核计划35.3一阶段审核不进行现场审核的要求45.4二阶段审核计划45.5监督审核计划55.6复评审核计划66.现场审核66.1一阶段现场审核66.2 第二阶段现场审核96.3监督审核106.4 复评审核116.5 审核记录的要求116.6末次会议前的审核组会议126.7 不符合报告127.各要素审核要点、方法138.法律法规遵守情况的审核30附件:污染物监测报告的有关说明33环境管理体系审核指南1

2、.目的为保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工作的一致性,保证审核质量,减少认证风险,特制定本作业文件。本文件是对方圆标志认证中心现有文件中环境管理体系有关审核工作容的指导和进一步的解释。2.适用围本指南适用于环境管理体系的项目安排、审核工作。(本指南涉与标准条款均为2004版标准条款,96版标准认证使用时需对要素加以识别)3.引用文件CNAB-AC32:2004认证机构实施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基本要求应用指南CQM/CX-00-03-2004审核方案管理和审核实施程序CQM/CX-00-07-2004监督和复评程序CQM/CX-00-10-2004认证要求的变更管理程序CQM/CX-00-22-2004认

3、证业务围管理程序CQM/ZY-03-42-2005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业务围专业能力管理规定4.文件审核 文件审核分文件初审和现场文件审核。4.1文件初审:1)文件初审的时机: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初审原则上在进入一阶段现场审核开始前进行,最迟应在一阶段现场审核完毕时完成。文件审核报告填写时间应与报告完成时间一致。2)文件初审容,应包括: a环境方针、目标指标环境管理方案; b.组织机构与职责; c.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结构与各文件间相互关系的描述; d.标准要求建立的程序文件; e.重要的环境管理体系记录:例如,重要环境因素清单,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环境监测报告等。 f.以往的审核报告:包括以往的审报告,

4、管理评审报告和(或)外审报告等。3)评审责任人:文件初审报告应由组长负责,组长不在时可委托组有能力的人承当,组长确认。4)应对存在的问题在文审报告中具体写出,如需要在一阶段现场审核时确认的,应注明。5)一阶段现场审核时发现文件中的问题可写在一阶段现场审核问题清单中,也可写在文审报告中,视文件审核报告的完成时间。6)审核组长应将文审报告复印件提交受审核方,并要求其对存在的问题整改。7)文件初审中发现的不符合,必须在进入二阶段审核前提交整改材料,审核组长验证有效后方可进入二阶段审核。4.2二阶段现场的文件 1)结合现场审核活动,审核员应继续对程序文件、作业文件等进行文件审核,重点是关注文件的适宜性

5、、可操作性、有效性。2)二阶段审核发现文件中的不符合以不符合报告的方式提出。4.3监督审核和复评的文件审核 1)监督审核和复评仍要对文件进行审核; 2)监督审核时如文件有较大变化时,应出具文审报告;3)复评需出具文审报告。5.审核计划5.1基本要求:1)专业审核员一般应安排环境因素的识别评价,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的设计开发、采购、生产、污染物处理、监测测量等活动或过程的审核。2)生产部门有若干生产车间时,应明确到具体的车间,而不是笼统的生产部/生产车间,关键控制岗位应如污水处理站等应在审核计划中单独列出或明示。5.2一阶段审核计划 一阶段审核计划制定除符合5.1中的基本要求外

6、,还需考虑:1) 第一阶段现场审核计划的制定与第一阶段审核目的和第一阶段审核至少应获取的信息相适宜。2) 涉与的要素(并不涉与要素的所有要求):4.2、4.3.1、4.3.2、4.3.3、4.4.1、4.4.3、4.4.4、4.4.6(主要审核与重要环境因素有关运行的策划,查看基本的控制条件)、4.4.7(主要审核与潜在事故/紧急情况有关活动的策划、查看基本的控制条件)、4.5.1、4.5.2、4.5.3、4.5.5、4.6。 3)涉与的重点部门:管代、体系策划的归口部门、环境保护部门,这些部门时间应充分; 4)应安排集中现场察看的时间, 大企业还可安排集中座谈的时间,以利于审核组高效、全面地

7、了解企业与环境管理有关的基本情况; 5)第一阶段现场审核的首、末会议形式,可以不同于第二阶段现场审核的首次会议。首次会可以见面会的形式将第一阶段审核的目的、围、日程安排等事项与主要领导和策划归口部门交换意见;末次会可与受审核方高层交流会一并进行; 6)最高管理者可安排一次审核。如第一阶段不安排对最高管理者的审核,可通过与管代交谈、查阅有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 7)专业审核员的安排:第一阶段专业审核员应承当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环境管理方案的制定、法律法规获取与遵守情况的审核,应了解生产工艺、污染处理等情况。 8)一阶段多现场的审核计划 a.一阶段对于多现场的审核重点应放在总部,以全面了解情况,确保

8、同一环境管理体系应用于所有现场,并为二阶段审核确定抽样方案,总部时间应充分; b. 一阶段对于分现场审核的样本数不做统一规定,项目管理人员先按一般规定的人日数口头通知审核组长,审核组长通过文审以与对受审核方活动、产品、生产工艺、环境因素和环境影响的熟悉程度确定分现场审核的样本数,并与项目管理人员沟通;分现场的选择应首先选择环境风险大的分现场;三类环境风险的组织,可只考虑总部所在地的分现场。 5.3一阶段审核不进行现场审核的要求 1)不进行现场审核的条件: a.受审核方组织规模与现场围很小,环境因素明确、简单;b.且审核组长已充分了解受审核方的现场与其环境因素与影响,认为具备认证审核的条件;c.

