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程中材料管理规定》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制程中材料管理规定(2页珍藏版)》请在金锄头文库上搜索。
1、制程中材料管理规定1. 总则1.1. 制定目的规范现场物料管理,保证物流顺畅、现场有序。1.2. 适用范围本公司制造单位现场物料领用、存放、使用、入库等各项管理,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定处理。1.3. 权责单位1) 制造部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2) 总经理负责本规定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2. 物料领用规定1) 根据制造命令领用对应之物料。2) 依批领(发)料单规定的数量、规格领用。3) 每次领用物料以当日可以使用完的数量为最大领用量,对体积大之物料,每日用量尽量分批领用。4) 应于每日下班后,备好次日上班所需之物料。5) 生产中途切换产品,应提前十分钟将所用物料领妥。6) 领
2、用物料应按标准的包装方式妥为包装防护。7) 不合格或未经品管检验之物料不可领用。3. 现场物料存放规定1) 现场应以划线区隔出“作业区”与“物料区”。2) 作业区内存放立即使用之少量物料,小物料可将每日用量置于作业区,大物料视体积大小以每小时或每半天用量存放于作业区。3) 物料区应区隔为“原料区”、 “不良品区”、 “待检区”、 “不合格暂存区”、 “合格暂存区” 。4) 原料区存放已领用但暂不使用之各种原材料,以绿色油漆区隔,并悬挂“原料区”标示。5) 不良品区存放制程发现之不良待修复品、不良退货品、报废品等物料,以红色油漆区隔,并悬挂“不良品区”标示。6) 待检区存放生产完毕等待检验或正在
3、检验之制品,以黄色油漆区隔,并悬挂 “待检区”标示。7) 不合格暂存区存放品管检验不合格、等待处理之制品,以红色油漆区隔,并悬挂“不合格暂存区”标示。8) 合格国存区存放品管检验合格、等待入库之制品,以绿色油漆区隔,并悬挂 “合格暂存区”标示。4. 物料使用规定1) 未经品管检验或不合格之物料不可投入使用。2) 使用物料应轻拿轻放,不可野蛮作业。3) 物料使用前作业人员应依规定作自检工作。4) 自检不良品应予以挑出或修复的使用。5) 挑出之不良品应贴上指示标签并依原包装方式包装妥当。6) 物料使用应依先进先出原则顺序使用。7) 上批生产使用之物料,或暂时不需使用之物料应依原包装方式存放于 “原
4、料区”或作退库处理。8) 某物料断料时,如需使用代用品,应经品管、技术人员依公司规定流程确认后方可使用。9) 对使用的物料的品质判定模棱两可时,应挑出后请主管或品管裁定。5. 其他有关物料管理规定1) 制造单位生产之制品经品管检验合格后,应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当日物料应当日入完。2) 因生产完工或变更,余留物料在三日内不需使用的,应办理退库手续。3) 退库物料应依原包装方式包装妥当,并经品管检验合格,方可退库。4) 制程中挑出之不良品须每日汇总,经品管鉴定后退送料单位或资材部物料再生组。5) 对须报废之物料,经品管鉴定后,每日集中退至资材部物料再生组处置。6) 未经品管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之物料不可办理入库,或与下一制程单位私自交接使用。7) 未尽事项依公司相关规定处理。8) 9)