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

上传人:M****1 文档编号:508059166 上传时间:2022-11-20 格式:DOC 页数:10 大小:17.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学校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_第1页
第1页 / 共10页
学校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_第2页
第2页 / 共10页
学校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_第3页
第3页 / 共10页
学校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_第4页
第4页 / 共10页
学校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_第5页
第5页 / 共10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学校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学校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10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学校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进行制度创新,积极稳妥地开展学分制试行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分制试验的原则意见(试行)和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和基本原则 我校实施学分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为指针,按照创造条件实施弹性的学习制度的精神,积极进行制度创新,努力建立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需要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从而进一步推动课程体系的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充分调动学生

2、学习的主动性,满足学习社会化、终身化和个性化发展的需要,增强办学活力,使我校教育教学更好的服务当地经济。 学分制作为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它的实行,必将涉及到教学组织、课程设置、师资配备等方面的相互协调问题,所以必须遵照整体性的原则,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努力做到四个统一: 1、灵活性与规范性相统一。既要满足学生根据社会需要和个人兴趣、条件选择课程和学习时间的要求,又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确保教育教学质量和培养目标的实现。 2、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相统一。要树立现代化教育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以全面素质为基础,职业能力为本位的精神,加强基础文化课、专业课的教学,注重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复合型人

3、才的培养,使学生具有综合职业能力。 3、制度创新和课程改革相统一。要以实行学分制为新的着力点,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建立灵活的教学组织和管理制度,积极开发与学分制相适应的模块式和综合化课程,增强课程的灵活性、适应性和实践性,努力构建适应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和个人发展需要的课程体系。 4、工作实践和科学研究相统一。要积极开展以学分制为题材的教育科学研究,努力用科学的理论指导学分制的全面推行和课程改革的深入发展。同时要以具体工作中的实践经验进一步丰富教学论和课程论,使之更为完善,更具有时代性和指导意义。 二、试行专业及组织领导 根据当地经济发展需求和学校专业设置情况,我校准备在服装专业和汽修专业试行学

4、分制。为确保此项工作规范、科学、有序进行,学校成立了学分制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的分工如下: 组长:zzz 副组长:zz 组员:zz 三、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 为有利于加强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沟通和衔接,为确保高素质劳动者和中等专业人才的培养,服装专业和汽修专业根据培养目标制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按照教育部关于制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教职成20XX2号)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性教学计划要求,结合实施学分制实际需要制定。我校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将课程分为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三大类型,为学生提供多种学习途径和形式,允许学生选择,体现弹性教学制度。 1、必修课

5、 必修课是指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和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的规定,为保证人才培养基本规格,本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必修课包括文化基础课程、主干专业课程和专业实训课,其中文化基础课程包括德育课、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应用基础、体育课和音乐课等。服装专业必修专业课有:服装设计基础、服装结构制图、服装制作工艺等;汽修专业必修专业课有:机械制图、机械基础、汽车电工电子基础、汽车发动机构造与维修、汽车底盘构造与维修、汽车电气设备构造与维修、汽车使用性能与维修等。学生必须修读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必修课,并取得相应的学分。必修课一般为考试科目。必修课考核不及格允许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必须重修。 2、

6、限定选修课 限定选修课是指根据各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按照各专业业务范围、方向、专业的深化、拓宽与专业相关的知识和技能的课程。学生必须根据本专业的知识体系和自身实际,在本专业学分制实施性教学计划规定的限定选修课程范围内选择修读某几门课程,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服装专业限定选修课有:服装材料、服装设备使用常识等;汽修专业限定选修课有:汽车材料、汽车概论、等。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可以补考一次,补考不及格可以重修,也可以改选其它选修课。 3、任意选修课是指扩大学生知识面,培养、发展学生潜能和兴趣特长的课程。学生可以根据个人的志趣及学习能力,自主选择修读,并取得规定的学分。学校充分重视任选课的设置,每学期