9、 或复评时或该组织已获得了经CNAB认可的其他机构颁发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一阶段不进行现场审核的提出和审批: 由审核组长提出申请,填写不进行一阶段现场审核的申请,报总部认证业务部/分中心审核管理部门审批后,可不进行第一阶段现场审核,但仍需填写第一阶段审核报告。确认一阶段的审核获取的信息已达到了6.1.1条预期的目的。5.4二阶段审核计划 二阶段审核计划制定除符合5.1的基本要求外,还需考虑:1)影响进入第二阶段审核的问题(主要为环境法规风险、文件、策划、审、管评的问题)均已得到整改后方可进入第二阶段;2)审核组长必须根据第一阶段的审核发现制订第二阶段的审核计划; 3)如在第一阶段现场

10、审核时发现受审核方规模、人数严重超出申请材料中填报的规模、人数时,制定第二阶段审核计划前应与项目管理人员/审核管理部门沟通。4)审核计划应覆盖受审核组织的全部部门和要素(除了那些在第一阶段审核中已经进行了充分而成功审核的要素)。 5)各部门应涉与的要素: a.主控要素 b.与部门有关的目标指标和方案、运行控制、应急准备响应、监测测量、合规性评审; c.合理安排共性要素的审核,如:4.2、4.4.1、4.4.2、4.4.3、4.4.5、4.5.4等。如共性要素在相关部门计划中没有具体写出,审核组长应在审核前的沟通会议上给予适当的安排;6) 二阶段审核专业审核员的安排应根据一阶段审核了解的情况进行

11、安排,重点安排与重要环境因素控制、监测测量与法律法规有关的重点部门/岗位、运行/活动。如纺织印染厂,二阶段专业审核员应安排在技术科/工艺科(染化料使用的选择、工艺选择的部门)、漂染车间、污水处理站、染化料仓库等。 7)对于多场所的审核计划:a.应对每一现场进行审核,或根据一阶段现场审核的结果和多场所抽样原则确定抽样方案;b多现场抽样原则:具有相似性的现场可以抽样(具体考虑因素见6.1.3);不具相似性的现场不能抽样,必须进行审核。c.抽样量(每次审核至少必须覆盖的场所数量):二、三类风险行业的样本量为分场所数量的平方根y,上入成整数。一类风险行业样本量1.4,上入成整数。 d.抽样方法:75%

12、采用选择性抽样,25%采用随机抽样。e.对于在第一阶段审核中已经进行了充分而成功审核的分场(不包括一类环境风险的组织),在第二阶段审核时可不安排。f.当抽样数量少于本规定时,应在审核计划备注一栏说明这种情况的合理性,以证明未违反本规定。5.5监督审核计划监督审核计划除符合5.1和基本要求外,还需注意: 1)审核应覆盖所有的要素,但并不要求覆盖所有要素的主控部门,可在相关部门获取证据,如4.4.2,4.4.5,4.4.6,4.5.4等。 2)监督审核每次不必覆盖所有的部门、区域、活动,但必须在证书有效期覆盖所有的部门、活动、区域。3)每次监督审核必检查的部门/岗位:管理者代表、环境管理体系策划部

13、门(包括证书和标志的使用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如有)、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操作岗位、危废处置归口部门,必要时财务部门。4)复评可以取代/扩展一次定期监督审核。5)多场所抽样:a.考虑的因素、抽样方法同二阶段。b.抽样量: 二、三类环境风险行业的样本量:y0.6, 上入成整数。一类环境风险行业的样本量:y 0.9,上入成整数。总部在每次审核时都应被检查。5.6复评审核计划复评审核计划除符合5.1和5.4的要求外,还需考虑:1)复评计划应建立在对受审核方三年环境管理体系运行评价的基础上制定;1) 多现场抽样:a. 考虑的因素、抽样方法同二阶段;二、三类环境风险行业的样本量:样本量与初次审核相同

14、,对于其环境管理体系在三年中运行良好的,可适当减少样本量样本量,即y0.8,上入成整数。 一类环境风险行业的样本量:复评样本量等于初审样本量,受审核方管理体系运行良好的,提出证据可适当减少复评样本量,即y1.1,上入成整数。总部在每次审核时都应被检查。6.现场审核6.1一阶段现场审核6.1.1一阶段现场审核的目的: 1)了解受审核方环境管理体系的基本情况,包括环境因素和相关环境影响,方针和目标;2)确认可进入第二阶段审核的可行性(包括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重点包括对受理条件和申请书附件要求的验证,受审核方环境管理体系的建立、策划和实施程度,污染物防治措施和设施的配置情况,主要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

15、(包括环境的许可的资质)以与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整改情况等。3)进一步验证认证围。6.1.2收集和验证有关信息的要求:6.1.2.1现场巡视 重点应关注:1) 组织的地域围与周边情况、厂区布局(包括出租的区域);2) 组织的活动、产品/服务(包括是否有新扩改项目);3) 生产过程、工艺和设备(包括污染治理设备); 4)重要环境影响岗位的分布、影响(包括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的点位)与控制情况; 5)污染防治措施与治理设施配置和基本运行情况; 6)所使用的重点原材料、能源等。6.1.2.2有关要素的审核(至少应包括以下容): 1)环境方针的符合性、适宜性; 2)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重要环境因素应用的策划;3)法律法规的获取、确认以与适用法律法规应用的策划 4)目标指标和方案的符合性、合理性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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