7、提供5科以上备选课程,鼓励学生自主选修。 四、学分设置和管理 学分是计算学生完成课业的必要时间成效的单位,是学生能否获得毕业证书的主要依据。学分值计算的最小单位是1分,一般课程以1618学时为1学分。 我校实行的学分制规定学生在校应修的学分由三部分构成。 1、学业学分。学业学分以学期为单位结算,按课程在教学计划中安排的周课时数为主要依据。各专业课程学分规格另行制定。 2、实习学分。分为校内实习和校外实习。校内实习按每学期校内实习的实际课时数计算。校外实习指第三学年的全日实习,每周计1学分。 3、其他学分。包括奖励学分及其他社会实践活动等。奖励学分即加分,是对学生学习的更高要求,奖励学分可以通过

8、参加各种竞赛 获奖、获得超出规定的技能等级证书等途径去取得,加分规格另行制定。其他社会实践活动包括独立开设的实践课程、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军训、入学教育、毕业教育、社会调查等以每周为1个学分。 五、成绩考核 1、学生所修习的课程在该学期结束时均由学校统一设置考试或考核,核定成绩时,平时成绩占30%,考试成绩占70%。成绩及格者方可获得本门课程的规定学分。 2、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核两种,必修课、限定选修课采用考试方式。考试采用百分制记分;考查课程采用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级制记分,相应成绩分换算如下:优95分、良85分、中75分、及格60分、不及格50分。 3、为鼓励学生取得好成绩,实行绩

9、点制的考核办法。绩点是一门课程的成绩系数。是衡量学生学习成绩优劣的主要指标,绩点与考核成绩的对应关系见下表。 考试成绩考查成绩绩点 90-100优4 80-89良3 70-79中2 60-69及格1 60分以下不及格0 取得规定的专业技术证书(包括岗位资格证书)等级标准的绩点为2,取得高于规定专业技术证书等级的绩点为3-4。 学分绩点是根据学生所选课程的学分数及学习成绩综合计算而得,它是学生学习量和质的双重相关量化指标。 学分绩点的计算。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数times;该课程学分绩点系数,平均绩点=课程学分绩点的总和/课程学分的总和。 4、学生修习课程考试、考查不及格者可以补考,补考不及格者

10、必须重修或改修其他课程。 六、课程的选修、免修、弹性学制 a、选修 1、学生选课应参照指导性计划按学期进行,教师要加强指导。 2、任选课可跨专业、跨学科选择。每学期放假前3周,教务处公布下学期任选课开设科目,学生在指导老师或班主任指导下选修申报,教务处应在放假前1周公布选修结果。 3、限选课选课人数低于35人,任选课低于20人,原则停开或合并。 4、学生一经选定的课程,必须参加修读和考核,不参加考核者,登记quot;旷考quot;,不给学分,按考核不及格处理。凡未经选课注册擅自听课者,一律不予考核,不给学分。 5、学生在修读完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和限选课程,并考试合格,取得的学分超过总学分的60

11、%,在学习一个专业的同时或之后,经学校批准,也可以选修另一个专业的课程,取得相应的学分后并满足两个专业毕业条件可获双专业毕业证书。 b、免修 1、学校所规定的课程学生在校期间没有相应的学习经历,必须参加修习课程的正常教学活动,不得申请免修。 2、学生在入学前已具备了高中段其他类型学校学历或结业课程,可免修相同或相近课程。 3、学生已获得大专或自考课程单科结业成绩合格者,可免修该课程。 4、学生在本校或从别校转学或调换专业时已获学分的课程可以免修。 5、学生在本校修完第一专业,选学第二专业时,已获得学分的相同或相近课程可以免修。 6、学生在工学交替期间,利用业余时间在其他有关学校或培训机构补修,

12、已获结业成绩的课程可以免修。 c、弹性学制 1、提前修满学分的学生可以提前毕业,提前毕业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2、修够总学分80%以上或完成两年学业的学生可以提前参加高考或选修第二专业。 3、年满16周岁的学生,在校学习一定课程后,可申请先就业、创业,实行工学交替,工学交替从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3年。 4、在规定学制年限内,难以修满学分的,可以重修或改修,但延长学习的年限不得超过3年。 内容总结(1)学校高职学分制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大力进行制度创新,积极稳妥地开展学分制试行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在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学分制试验的原则意见(试行)和市中等职业学校学分制实施细则(试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正为您匹配相似的精品文档
相关搜索

最新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活动策划

电脑版 |金锄头文库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蜀ICP备13022795号 | 川公网安备 5114020200011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